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嚴懲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犯罪!

最高檢:嚴懲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犯罪!


最高檢發佈第五批典型案例

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

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犯罪


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第五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這次發佈的第五批典型案例,有冒充“歸國富豪”謊稱能代買“3M”口罩的顏某詐騙案,通過微信發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口罩實物圖等虛假“憑證”的陳某某涉嫌詐騙案,冒充任課老師混入學生家長QQ群發佈虛假培訓通知騙取培訓款的李某某涉嫌詐騙案等5個典型案例。

最高檢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疫情期間詐騙犯罪高發、多發,截至3月9日,檢察機關介入偵查引導取證、辦理審查逮捕、起訴涉嫌詐騙犯罪3431件3691人,佔檢察機關辦理的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

苗生明介紹,最高檢結合相關案例總結出虛假出售防疫物資詐騙,謊稱籌集善款詐騙,推廣出售藥品、保健品詐騙,利用學生網絡課堂詐騙,以單位、企業工作名義詐騙,提供虛假就業、兼職信息詐騙,冒充各類客服詐騙,針對公司企業合同詐騙,針對中小企業貸款詐騙,以疫情防控檢查名義詐騙等10類疫情期間多發詐騙案件類型。

針對疫情期間詐騙犯罪高發、多發的形勢,最高檢向社會發布10項預防建議:

▶ 勿從非正規互聯網渠道購買防疫物資;

▶ 選擇正規合法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

▶ 勿輕信以個人名義、非正規渠道組織的愛心捐贈;

▶ 勿輕信和購買“新型冠狀病毒”特效藥;

▶ 對微信群內發佈的收費信息及時核實;

▶ 警惕先繳費後就業的招聘信息;

▶ 勿輕信物品因疫情滯留或者需要檢查等為由要求繳納費用的客服信息;

▶ 對復工復產檢查及時甄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公務人員行騙;

▶ 及時全面保存好交易過程中的聊天記錄、付款記錄等證據;

▶ 發現違法線索和詐騙情況及時報案。

據悉,一個月來,最高檢已累計發佈5批32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