紅頭文件倡導幹部帶頭消費,“消費”了誰?

近日,一份標明南京“秦淮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紅頭文件在網上傳開,這份鼓勵“機關幹部、各級領導帶頭消費購物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文件,極為少見,受到當地民眾熱議。(3月11日 中國新聞網)

初見這份文件,第一感覺便是——我們的黨員幹部實在太“難”了!既要帶頭抗疫,帶頭捐款,還要帶頭出門消費。這看上去是支援企業的好事,可實際上卻存有形式主義之嫌。支援企業的措施應該更高效一些。

首先,大部分人都執行的倡議,少部分人的意願難被顧及。依照消費者需求理論,消費需求是由購買意願與購買能力決定的。換而言之,有多少生活需求就會買多少東西,沒有生活需求,強行消費便是浪費。且不論當地幹部的家庭經濟狀況如何,是否有大額的消費需求,一紙公文干涉幹部的消費自由,難免會產生牴觸情緒。幹部支出不只有工資,還有逛街的時間和精力。幹部的個人生活應該被保護的,不應該被行政力量所“消費”。

其次,幹部消費對社會消費的推動力不強。不難看出,秦淮區推出該措施的側面目的,在於鼓勵幹部上街消費,化解市民焦慮,引導群眾上街。誠然,公務員隊伍是一隻不小的消費群體,可佔整個消費市場的比重並不大,所花的錢並不一定能落在最需要的企業身上。公開帶頭消費,也無法從根本上催動居民出門消費。說到底“你買不買東西和我沒關係”,市民是否出門看的是整體的防護措施和疫情動態。

再者,此類催促消費的方式,容易留下層層加碼的禍端。落實消費倡議,難免要監督機關幹部消費數額,相互之間看支付記錄、支付小票很正常。而在該文件當中,首條便要求區領導消費不低於100元。試問,在現今的官場氛圍下,將消費壓力傳導到區以下領導及幹部時,他們能僅消費100元嗎?領導與下屬間的隱性比較,易導致消費份額的層層加碼,最終形成強制消費的壓力,並給基層造成負擔。

抗疫大戰進行至今日,各地復工復產需要居民消費帶動供應。鼓勵幹部帶頭消費,其初衷不難理解,但形式需要調整。不妨取消“規定時間”“規定數額”“規定級別”的限制,鼓勵幹部獻策獻力為企業和商家“引流”。市委書記帶頭“下館子”是好事,可所有的幹部跟著“下館子”就不一定是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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