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拿一部分教師的績效工資去獎勵另一部分教師,這樣做合情合理合法嗎?

中華民族別窩囊


如果僅僅是這種問題,校長的做法不僅合理,而且應當給予表彰,因為他準確理解執行了國家薪酬政策。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有一部分績效工資。什麼叫績效?就是有成績有成效。這部分工資國家明確規定,百分之七十按月發放,只要按時出勤就給予全額髮放。百分之三十作為獎勵性績效,一年或半年結合目標考核結果確定標準發放。目標責任考核標準由單位制定。


雨軒品茗2


一直以來,關於教師的績效工資都是一個爭議不休的話題。

按照國家提高教師待遇相關規定,教師績效工資水平參照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但教師的基礎性工資大部分都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只有加上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才能達到或稍微比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略高一點。

正因為如此,絕大部分教師就認為“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本來就是自己的工資,是學校拿了自己“30%”的工資進行重新分配。換句話說,就是拿自己的錢來獎勵自己,或者拿一部分老師的錢獎勵另一部分老師。

所謂的績效工資,就是根據實際工作績效進行考核發放的工資,包括教師應該承擔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兩大部分,並不是說這部分工作本來就是教師個人的,是要根據工作量和工作績考核後才兌現的工作。

教師之所以對績效工資發放爭議比較大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思想認識有偏差,認為這部分錢本來就是自己的,拿自己的錢來獎勵自己有什麼意義?或憑什麼拿一部分老師的工資來獎勵另一部分老師?或最起碼連自己的錢都拿不回來,這也太不合理了吧?

第二、發放缺乏公平合理的考核機制。在績效工資分配過程中,缺乏一套切實可行,公平,公正,公開,合理的發放運行辦法和管理機制,使廣大教師總覺得績效工資發放過程中存在太多的不公平現象,因而就產生質疑和爭議。

因為,各地各校在執行績效工資發放上差異很大,不能一概而論。

就拿我們當地來說,績效工資的發放之所以比較平穩沒有太大爭議的原因是,除了請假,或不在崗的教師外,基本上保證讓在崗上班的絕大多數最起碼拿回30%的工資,另外,縣財政每年拿出1000萬左右,學校再根據實際注入一部分資金,把這兩部分錢作為工作量大、成績突出教師的獎勵性工資。

這樣以來,絕大多數老師是沒有爭議的,人家拿的多是因為人家工作量大,工作成效好,另外人家所拿的是縣財政和學校注入部分的錢。

要想破解這個問題,學校在執行績效工資過程中,要切實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發放機制,要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後執行,原則上只要教師正常上班,基本工作量夠,沒有大的責任問題就拿回30%,另外,根據學校實際注入一部分資金合併用於獎勵超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好的老師。


教育探微


我覺得國家現在拿教師工資的30%作為績效重新分配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這些錢本來就是教師的工資,拿出來作為績效重新分配!說是為了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但最終很多老師都拿不回這30%,不懂這些錢都到誰手裡了!老師辛辛苦苦工作,最終是拿自己的錢獎勵自己,不覺得可笑嗎。要是有另外一部分教育資金作為多勞多得的獎勵,那樣絕對比現在公平得多!


姚可愛001


我年輕時候只會幹活讀書,別的搞關係拉幫結派什麼都不懂,老教師校長經常把課都塞滿給我上,國內進修出國公派訪問等等都給別人。那時候我領最低工資,上最多的課。後來中年時多上課有補貼了,他們就只安排難上的課給我,再後來搞績效考核了,他們把最好上最輕鬆的課都佔據了,排給我只能領到基本工資和基本績效的還很難上的課。我到是心態比較平和,反正活在這世界上總是有人要佔便宜總是有人會吃虧的。不過最後老天還是會照顧老實人吧。比我大的,跟我同齡的一拔人都見他們最愛的麻客撕去了,我現在睡睡覺,鍛鍊鍛鍊身體,領領外孫女、做一頓晚餐,打掃一下家裡的衛生,旅遊旅遊,毎月的退休金8千多、加上其它收入一萬多。哈哈哈,最終還是我收入多啊!


