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畲族民俗初探

福建畲族主要有藍、雷、盤、鍾四姓。龍海主要有聚居於港尾藍姓和海澄的鐘姓。他們都有優美的神話、傳說和民俗。


  第一節 新婚標誌
  畲民新婚時,必須在大門上和床眉上粘貼“鳳凰到此”、“麒麟到此”的紅字條。據有關古籍記載及海澄鍾姓畲民口述,海澄畲族搬遷路線,大體上由長汀遷潮州鳳凰山,再遷漳浦、海澄定居。“鳳凰到此”除了象徵祥瑞之外,又說明海澄畲族搬遷路線,由於想象中麒麟的形象,特別是頭部和尾巴都象龍,因此“麒麟到此”同樣除了象徵祥瑞之外,也象徵著畲族是龍的傳人。
  第二節 認族親暗語
  舊時代,畲民認族親必須出示三個指頭,或寫一個“汝”字,或說“一根竹劈成三條半篾”,都是暗喻藍、雷、盤、鍾三男一女是同根同宗的意思,老大藍、老二雷、老三盤都是男姓,老四鍾是女姓,以後繁衍成許多支派。
  第三節 不屠狗、不宰牛
  漁豬時代的狗和農耕時代的牛,都是重要的家畜。特別是狗,不但打豬時候需要它,部落間戰爭也需要它。和平日子驅逐猛獸,保衛牲畜都需要它。因而畲民非常重視狗,不宰牛不屠狗是畲民的傳統習慣。千百年間,畲民禁屠狗,禁吃狗肉,狗死必在它的脖子上系以黃色紙,拋進江河水流處付之東流,由於狗在人們生產、生活上佔有如此重要地位,因而畲族把狗當為圖騰神。

  第四節 祖訓、寨規
  嶼上村鍾姓畲族族譜有祖訓十二款,寨規十條規定,主要內容是:
  一、祖訓十二款:家規當法,家法當守,耕讀當務,勤儉當為,族誼當敦,嫁娶當慎,詔而無貧,富而無驕,遠族當親,祭掃墳塋,寶藏譜諜(缺一款)。
  二、寨規十條:清螽,除奸,去惡,嚴獒,服訓,守禦,備防,定賞,明罰(缺一條)。
  第五節 其他習俗
  一、“血”新婚和“吃酒令”
  港尾藍姓畲民有“‘血’(閩南音,意思是把人抬起拋上)新婚”古俗。女婿於舉行婚禮,歡慶喜宴之後,同宗眾親人就圍攏過來。協力把新郎抬起,並高高向上拋去,然後又協力把新郎簇擁承接下來,說是拋得越高越慶幸,但曾因此不慎失事造成悲劇,1946年藍守仁先生倡議廢除陋俗,此俗才廢止。
  新婚女婿要參與“吃酒令”活動。如果酒令詩吟不好要罰飲白米酒三大碗,這項古俗最近幾年(廿世紀六十年代)才廢止,這裡舉兩首酒令詩為例:其一:春來簷前雨滴豆,夏來田裡蛙尼藕,秋來池中浪忌決,冬來梧桐葉落四摔。滴豆、尼藕、忌決、四摔,滴滴豆豆,尼尼藕藕、忌忌決決、四四摔摔。(注:滴豆、尼藕、忌決、四摔都是閩南音,都是形容聲音、音響)。

  其二:春是正、二、三,夏是四、五、六,秋是七、八、九,冬是十、十一、十二。三二正是春,春是春遊青草地,地草青遊春是春。六五四是夏,夏是夏賞綠荷池,池荷綠賞夏是夏。九八七是秋,秋是秋飲黃花酒,酒花黃飲秋是秋。十二、十一、十是冬,冬是冬吟白雪詩,詩雪白吟冬是冬。
  二、農曆正月十八供奉廣平尊王和七月廿七日“敬(祭祀)好兄弟”
  此兩項民俗至今仍流行,正月十八日供奉廣平尊王活動是一年中最熱鬧的節日,隆教鄉六個自然村抬著廣平尊王雕像跳火堆,群眾揀火炭回家放在灶腔裡說是可保養大豬。正月十八日過後就進入春耕大忙季節,所以有“王坐殿,人太善”口頭禪。(注:“善”龍海方言是疲倦意思)。
  七月廿七日“敬好兄弟”,有類似漢人地區七月“普渡”迷信活動,漢人叫做“關焰口”,畲民叫做“敬好兄弟”特別是畲族漁民,是祭祀孤魂野鬼的迷信活動。
  第六節 漢畲民俗的混同
  封建時代,少數民族備受統治者歧視,因而畲族在唐時還被稱為“蠻獠”,宋時農業生產還是從事刀耕火種經營方針,即所謂畲族,因而被稱為畲民,自稱“山客”,他們經常以武裝力量反抗封建王朝的地方政權,漢族中央政權統治力量也無法予以遏制,他們派駐在這一帶地區的部隊只能駐守在九龍江以東“阻江為險,插柳為營”,以與“蠻獠”相對峙。唐朝建立較為強大的政權以後,為了鞏固東南邊陲的統治,唐政府才於總章二年(公元669年)及儀鳳二年(公元677年)先後派陳政、陳元光來到閩南進行剿撫,陳元光在他進一步奪取軍事優勢的同時,也堅持對畲民進行安撫政策,他本人以及跟隨他們父子入閩的軍民,全部在這一帶落籍,使這一帶成為漢畲和其他兄弟族雜居的地區。

