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最高檢:把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為非常重要的工作

最高檢:把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為非常重要的工作

最高檢:把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為

非常重要的工作

最高检:把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

“從2015年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始推動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納入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受案範圍,把打擊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最高檢今日舉行的“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未檢辦主任鄭新儉說。

過去未成年人檢察的工作職責主要是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而近年來逐漸強調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被害人保護救助,變化的背後,是基於何種考慮?

“這一變化有其深層次的原因。”鄭新儉表示,一是為了更好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人民群眾關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部署、要求。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作為奮鬥目標,要求加強和改善民生,實現幼有所育,教有所學。全國兩會期間,很多代表委員也要求司法機關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這些是我們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嚴厲打擊、有效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遵循。”鄭新儉說。

“早期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具有一定功利性,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應對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維護社會穩定。”鄭新儉表示,基於未成年人司法理唸的轉變,近年來,檢察機關逐步樹立兒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要求平等保護所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繼續深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同時,必須加大懲治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關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我們逐步認識到,辦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樣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的特殊規律,其目的不僅是要懲治犯罪,更要幫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復正常。”鄭新儉補充說,辦理這類案件,不僅在證據把握、法律適用上有其特殊性,而且要適用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辦案機制。

“我們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統一由未檢部門辦理,就是為了實現辦案的專業化規範化,提升辦案效果和司法品質,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鄭新儉說,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全社會最為寶貴的財富,但當前性侵、拐賣、傷害等侵害未成人犯罪多發,重大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必須把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為檢察機關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鄭新儉說。

轉自正義網

九龍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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