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强化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应急审查工作

“三举措”强化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应急审查工作

为保障疫情新型冠状病毒肺防控临床用药需求,市药审中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市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实施应急审批的公告》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查时间,持续做好我市新冠肺炎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的应急审查工作。

市药审中心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应急审查工作:


一是提前介入。得知医疗机构备案需求后,中心第一时间安排审评员与医疗机构提前对接,宣贯相关政策要求,指导其开展临床前研究、临床病例总结以及备案资料准备。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组织精兵强将负责资料审查,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平均一个品种审查耗时为1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即到即审,审完即转。


三是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关注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对于临床确有价值的,结合具体情况实施有条件备案。


自2月11日《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实施应急审批的公告》发布至今,市药审中心共完成5个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机构制剂的应急审查工作。这些制剂均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治一线的临床经验方,涵盖轻型、普通型、重型等不同临床分型,还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患者的,可改善患者出院后的干咳、乏力,气短等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康复治疗的优势和特点。应急审查的制剂有效丰富了临床用药选择,缓解了疫情防控用药品的不足。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关键阶段,市药审中心将继续按照市药监局工作部署,严格履职,再接再厉,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应急审查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供稿 |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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