  經過陳政及其子孫幾代人的努力,使閩南經濟、文化突飛猛進,一千三百年來,漢、畲及其他兄弟民族,共同為龍海地區的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漢畲之間民俗已經沒有什麼差別了。但也由於歷史偏見,龍海畲民不修築陳元光祠廟,也不祭祀陳政、陳元光。


龍海畲族的淵源和風俗


  畲族是龍海縣的主要少數民族。據1985年10月統計共有2504人。聚居在港尾鄉紅星、新厝一帶的為藍姓畲族(已獲批准恢復畲族民族成份);在海澄鎮嶼上等村的為鍾姓畲族(尚未獲批准恢復畲族民族成份)。在這些村莊中間,歷來就有著優美的傳說和民俗,從中可以看出,龍海畲族和漢族一樣,都是“龍的傳人”。
  關於畲族的族源問題,歷來說法不一,有的認為是古時分佈在兩廣及閩南“百越”族的後裔;有的認為即是“閩越”族的後代;也有的認為是湖南長沙一帶遷來的“武陵蠻”。唐時還稱為“蠻獠”,因其在宋代農業生產中還是採用畲耕,即刀耕火種的耕作方法,故改稱為畲民。畲民主要分佈在現今福建、廣東、江西、浙江、安徽等五省山區,以福建、浙江為最多,自稱“山客”。


  唐以前,福建的畲民深受封建統治者的殘酷壓迫和剝削,經常以武力反抗封建王朝的地方政權,漢族統治者也無法予以遏制,他們駐這一地區的軍隊,只能駐守在九龍江以東,“阻江為險”,“插柳為營”,與“蠻獠”相對峙。唐朝建立較為強大的中央政權以後,為了鞏固對東南邊陲的統治,唐政府乃於總章二年(669年)和儀鳳二年(677年),先後派陳政、陳元光父子率領軍隊來到閩南進行剿撫,陳元光在他進一步奪取軍事上優勢的同時,堅持對“蠻獠”實行招撫政策,他本人以及跟隨他們父子入閩的軍民,全部在這一帶落籍,使這一帶成為漢人和當地少數民族雜居的地區。傳說陳元光為了增進畲漢和平相處,大力提倡畲漢通婚。他帶頭娶了一個“種”姓(“種”與“鍾”諧音)畲族婦女為妻,允許這一畲婦先披麻戴孝祭別祖先,然後披上婚禮盛裝,這樣內白外紅地舉行婚禮。舊時代新娘的白襯衣必須妥為保存,死後方穿在身上裝進棺材,這意味著死後要回孃家與親人團聚。由於長期戰亂,畲族男子多戰死或逃亡,致使畲民女多於男,而陳元光部下,也由於長期戍守閩疆,多數成為鬍子兵,因而閩南到處有怨女曠男。陳元光為了解決這一社會問題,鼓勵他們互相婚配,但此時此刻,這些未婚的大男大女們都已成了老翁老婆了,因而,舊社會稱丈夫為“老翁”,稱妻子為“老婆”,而不管新婚夫婦是老年、壯年還是青年。至於夫妻間互稱“愛人”,這是解放後的新名詞了。

  經過陳政及其子孫三代人的努力,使閩南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1300年來,漢畲兩族人民長期雜居融化,畲族的婚喪習俗已逐漸和漢族相同,並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特別是解放後,在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兩族人民不分彼此,同心協力,為龍海的振興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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