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國籍,居民公民傻傻分不清楚

Good day everybody~~~~

最近的《外國人永居條例》在國內掀起了不小的輿論風波,我在這不談條例內容,因為我發現很多人根本就沒有搞不清楚綠卡和國籍的區別,也不清楚公民和居民的區別,在這裡我就簡單的說說這個事情

綠卡,也就是永居簽證,英文是permanent resident visa。字面意思其實就很明白了,他就是個居住證,持有綠卡的人是居住國家的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但依舊持有中國護照,無頒發簽證國家的選舉權,無法享受當地公民的選舉權,當然永居如果觸犯比較嚴重的法律,是有可能被撤銷綠卡;享受基本福利待遇,如醫療,教育,工作等。做個不那麼恰當的比喻,就像是我們去北漂,拿到了北京市的居住證,可以在那裡工作生活,但是你的戶籍還在你老家。

拿到了國籍,那就變成了公民(citizen)了,中國不支持雙國籍,所以拿中國戶籍需要放棄其他國籍,同理,中國人拿別國國籍也需要放棄中國國籍,就不是中國公民了也不是華僑了,以後就變成華人嘍~入籍後便可履行和享受國家的權利義務和福利了~還用上個例子,就是北漂拿到了北京的戶口,把自己的戶籍從老家遷到了北京~

BTW, 我國身份證為什麼是居民身份證,而不叫公民身份證呢?我們對內,叫居民,對外才叫公民,我們的身份證只能在國內使用,出了國門就不能用,必須用護照,而護照才是證明國籍的有效證件,那上面才清楚明白的寫著,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Peace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