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有心告狀不如用心照顧老人,象這種把責任推給別人,自己卻不負擔任何風險,真是讓人無法認識了。

現在的人之所以不去扶起跌倒的老人,就是因為做好事的人沒有得到好報,相反還要承擔無辜損失,也可以說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吧!

儘管有用心的人還是少數,但是沒有標明誰惡誰善,如果運氣不好碰到了別有用心的人時,不僅自己受損失,還得牽扯到家庭的不和諧,甚至是妻離子散的結果。既使到了法院,你沒有證據說明情況,法院照樣不得給你申冤,一如既往的會判你賠償一切損失。這種事例已經是層出不窮的了,以引為戒不得不說見此事就會避而遠之,誰敢招禍惹身呢?自然就不會了。

不過這種事情也在警示人們,救死扶傷也是功德一件的好事。如果有實力的人可以選擇救援,要是沒有實力的人最好斟酌一下,何去何從自己要有一個度,否則擔責任也許讓你無法承受。

國家要對此類事件不可和稀泥,哪怕再從人道主義觀點著想,都不能讓其家屬得到沒理由的補償措施,不然今後有人仿照,豈不是讓社變得黑暗化了不是嗎?這肯定不是人們所看到的事實。

此個問題是無解的,一切責任都是家庭人員造成的,與別人豪不相干。希望老人的家人員們自認清方向,不要再無理取鬧了,路人不救有他的想法所在,畢竟救是人道主義,不救也是他的本份,不要用道德綁架他人。至於有關單位的擔責任,更是無理取鬧了,如果走在公路上跌死了,那公路局和路政管理部門也必須要承擔責任嗎?很顯然這是一種歪理邪說,也可以說是在耍賴和橫蠻。

掙錢要靠正當的理由,而不是拿老人說事。要是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還能配得上做人嗎?肯定是個極足的小人了。


碧野28


我媽照顧外婆到什麼程度,一大早開車給外婆買菜,買完菜還做好飯,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幾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沒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媽就要和外婆通2-3次電話,如果我在家,媽媽在家煮飯,就要開車接外婆到家裡來,吃完飯還打包一些飯菜,開車送外婆回去。媽媽照顧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兒女福。以後我媽媽老了,我都會盡力去照顧她,好擔心自己做不到媽媽那麼好!


Gigi_


絕對不能扶!以這家人在老人死後的做法看,誰扶絕對賴著誰,大家想一想,沒扶的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還得了!

這家人一定會說,不是你撞的你幹嘛扶!

老人死了,你們不去做子女該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訛錢,真是喪盡天良!

在這裡不得不抨擊為他們打官司的律師!這種昧良心的錢也敢賺!!訟棍訟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誌


老人拾荒,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生活無著落還是做子女的不孝,無論老人是處在那個角度,做子女的應該感到羞愧、羞恥。老人拾荒肯定出於無奈或有苦衷,做子女的實在不是什麼好兒女,不是想的讓老人早點安息,而是想讓已逝的老人為他們再搏最後一盤棋:錢。養兒防老 積穀防饑,老人如有先天之靈,這樣的孩兒不如不要。


潮媽雅琴


應該行政訴訟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該法院對彭宇案的判決,對社會產生巨大負面影響。通過對社會的影響導致了老人無人敢扶,間接導致老人死亡。




謝楠45


法院應該判原告失責,丟棄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時不見沒人找,還好意思告別人。為什麼現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這樣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丟棄了,還想得到孝順的美德之稱。除了子女親人,沒誰有義務去關心老人。誰都想當善良的人,可總有些惡人不給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沒了!


落葉知秋170


讓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麼告,告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為討個公道嗎?更像是為要點錢財吧。。。。突然感覺老人家的話是對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為什麼沒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為什麼去告人家單位?,,,,誰去扶,誰就會傾家蕩產!


廣東小慧168


我建議四家單位合起來起訴這家家屬未盡到監管職責,以至於老人意外死亡在這裡給四家單位造成名譽上的損失。


微拉


我有老人,而我也會變老。只要是老人,沒有人敢保證自己不摔倒。

雖然訛詐事情不絕,但無論善與惡,怎麼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選擇。別人做惡,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兒子,我希望他長大後,不會是一個漠視他人生死的人。那樣我會覺得羞恥。

再怎麼樣,幫忙報警,幫忙照顧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實不單單是作惡的人人心不古,是整體環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個人心險惡的環境,那我們需要讓這環境有所改變,讓環境好點。


我愛土豬仔


老人出去六個小時沒回來,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負責,應負主要責任,而且讓老人去拾荒,這說明什麼,現在出事了,又在這鬧?再說了,現在因扶,而被訛的人,誰還敢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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