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定出差硬卧票、高铁可以报,软卧票不能报(高铁票价是软卧票价的两倍),这种规定合理吗?

山里的异乡人


我们公司也是如果坐软卧,需要提前申请,但是高铁不用。

公司差旅政策是我制定的,这样的规定,基于以下理由:

1. 我们公司不鼓励员工非工作时间出差,也就意味着,员工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用的是工作时间。软卧和高铁比,本身占用时间就已经多了。如果员工选择普通火车是为了用时间换取费用的节省,那么就应该选择硬卧。

2. 高铁没有替代性,软卧在同样时间上有更经济的其他选择。

3. 软卧躺着,会影响员工到达目的地之后的仪表仪容,员工需要花额外的时间去做整理。高铁相对好一些。

4. 出于效率考虑,长途我们鼓励员工坐飞机,短途高铁。

5. 我们允许例外,特殊情况,只需要事先邮寄审批就可以。


初代吸血鬼茉莉


这种情况很普遍,有一次出差,打折机票才300块,动车票要700多。而且时间还很久。

我就没坐动车,直接买的机票,回来报账,说不符合程序,你必须坐动车,机票钱自己贴,我当时很想骂报账的娃,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还是什么也没说,拿着报账单摔门就走了。

他后来专门搬了一本《财务管理规定》来给我解释,怕我不理解。又给我讲了这几次财务检查,审计的情况,只要不符合程序的通通退钱。几个经手人脑袋都是大的。

我知道了他的难处,按他说的方法,写了一张情况说明,又去找上一级签了一个字,证明确有此事。贴在报账单后面。

才把账报了。

其实这也是一件好事儿,这是人治向法治的一种渐变。以前我们往往注重实体正义,这事儿是不是真的省钱,现在朝着程序正义迈出了好几步。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自觉性,不是人人都敢说这辈子没有贪占过一分,一毛,一块钱。可能会不方便一阵子,但不会一直这样不方便。

要不然,那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九门提督坎震离


为什么价格比软卧贵两倍的高铁票单位可以报销,但是软卧票却不能报销,很多人一看这明显不合理呀,但是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票价的差异,而是要看公司出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什么?

一、硬卧票和高铁票,适用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众所周知,火车的票价是根据路途的长短以及座次而不同的。硬座最便宜,然后是硬卧、软卧,高铁,高铁票又分一等座、二等座和商务座。

对于公司来说,既然说能够报销硬卧票和高铁票,有的人就会想:谁不想坐高铁呢?但是公司还会有补充规定的。

比如:短途、需要赶时间的出差,允许做高铁;长途、时间安排充裕的出差,必须要坐硬卧。

还有一种情况是,出差地的差别。有的出差地只有硬卧或高铁,你就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或者公司会规定,出差地有硬卧的就不能坐高铁。

二、为什么硬卧可以报销,软卧不可以报销

这个原因还是比较明显的,如果你出差能够乘坐软卧,说明这个火车同样有硬卧可以选择,而公司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肯定是要员工选择硬卧,而不是软卧,毕竟硬卧的价格只是软卧的一半。

三、为什么高铁可以报销,软卧不可以报销

争议最大的就是这点,为什么高铁票价比软卧高,反而能报销呢?

这是因为高铁具有不可代替性。比如这个地区只通了高铁,没有通普通火车。或者出差的地方很短,坐高铁只要半个小时的,为了节约时间,就可以选择高铁。

而软卧完全可以用硬卧来代替,你有硬卧可以选择,却选择了软卧,那就是没有为公司考虑节约成本的问题。

所以,我们从规定制定的初衷来考虑,就能发现,单位规定出差硬卧票、高铁可以报,软卧票不能报(高铁票价是软卧票价的两倍),这种规定是合理的。


纳人纳事


刚参加工作是在惠新西街北口的一家大学出版社。单位也有相关的出差标准,不过是按照级别设定的,我是最低级别只能坐硬卧。有一次从成都回北京,买不到火车票,问能否做飞机,单位给的答复是否定的,并告知什么时候有硬卧什么时候回来,补助照样发。结果我在成都带薪,带补助,管食宿的玩了一个星期。


图书出版与发行


关于出差差旅报销这个话题之前也在头条遇到过,有单位规定,硬卧和高铁能报销,软卧却不能报销,现实是否真的存在如此的规定呢?笔者单位属于私人企业,私企这方面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灵活一点,所以我目前还没遇到这种硬性的规定。

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吧。一刀切冒似带来一个公平的结果,其实有时却会带来相反的结果。

打个比方,比如A由于长期出差在外,有一天单位因为急事要求A出差外地,因为是临时安排,没提前订票,此时到出差的地方最早的火车硬座,硬卧,高铁都没有票了,只剩下软卧,这时你说到底买还是不买呢?不买吧,另一边有急事等你去处理,买吧单位有有硬性规定软卧不给报销,再等一天又恐怕耽误了正事,这时真的让人左右为难。如果此事单位能特事特办,肯定给A带来方便也给单位带来效益,否则作为A肯定会想,既然单位不让报销,那我也不去了,改晚一点的班次去,反正耽不耽误关我什么事,难道这锅要我背啊?

