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外國人拿中國“綠卡”更容易?五問外國人永居條例

  原標題:外國人拿中國“綠卡”更容易了嗎?五問外國人永居條例

  新京報訊 近期,司法部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條例》引起廣泛討論,微博話題閱讀量達幾十億,其中不乏反對聲音。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劉仕國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現在正在尋求高質量發展,最重要的動能就是創新,知識創新、技術創新、自主創新等都需要高素質人才。《條例》作為一個基本的法規,實操層面相關部門後續應出臺具體細則進行完善。

  中山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梁玉成表示,基於現實的預判,應考慮到申請人中,估計外籍華人佔比會較多,其中第一代外籍移民有可能造成社會矛盾。建議對第一代外籍華人取得永居外國人的情況,進行較為嚴格的審查和規範。

  釋疑1

  哪些條件下外國人可申請中國永居?

  《條例》徵求意見稿,設置了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幾種途徑。

  第一個途徑是傑出人士。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比如,此前的籃球外援、現在的北控主帥馬布裡就拿到了“中國綠卡”。

  第二個途徑是推薦制。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國家重點建設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以及國內知名企業等推薦的學術科研人員、高級經營管理人員。

  此外,可以通過長期工作、投資獲得永居資格。《條例》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從國際知名高校畢業,在中國境內工作滿三年,其間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一年;在中國境內連續工作滿四年,其間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二年,工資性年收入不低於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六倍。

  投資摺合人民幣一千萬以上、特定領域投資、高新技術和創新型企業投資等也可申請。

  第四種途徑是通過親屬關係,屬於家庭團聚類型。與中國公民或永居者結婚且婚姻持續五年、18歲以下且父母為中國公民或永居身份、年滿六十週歲來華依親等。

  中山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梁玉成認為,這幾類體現了給予永居外國人的較高標準,將是帶來就業、稅收和創新的群體。

  第二十三條“等待配額的時間不計入審批期限”,說明該條例給永居設了一道保險,即移民數量配額。整個條例,具有現實合理性和應對未來複雜情況的充分彈性。

  梁玉成表示,對於工作類型、家庭團聚類型,應該設立漢語水平和中國文化考試,將其分數高於某個分值作為申請的必要條件。對於投資類型,可以豁免考試。

  釋疑2

  如何規範“外籍華人”回國拿永居?

  此次《條例》引起不小的爭議,其中很多擔心來自於“外籍華人”,有聲音認為可能會出現一些此前拿到外籍的華人回國拿綠卡,享受優待。

  記者注意到,2016年公安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草案)》中,有專門章節對外籍華人申請條件作出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有4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在中國境內連續居留6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曾經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此次公佈的《條例》徵求意見稿沒有對外籍華人設立專門章節。

  梁玉成表示,根據現實情況預判,可能會出現申請人中外籍華人佔比較多的情況。

  他認為,第一代外籍華人有可能造成一些社會矛盾,因為他們的子女作為留學生較容易獲得國內優質教育資源。此外,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永久居留外國人對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依法納稅並按照規定在稅務部門開具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或者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後,可以按照規定兌換外匯匯往境外”,可能被特定高收入人群利用,即先獲取外籍身份,再獲取永居身份,持續在華獲得高收入,並可方便地轉移資產到國外。

  “因此,建議對第一代外籍華人取得永居外國人的情況,進行較為嚴格的審查和規範,避免以上兩種情況的出現。”梁玉成說。

  釋疑3

  外國人永居會影響中國公民就業嗎?

  外國人在中國永居是否會影響中國公民就業、增加就業難度也是此次爭議中的一種擔憂。

  劉仕國認為,這要看總體人才市場的供給和需求。“中國的發展層次是多樣化的,從一線城市到三四線城市,像沿海地區是很希望能引進高端人才的,可能國內目前供給不足,外國人可以來華永居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外國人才。”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事務研究所所長、歐盟“讓·莫內講席教授”王義桅認為,中國經濟已經呈現全球化,現在要在70億多世界人民中用人才,而不能光是在14億人裡用人才。“‘大河有水小河滿’,共同發展中國經濟、促進產業轉型,大家都能有更好的就業機會。”

  他告訴記者,看待《條例》應該轉變思維模式,不能只看它會帶來什麼風險,而應看到不完善外國人永居條例會帶來哪些後果,應該從國家長遠利益出發。

  釋疑4

  為什麼要加大力度引進外籍人才?

  《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8)》顯示,隨著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中國開始從國際移民來源國,成長為國際移民目的國,外國人“來華逐夢”呈逐年上升趨勢。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截至 2010 年 11 月,居住在我國境內並接受普查登記的外籍人員超過59萬,超20萬外國人以就業目的在中國境內居住。

  這一數字近年來不斷增長。以上海為例,2019年一則報道顯示,在滬工作的外國人數量為21.5萬,佔全國23.7%,居全國首位。

  但這個數據放在整個大盤來看,則顯得略有不足。在2015國際移民與人才流動論壇上,中國與全球化智庫主任王輝耀表示,“中國還沒有充分利用國際人才紅利,目前中國的國際人口比例只有0.06%,而發達國際平均為10%,發展中國家平均為1.6%。”

  “外國人才是我國實現民族振興、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資源之一,應規模越來越大,構成越來越合理。2008 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世界延續著人才國際遷徙的趨勢,我國引進外國人才出現了來華外國專家、回國留學人員質量需要提升等嚴峻複雜形勢。”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國福曾發表論文稱。

  劉仕國認為,高質量發展的動力來自創新,知識創新、技術創新、自主創新都需要高素質的人才。美國200年來發展成為全球超級大國,很重要的一條成功經驗是不斷地吸收國際優秀人才,所以中國需要吸引外來人才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釋疑5

  過去關於外國人永居有哪些規定?

  我國一直以來積極引進外籍人才,但在劉國福看來,仍沒有給予移民融合制度足夠重視。“我國沒有以國際移民定位外國人才,進而統籌協調解決外國人才問題,推進外國人才管理機構改革,形成引進外國人才政策的些許方向性誤差。 ”

  記者梳理發現,外國人永居管理制度於2004 年 8 月正式建立,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佈施行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對在有關單位任職的四類外籍人員:高額資金的投資類、高級職務類、重大顯著的特殊貢獻類、親屬類外籍人員,做出了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規定。

  2012年12月10 日,中組部、人社部等25部門聯合下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規定持有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直到2016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成為新形勢下全面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與此前規定相比,《意見》進一步暢通外國人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轉換機制,並擴大家庭團聚人員申請永久居留類型,降低居留年限要求等。同時,《意見》要求加快制定外國人永居留服務管理條例、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和配套規範性文件。

  隨後,公安部在前期調研論證基礎上,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草案)》。

  當時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針對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逐步顯現出的申請條件設置不夠合理、簽發對象偏窄、待遇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急需改革完善。作為一個系統工程的移民人才引進,需要一整套制度設計和法制保障,以及執行層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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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前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或者中國法律服務網(www.12348.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南大街6號司法部立法一局(郵政編碼:10002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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