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家中銀行卡不翼而飛 小偷竟是“串門”熟人

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扎心!家中銀行卡不翼而飛 小偷竟是“串門”熟人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但小偷偏偏反其道而行,專挑熟人下手。海口一男子不僅在客戶刷卡消費時偷偷記下銀行卡密碼,還利用客戶的信任,將其銀行卡盜走取現。近日,由海南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甲涉嫌盜竊一案,經海口市美蘭區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據悉,被告人王某甲是某理髮店員工,由於工作原因,認識了被害人李某乙。李某乙是店內常客,但總會忘記帶會員卡,王某甲便帶著店內POS機去李某甲家中刷卡,兩人漸漸熟絡,李某乙也經常會邀請王某甲到家裡吃飯。

2019年3月26日,王某甲應邀來到李某乙位於海口市某小區的家中做客。因近期手頭緊,需要用錢,王某甲便決定向“熟人”李某乙下手。當天下午,王某甲趁李某乙外出接外甥放學之際,盜走其放置於臥室床頭櫃抽屜內的一張建設銀行卡儲蓄卡,並於當晚20時許,從該儲蓄卡中分4筆取走人民幣20000元;次日凌晨0時許,又從該儲蓄卡中分4筆取走人民幣16000元,王某甲合計從該儲蓄卡中取走人民幣36000元。

案發後,被害人李某乙迅速將銀行卡掛失,並向轄區派出所報案。王某甲心生害怕,便在2019年4月14日通過支付寶將盜取的人民幣如數歸還被害人,隨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美蘭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銀行卡後取走36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因案發後王某甲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罪行,且已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法院對被告人王某甲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許多不法分子常常會利用被害人對於“熟人”疏於防範的心理實施犯罪,因此廣大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儘量在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銀行卡、現金等財務要妥善保管,切勿隨意放置。一旦發現家中財物被盜,應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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