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會有兩人互相喜歡卻因為不合適而不能在一起的嗎?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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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呀,我一個朋友喜歡上一個小她5歲的男孩,男孩也喜好她,終究他們敵不過年齡的差距分手了,分手後我朋友失魂落魄很久,所以感情規感情,現實規現實,現在各自成家,儘量不再來往。


木木林76


其實我一直以來都被同一個問題困擾,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

”為什麼兩個相互喜歡的人為什麼不能在一起?“

我高中的時候自己有遇到過一個自己特別喜歡的人,我們兩個是在一次學校組織的自願者活動中認識的,又來我覺得他特別優秀,他當時是我們學校唯一一個文科重點班裡的,學習特別優秀,慢慢的我把他當成了我心目中的男神,我學習的榜樣。。

我這個人就是很奇怪,可能是缺乏自信心吧...?我喜歡一個人我會默默的努力,在喜歡的這個過程我不會去接觸深交他,我會先提升自己慢慢向他靠攏,成為我男神的那一段時間自己可以說是非常的積極上進,我挺喜歡那種感覺的,為喜歡的人努力。不過我現在不太支持你們像我一樣,努力就應該是為自己努力,不要把努力的動力寄託在別人身上,因為這樣的動力並不長久,最後你可能會收到更多的失望。當然,這是一個過來人的經驗。

後來中秋節放假回家我加了他的qq號,第一天我們聊天還挺尷尬的,沒有啥共同話題,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聊天已經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我也不太在意幹部尷尬,哈哈哈哈,,,也不知道當時是哪來的勇氣!他算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但是當時還小,也不敢表白,同時也不敢早戀,我就沒有跟他說我喜歡他,也沒有向他表露出來。

之後我們也沒有再聊天,我也不敢去打擾他,好像這樣過了一個星期,在某一個週五的下午他突然給我發了一個表情包,我們就鬥了一下午的圖,從那天之後我們每天都會聊天,,,之後也不知道我們聊了多久,總之就是聊得特別舒服,也沒有到很親暱的感覺。有一天他突然跟我提出了叫我做她妹妹....

(待續...)



愛你沒商量iui


真的會有兩個人互相喜歡,卻因種種不合適不能再一起。我的一個閨蜜在工作中愛上了一個男同事,兩個人互相喜歡,工作配合的很默契,就因男同事的媽媽不同意,最終沒能在一起。我年輕的時候,喜歡上一個比我大10歲的男士,我們在一起有說不完的話題,一起的同事都說我倆長的有夫妻像,他的家人也很喜歡我,怎奈他在認識我之前就已經定婚過了彩禮,我也不想讓他家老人為難,壓下愛的火苗,和他成為最好的同事。他結婚不到十年就生病去世了,我很懷念他。


龔秀蘭2


真的喜歡就算不合適也願意在一起,分開了就代表沒有那麼喜歡了。

我跟我前男友就是我們總吵架,性格不合,對待事物分歧很大,但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時候,就是天天干仗也沒分開,後來吵架把喜歡給磨沒了,不咋喜歡了,就分手了。

我表妹結婚的時候男方條件各種不好,她也知道不太合適覺得再一起會過得苦,但是我表妹說,太喜歡了,就算知道家庭不合適,也不想分開。

所以你看,真的喜歡,就算不合適,不管誰反對,都會再一起,後不後悔以後再說;像你說的,喜歡還會分開,那肯定就是不喜歡了,不早說情不得已,都是假的。


柳花的糖



奼紫嫣紅的虹


我相信一句話,戀愛和結婚是兩回事。

有些人,只可以相愛,卻不能相守... ...

這句話很贊同的.

我和我男朋友大學4年在一起,畢業後我們分開了.曾經也是愛的那麼深,覺得為了他做一切都可以,總是在想著他照顧他,但是我累了,原來女人需要的是關懷和體貼,他沒有去規劃我們的未來,我們也沒有未來了,一切都成了回憶.

現在有個很心疼我的男人在我身邊,我覺得幸福很近.

女人年輕時總想著以後會遇到更好的,越是這樣就越是等待,到最後往往空留遺恨,所以把握住眼前的才是你最需要做的.