所以我觉得,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你觉得呢?

另外,作为单位的财务人员首先也要适当考虑出差人员在外的不容易,出门在外有时也挺辛苦的,别因为一些条条框框把人搞的没心情上班,那样太过于死板了。 其次,坐软卧一般都是晚上,这样一来,出差的人酒店的钱也省了,这反而对单位还能节约点成本。

当然,笔者认为,现在飞机高铁这么发达,出去尽量能做飞机高铁就尽量飞机高铁吧,这样提高办事效率呀,与其浪费时间在路上,还不如早点到达目的地办好事情早点回。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一些看法,觉得对的拜托请点个赞吧,谢谢各位!




旅途中的那些小风景


这种规定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是对规定的执行能力。

软卧票虽然比高铁票便宜,但软卧列车的运行时间更长、相对的出差时间里有效工作时间就更短。

同样,打折机票之所以打折,就是有诸如不能改签、因早/晚航班更容易出现因飞机原因而影响行程时间的麻烦,实际后果也是让出差的计划容易被干扰。

而出差一般都是更追求时效性的,如果是多人出差、或异地还需要有同事/同行/合作伙伴的工作配合,那么对最大限度增加在目的地的工作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行程的意外,就很重要了。

所以,因为软卧票、打折机票更便宜就要求报销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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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财务制度也是需要严守的企业工作纪律。

之所以要统一工作制度,就是为了避免各种复杂情况下难以选择而确定的标准。

财务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一百次差旅费报销中确实可能出现题目说的那种让企业“吃亏”的现象,但坚持财务制度所能避免的各种投机取消式企业吃亏,就都被简单的堵塞预防住了。

所以,从遵守财务纪律的角度看,事后要求突破制度给自己报销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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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心为集体利益着想,正确的执行制度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制定出差计划后,发现有不影响行程时间而更便宜的软卧票或打折机票。

将情况书面汇报给自己的主管(注明详细的购票内容及价格对比),并通报给财务部门。

在财务部门认同具体的差旅方式、有部门主管事先书面签字同意后,再去购票。

这样,就不会在为企业省了钱后还无法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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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先想到自己多委屈、喊叫不合理,只能让自己气愤、毒化与同事的正常工作关系,是不会提高自己做事能力的。

正确的做法,先看制度怎么规定的,再想为什么那样规定、有什么目的。

然后再寻找既符合制度规定又能灵活处理的方法,这样才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理得心安


提问者是政府机关或者国有企业的吧?据我了解,很多机关的报销制度都让人头疼不已,职工也诸多怨言。比如有的单位规定普通工作人员乘坐高铁只能买二等座,如果买了一等座的话就只能自己掏钱补差价,这种僵化的做法造成了一些有紧急任务的职工在买不到二等座的情况下治好自己掏一部分钱。不过单位也是没有办法,出差报销一直是财务也头疼的事,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久而久之财务人员为了避免自己违规,只能加强管理。

以前我接触过一些跨国企业,他们对出差费的管理是包干制,根据前往的城市、路程等因素匡算处一个大概的出差费用,不对具体交通形式和住宿标准进行规定,反正你花超了就自己补,剩下了也都归你自己,就当出差补助了。但这种形式估计在政府机关或者国有企业很难实行,因为审计就通不过。

作为普通工作人员,也要体谅财务人员的难处,有些规定也是不得已为之,自己尽可能提前安排好行程,尽量不要出现违反规定的支出就是了。


Leonwong1977


不要较劲,飞机经济舱比软卧还贵但是可以坐,这就是规定,比如修车花三万五万都可以,但是买车花一万也不行。


幽灵777


合理!以前,囯家曾有过报销探亲,因公出差报车旅费的详细规定,软卧是一定级别的人物才能乘坐,作者上班时曾经翻过那厚本的书。现在不能报软卧也是参照了当年的那个规定!



阿鼎AD


软卧是一种享受,过去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级别不到是不能买软卧票的。而乘坐高铁却可以把时间成本计算进去。这不是很复杂的算术题。提问题的人应该全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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