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不在美國,該如何保持綠卡身份?

但事實上,有許多因工作等原因,長期奔波於中美兩國之間的綠卡人士,實現當初辦綠卡的目的後,該如何保留綠卡?已經成為綠卡人士最常面臨的問題之一。


長期不在美國,該如何保持綠卡身份?


長期不在美國,該如何保持自己的身份?


出於工作、家庭或有其他長期回國需求的綠卡持有者,該如何做才能保持自己的身份?

I-327是一份可以證明你沒有意願放棄美國綠卡的法律文件,俗稱“回美證”。一般允許在離開美國2年(從簽發之日開始計算)內,可以不需要再申請其他簽證入境美國。

回美證主要是可以防止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生:

1、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一次停留或者連續居住了超過一年以上,那麼,嚴格法律意義上來講,你的綠卡已經因超期而無效;

2、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常住國住半年以上,就算是離開美國的時間少於1年,也會被認為你已經放棄了綠卡身份。

一般而言,回美證的申請包括以下的理由:

A. 需要在外國工作,特別是為美國的海外企業工作;

B. 身體原因,需要在海外長時間治療;

C. 需要在海外長時間照顧親人,比如年邁的父母;

D. 需要在海外長時間讀書,比如,需要在中國的某大學攻讀一個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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