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廊坊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秉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工作理念,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当前最重要位置,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力度,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办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

“霸州市朱某”销售无商标标识口罩案

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霸州市公安局移送的朱某销售无商标标识的产品案(霸公[食药]行移字[2020]001号)后进行立案。经调查,当事人存在销售无标识口罩的违法行为。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6万元,罚款6.4万元。

“河北塔纳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河北塔纳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2万元。

“固安惠佳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固安惠佳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万元。

“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三河市西岭村店”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三河市西岭村店存在未经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0.2万元。

“文安县新镇二村马某”未取得《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小摊点经营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文安县新镇二村马某存在未取得《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小摊点经营违法行为。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0.4万元。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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