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餐飲商戶因疫情退租案調解成功,北京朝陽法院僅用三個工作日。

原標題:北京朝陽法院辦結首例涉疫情商鋪承租案,商鋪成功退租案

3月10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朝陽法院獲悉,受疫情影響,朝陽西壩河一家經營“黃燜雞米飯”的底商無法正常營業,不堪資金壓力欲解約。法院通過網絡遠程審理、調解,最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同意儘快騰房,被告同意退還原告押金與租金共計9萬元。據介紹,這是朝陽法院首例因疫情影響經營商鋪引發的房屋租賃糾紛案件。

首例餐飲商戶因疫情退租案調解成功,北京朝陽法院僅用三個工作日。

調解結案現場。朝陽法院供圖

朝陽法院法官白星暉介紹,3月4日,他接到原告唐某通過網上立案平臺提起的訴訟材料。唐某稱,其於2019年4月19日與被告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位於朝陽區西壩河的一家底商商鋪,約定第一年租金為49萬元,押金8萬餘元,唐某隨即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餐館受影響無法正常營業,面臨著零生意與付房租的雙重壓力。唐某認為,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押金和部分租金。

瞭解上述情況後,承辦法官及助理與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取得聯繫,董某在電話中同樣也提到了公司面臨的現實困難,“公司同意調解,但是希望唐某能夠繼續履行合同,疫情這幾個月的租金可以商量減免。”

“瞭解到雙方的意見,我們意識到此案調解起來難度較大。”白星暉介紹,其首先和法官助理丁楠就本案涉及的解除權行使、不可抗力的認定、責任分擔以及合同解除後果等法律問題一一向原、被告解答,並闡明訴訟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與成本風險。之後將雙方的難處告知彼此,以免激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首例餐飲商戶因疫情退租案調解成功,北京朝陽法院僅用三個工作日。

調解結案現場。朝陽法院供圖

經調解,雙方確認了最終的調解方案,原告同意儘快騰房,被告同意退還原告押金與租金共計9萬元。3月9日下午,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通過網絡開庭進行裁決。從接到案卷材料到當事人簽署調解協議,整個流程僅用時三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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