老程19560406


我們學校上學期剛剛重新制訂了績效考核標準,每個人獨立計算,先是校長出了一個方案,行政會議討論,然後教職工大會討論,各學科組討論,教職工大會表決,最後上報教育局和人事局審核!所有的項目按照課時計算,比如班主任差不多十個課時,副班2個課時,因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正校長和正書記好像十個課時,副校長書記9個,科室主任8個,副主任、實驗管理員,年級組長,備課組長,學科組組長等等都細分成課時計算!如果一個人身兼數職,只按照最高課時計算,不累加!後來我們的分校(在高新區),高新區給分校老師另外一筆補助,校長就把市上給分校的補助全部給總校老師平分了!所以校長在績效工資的分配上完全具有主導權,就看各個學校的校長怎麼做了!


中學物理課


合理!績效工資本來就要業績和效率的,其實好好工作的和工作吊兒郎當教師教學質量天差地別。差的教師能拿到工資就是社會主義優越性了,我認為工作態度不好教學質量不好的教師應該轉行,在學校做些輔助工作,拿工人工資,我們浙江省的教師年收入都超十萬了,而工人平均不到五萬。有的教師不認真工作,整天在網發牢騷的教師,本來就應該退出教師隊伍。


手機用戶70234401972


這樣做肯定是不合理的,然而現在學校的領導幾乎都這樣做。

以我們單位為例:班主任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當老師的都認為,班主費應該從學校的辦公經費裡出。然而,我們單位的班主任費卻是從老師的績效裡面扣的,這就導致老師每學期拿到的績效工資少得可憐。

有的老師曾經對比過,如果某個老師不帶班主任,工作量剛剛夠,那他一年拿的績效工資比起其他事業單位一年拿的績效工資來說,要少拿4000元左右。

老師們都認為這是不合理的,然而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真不理解學校的領導為什麼把班主任費這一塊不在辦公經費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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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者不憂


提起這個想罵人,淨出餿主意害一線老師,很多弊端,如校長等領導一幫子別問,絕對滿績效,班主任績效加分認了,為啥扣歷史地理政治音樂體育老師的績效,教這些課的就低人一等?要不國家乾脆把這些課都刪了吧。為啥財務科校長室教導處這室哪處的後勤都滿績效?辦公室裡裝修豪華冷暖空調?而一線教師辦公室七八個人擠到一起集體辦公連個空調都沒有?哎,不說了……


刮開有獎6024830


你提的問題沒說清楚,我覺得並不是校長把一些老師的績效獎勵拿去獎勵另一部分老師,而是每個老師都有績效,只是不是每個人一樣多,有的多,有的少,你的意思你拿的少於平均績效(舉個例:人均10000元,你拿了8000元,人家拿了12000元)。既然是績效,肯定有差異,不論哪個單位都是,多勞多得,在教師系統體現的更明顯,不然大家都不認真教學。一般的單位是80%平均績效,20%考核績效,這是執行上級文件,績效考核文件無論哪裡都應該有的。以10000元為例,也就是說,你達到你們單位最基本的要求即合格,就可以拿到8000元(有時候你遲到,早退,曠工,請假這些扣了錢,那你拿到手的錢應該是8000-了),你要拿到優秀就能得到12000元,也就是你說的把你的錢扣了發給其他老師的情況,看似20%的考核績效,卻有40%的差距。另外有的學校為激勵教學,這個比例還會擴大,3/7,4/6,5/5都有可能,這樣差距會更大,只要開了職代會,而且研究通過了具體的績效考核細則,那你只有按照細則好好工作,爭取進入優秀行列,拿到你認為被視為別人績效的那部分。很多人有個誤區,就是認為考核績效平均後那部分也應該是自己,但我要說的是考核績效沒分配之前不屬於個人的,平均績效才是個人的,前提是考核合格。


讖皞


太合理了,合法,合情。績效工資就是幹這個的。不用眼紅。好好工作你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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