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梅事件”的內在原因是什麼?怎樣避免此類事件再出現?

陽光成長與學習


胡紅梅!過去有多風光,現在就有多可恥。

雖然我是一名老師,但是我也要說,她暴露了我們老師隊伍的陰暗面,我們需要深刻反省。

說到內部原因:無非是一個“名”字和一個“利”字。

在申辯中,胡紅梅堅稱:我的書是自費的,我的東西是公益的,我沒有用這些賺一分錢,所以我沒錯。

但是,忍不住要唾棄她。自費的書,內容全是抄的,還拿出來出售,錢都在自己腰包,這光明正大在哪裡?

而且如果沒有這麼多抄來的書,哪裡能堆得起她那麼高的榮譽之塔?

柔美的外表之下,潛藏的是一個骯髒的、不知錯的心。

那些圍繞在她身邊,讓人最為不齒的人!

在這個事件中,最為人所不齒的,是圍繞她身邊的那些深圳教育界人士們,東窗事發了,還幫助她安慰、遮羞,以為這是一種禮貌。

但其實呢,作為一名老師,是非不分,這已經是一條大罪。相互包庇,則枉為老師了。

我們更加可以大膽的猜測一下,胡紅梅為了利,可以抄襲,難道原來的時候她身邊的人不知道麼?難道這麼多人也,也就只有胡紅梅一個人抄麼?無非是大抄和小抄罷了。胡紅梅抄得驚天動地、膽大妄為、有恃無恐一些,而他們呢?只不過抄得小心翼翼、膽小如鼠一些罷了。

那麼,怎麼樣才能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呢?

其實答案也簡單,把教育裡的名與利分開。

1、讓教育名家自然成名,而不是通過論文、著作、一兩節公開課,由教育部門評選出來。

那些所謂的名師,到底有幾斤幾兩,論文裡看不出、著作裡看不出,一兩節公開課更是看不出,教育部門的評選如果僅以這些為依據,難免有失公允。只有同行才知道同行到底是什麼水準。就如這個胡紅梅,難道她的書是抄的,同行看不出麼?當然看得出,但因為沒有評判權,同行們也只能視而不見、或豔羨之,選擇同流合汙罷了。你說影響有多差?

2、讓職稱與論文、著作等內容分開。

教師職稱一直是讓人詬病的東西。你說,一個老師有沒有教學能力,看得最應該是什麼?其實是學生教的怎麼樣。但是,現在很多時候不看學生,卻看這些論文、著作。導致出現在很多老師眼裡,追求論文、著作,各種榮譽,比教好學生還重要,這就本末倒置了。

3、淡化教師榮譽。

對於教師來講,普普通通才是大多數,教育好學生,靠的也是這些普普通通的大多數,而不是那些少數名師們。既然如此,我們不能給個別善於鑽營的老師等身的榮譽,藉此來鞭策其他的老師。這種做法的出發點是好的,讓老師們向先進看齊嘛。但是實際效果呢?卻無形中寒了大部分老師的心。

結束語;

我總的觀點是,教育,哪裡需要那麼多名師?哪裡需要那麼多專家?

讓教師埋頭於學生教育,在學生身上做最微小的正能量引領,那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特別鄙視那些著作等身,每天只會飛來飛去,一節公開課、一個講座走天下的教育專家們。

為民,培養不了幾個人才;為國,只知道整天欺世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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