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有效嗎?喪偶的精神病人監護人怎麼確定?

小迷糊1986


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有效嗎?

法律並沒有明確阻止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但在急性發病期禁止結婚,因為患病之時患者的思維、情感以及生活能力均明顯下降,且沒有對事物的辨別能力。

所以,如果患者不是在急性期結婚,是有效婚姻,反之則是無效婚姻。

對於成年男女,談婚論嫁本沒有錯,對於精神病人來說,的確存在一些弊端。作為醫生,我將可能出現的後果簡單說一下:

一,精神分裂症屬於精神科最嚴重的疾病,具有高風險、高致殘率。患病個體可能出現不協調的情感反應,這樣在發病期時,很難與配偶產生情感共鳴;

二,長年服藥,一旦考慮生育,對孩子畸形風險很高,而且,疾病本身具有很高的遺傳傾向;


三,高離婚率: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在發病期間,殘留人格缺陷,情感淡漠,社會功能退縮,而且會隨著病程進展而不同程度的加重,有調查,精神病人的離婚率高達20%以上。


上訴我只是從醫療角度來分析疾病可能給家庭帶來的相關風險,當然,最後的決策權還在於患者雙方及監護人。說到監護人,接下來說說,監護人的確立問題。

對於題主關心的監護人問題,倘若患者的配偶去世,那麼接下來應該按照如下順序確立監護人:患者的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親屬以及原因承擔監護責任的朋友。當以上關係都已喪失的情況下,病人原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也可以。

當以上關係都不存在時,那麼患者屬於“三無人員”,應該由民政部門負責收養和治療。目前全國各地都有民政部門的精神醫院,當發現街邊有流浪病人時,可先請求救助站負責幫忙聯繫相關部門,確定患者無監護人的情況下,可送入當地民政部門進行救治。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將持續更新相關醫學問題


汐煒醫生


💔精神分裂的的人有時知事有時呆痴,結婚是有效的。如果一個正常的男女和精神分裂的異性結婚,生下的後代都是呆傻的人。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李大爺今年七十歲,二十五時家裡貧窮,他為了傳宗接代,和周邊患精神分裂的女人陳美蘭結婚,陳美蘭有時知事,有時糊塗,發病時還到處亂跑,李大爺做事把她帶著不離。四十多年來兩人生活在一起養了二女二子,大女兒李婷婷也患有精神病,二女兒李佳佳也患有精神病,大兒子李吉祥糊神也不正常,小兒子李太平講話失語傻乎乎的,一家出現了四個呆子。現在一家六口人就有五人是精神分裂症。近幾十年來,他一家人住的是土磚瓦房,生活過得艱難。2015年國家對他家實行了"低保",有四人入住了教老院,由別人照顧著生活!寫悟空問答,用事實說話!歡迎關注評論!💔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我是精神科醫生,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精神分裂症患者結婚有效嗎?

有效!當然有效,精神分裂症不是國家規定不宜結婚的重大遺傳疾病,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男女,即使有精神分裂症,依法結婚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精神分裂症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最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為認知功能受損嚴重,導致社會功能日漸減弱。精神分裂症還是精神病院內最多見的精神障礙疾病,主要原因並不是發病率多高,而是精神症狀確實特別嚴重。

我國保守估計也有1000多萬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每個患者都有結婚的權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在婚姻存續期內要跟精神分裂症的配偶離婚,是必須確保患者不在精神分裂症發病期內的,因為處於發病期的患者很難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決定。

喪偶的精神病人監護權問題

問題很確定,也很尖銳。我們都知道,配偶是法定第一監護人,但是如果喪偶,一般是患者父母為法定最高監護人,在其之後為患者的子女,患者的兄弟姐妹,患者的其他親屬。如果患者子女未成年,監護權是要往下順延的。

實在沒有親屬和監護人的,由社區政府臨時承擔監護權,並積極尋找患者家屬。如確實無家屬人員,則由相關民政部門負責患者監護權。

最後的建議

精神疾病患者雖然可能給他人帶來困擾和不便,但是同樣是人,需要家人,需要親情,需要理解和關愛,需要家人的支持!希望我們的社會多給一些理解,多給一些關愛,畢竟這是一個我們無法忽視的龐大群體,同樣也是整個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我說精神


😂古代講沖喜。乍看感覺有點迷信!深度解析它似乎又不迷信!因為精神分裂症的誘因很多。但最終精神病人還是正常人。不不過這樣的群體表較特殊點。也就是行為能力和思維有點異常規化。但病因為基本上因個人世界觀,個人普世觀和精神匱乏三要素引起的,行為能力和思維能力異常(異常規化)就像天才一般都有精神病一樣!原因就是思維能力異常規化,被定性為不合群,😄瘋活多。說活讓別人不削!😂😂😂😂


用戶5126298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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