往南飛的小燕子


確實有這樣的情況。我的一個閨蜜,和男朋友認識十一年了,沒結婚,期間大概有兩年異地,一直也沒結婚,也沒分手。也沒有第三者。問她為啥不同居或結婚,她說不適合結婚,但是心裡真心愛他。期間也想過分手,就是倆人一見面就根本誰也分不開。看他們在一起時很開心,就是沒有再進一步。這算真心喜歡沒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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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有,真的有,喜不喜歡是一回事,能不能在一起是另外一回事,特別是離開校園進入社會之後,大家都變得更現實了,喜歡是兩個人的在一起最起碼的基礎,但是生活中不光有蘋果,還有西瓜,還有葡萄,還有菠蘿🍍,特別是身在異鄉的遊子,女孩子希望回到父母身邊,男娃娃們都喜歡在外拼搏的日子。

還有一個條件就是錢,房子,很多都會考慮以後的生活,光靠喜歡又不能當飯吃,生活還是要材米油鹽醬醋茶,沒辦法咯,窮娃娃一般找窮娃娃,有錢的娃娃一般找有錢的娃娃,除非願意為了對方付出很多代價,當然有這種,就是比鑽石還少吧。

最後,同性之間也會有好多互相喜歡對方的,但是考慮到不能為人類的延續做貢獻,就只能分開咯[呲牙]



小四影視片段賞析


扯犢子

香菸愛上火柴,到底誰傷害了誰

典型的就是為了提上褲子不認賬

上了後就說不適合,性格不合。

門不當戶不對,都是為了不負責買單。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吃喝玩樂e路行


喜歡這個事是很玄幻的,很多時候你都說不清楚你為什麼會喜歡一個人,甚至,每個人喜歡一個人的表現和感覺也不盡相同。但是,適合就客觀的多了,能說得出來條條框框的,事實清楚,理由充分。

喜歡卻不適合在一起的人其實很多。有多少人是因為家庭原因,經濟原因,距離原因,時間原因,年齡原因,而不能在一起或者分手的。

因為你喜歡一個人是沒有條件限制的,你可以喜歡任何人,男的女的,比你大很多,比你小很多的,但是真的在一起的時候,三觀不合,經濟條件不匹配,原生家庭不支持,有太多原因導致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了。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生,是初中同學,那會就隱隱有點心癢,也不確定怎麼回事,也沒有發生任何故事,後來大學莫名其妙就聯繫上了,莫名其妙就在一起了。開始挺好的,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但是,我們就可能是真的不適合。

那個男生家境比我好很多,一個月生活費是我的四倍吧,我那會五百,他兩千。一起出去吃飯什麼的,他都是要下館子,我一般是吃炒麵,炒米飯這種的,他花錢也沒有規劃,一般是月初一週花光一月的生活費,然後東拼西湊的過日子。所以,他自己禍禍完自己的生活費,會按照他的消費標準來禍禍我的,那我怎麼著得住,也不好意思說出口,還會問我借錢,我也硬著頭皮借出去我的助學金或者獎學金。

他很喜歡逛街,每次找我都要我陪他逛街。有一次陪他買衣服,說是家裡給了兩千讓他買一身運動裝備,我那會的衣服都是淘寶五六十的那種,一件外套五六百我確實震驚了。而我,在地攤上看帆布鞋,他跟我說,這個鞋30塊有些貴了。我當時有點火大,怎麼你買幾千的都不覺得貴,到我這裡,幾十都貴呢。是我自己掏錢給自己買,不是讓他買,但是我聽到這種話,覺得好像自己特別不值一樣,雖然那個鞋尺碼不大對,但是我也賭氣買了。

我喜歡他嗎,喜歡。

我們適合嗎,不適合。

事到如今,我再去回憶,覺得大概還是生活環境的差距造成我們不適合。我大學生活費一直是每月五百,其實根本不夠,但是我也不會張嘴問家裡要,我就是自己打工,拿獎學金這樣的補貼著用。而他,一月兩千,買衣服或者其他開銷是另外給的。他會問我借錢,並且根本不相信有人生活費居然才五百塊,是富有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吧。

後來,這段莫名其妙的感情也就莫名其妙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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