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急通告

新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急通告

新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紧急通告

【第8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随着道路通行和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输入性疫情风险不断加大,给疫情防控带来严峻考验,为进一步巩固全镇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效,严防输入性疫情风险,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外严防输入。重点疫区是指湖北全省和全国确诊病例超过100人的27个市以及近期疫情暴发较快的青岛市(即“1+27+青岛”,以下简称重点疫区)。疫情期间,凡来自重点疫区的,或有过重点疫区旅居史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不得来(返)新城。目前在重点疫区上学、经商、探亲、访友、务工等人员一律暂缓返回新城。

二、对内严防输出。疫情期间,除因防控工作需要赴重点疫区运送防疫物资开展援助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暂缓赴重点疫区(含上学、经商、探亲、访友、务工等)。不听劝阻赴重点疫区的,疫情期间一律不得再返回新城。

三、持续滚动排查。以柔性管控为指导,守牢织密小单元防控网。所有村、小区、镇直单位、企业、超市等要加大排查力度,保留一个出入口,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继续实施“洗房扫街式”排查,全面动态掌控外来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分类隔离管控措施。租房人员要主动配合村进行行动轨迹登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四、落实“一码通邢”。全镇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实行“一码通邢”健康码管理,进出各卡口主动扫码验证、测温登记、佩戴口罩等。发热或身体不适的人员要主动上报,按要求到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检测治疗。

五、严禁聚集活动。全镇宾馆餐饮业企业暂缓复业;群体文化活动和演出等群众性聚集活动继续暂停;各类电影院、文化站、网吧、游艺室、卡拉OK厅、洗浴场、健身馆、校外培训机构等继续关闭;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红事停办缓办,白事简办;外出务必佩戴口罩,亲朋好友不聚集。

六、规范复工复产。严格执行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工人返岗上岗“三个不要来”要求,实行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状况报告,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集体用餐管理,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强化应急措施和医务服务。

七、防护措施到位。在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便利店购物,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做好登记,人与人之间需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八、严格追究责任。疫情期间,凡隐瞒旅居史、发热症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经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各村、企、镇直单位、广大群众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全力织密基层防控网,全力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和总体战。

新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热线:

新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319-8881354

新城镇卫生院:0319-8881383

沙河市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电话:

沙河市人民医院:0319-8625227

沙河市中医院:0319-8928773

沙河市明华医院:0319-8888120

新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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