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女方可以不可以主動?男方為什麼會不主動?

曾經有個人告訴我這麼一個例子:女孩小林今年25歲。在今年5月,親戚給她介紹了一個姓蔡的男孩。二人見面後,小林覺得蔡某條件很好,於是喜歡上了蔡某。之後,小林每天都給蔡某發短信聯繫,蔡某也都回復。可是蔡某卻從不主動,而且每次約會也都是小林主動,蔡某每次都是欣然赴約並且買單,可是從不主動約小林出來。小林試著一個月沒聯繫蔡某,對方竟然也就一個月沒有理會她。小林感到失望。雖然朋友勸她可以主動一點,但是小林覺得對方應該主動。可是要說放棄吧,自己又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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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還挺有意思的。女孩小林遇到的事情也不是一個特例,而是不少人都遇到過的問題。類似於這種相親後男方不主動不積極的現象也很常見,或者乾脆是某些女孩對異性有好感有感情了,可是對方卻並沒有感覺,或是從不主動表達,弄的女方十分尷尬。自己不主動吧,對方也就一動不動;自己主動吧,似乎不符合常理,而且丟面子丟主動權的嫌疑。為此,很多女孩也很苦惱,她們都像新聞中的小林一樣十分糾結,真不知道該怎麼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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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我看,這裡的確是有一個社會傳統觀念的問題。我們這個社會,乃至於全球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男女愛情方面似乎都有一個比較一致的觀念,即應該男方主動一點,女方矜持一點。男方就應該有一個主動的態度,那才體現出誠意,更體現出女方的可貴之處。所謂“鳳求凰”,都是雄性一方求偶求雌性一方,這一點就算是動物世界也如此。甚至可以說,我們人類的這種習慣觀念也許就是從動物身上進化繼承來的吧。要不,怎麼還有一個“女性表白日”呢!那就是在2月29日給單身女性一個平等的機會,讓她們能有一個名正言順的機會主動表達自己的愛慕之情,而且為了照顧女方的面子問題,還不許男人不同答應。不答應也行,罰款!顯然,這就是為了保護女方而跟男方開的一個小玩笑。這都說明在世界範圍內,愛情方面都是要求男性更主動一些的,女性主動未免不大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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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家也別混淆了一個重要概念。什麼是主動?主動就是主動表白嗎?就一定要等到2月29日才好主動嗎?我看未必!實際上,主動是一個態度而不是一個簡單的行為,主動是一個原則而不是一個簡單的動作。主動,是一個態度和一個大原則,並不是單指某一個行為。很多時候,主動並不意味著就丟面子。很多人擔心的丟面子實際上就是表白的問題。似乎只要表白了,那麼主動權就到了對方手裡,自己只能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等著被審判得到一個答覆。其實不然,表白固然看起來有這樣的危險,可是主動卻不僅僅是表白這麼一件事。主動可以體現在很多事情上,更應該體現在戀愛的整體進程中。如果能在過程中做到主動,那麼就可以有效地把握整個過程的發展,把握全局。如果能做到這些,那麼表白就仍然可以留給對方,不是也可以嗎?所謂水到渠成,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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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也是不少網友的觀點。對於心儀男子不主動不拒絕這個話題有某媒體發起調查。一共有2300餘人參與,多數人支持女方在戀愛中主動。調查中,65%以上受訪者認為,戀愛中男方出現不主動不拒絕的行為,是因為他還沒確定要跟這個女孩在一起,但也不想完全放棄她。同時,有23%的人選擇可能只是男子性格比較內向,約9%的人認為,該男子是一名不想負責任的人。同時,超過60%的人認為女方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主動一點沒什麼,如果真的很喜歡對方,就應該“堅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廢。所以說,有超過六成的網友都認為女性可以主動,類似於例子中的小林,她也完全應該繼續堅持。畢竟,錯過一個自己心儀的男子將是終身遺憾,好姻緣一旦錯過,那就是無發彌補的。和這個嚴重的後果相比,主動一點又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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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心理諮詢師,我也分析了一下為什麼那些男性不主動。這裡,有一些男人是不知道有女孩已經喜歡上了自己。他們要麼是比較木訥,要麼是有自己喜歡的人,要麼是從沒想過這個女孩對自己有意。特別是有些女孩,總是外表冷漠拒人千里之外,可是內心裡其實很火熱,對愛情也十分渴望。就這樣,她們冷酷的外表足以讓很多男性望而卻步了,這樣一來,男方不主動也並不奇怪。誰能知道你對我有好感啊!男方這麼想也是很委屈的。凡是這種情況,都屬於是男方根本不知道女方已經對自己頗有好感,或者說已經心儀已久。這種情況下,要求男方主動未免有點要求過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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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些男人的情況則不同。他們其實也知道某個女孩對自己很熱情很積極,他們心裡也清楚這個女孩是對自己有意思的,起碼是有不少好感。尤其是在相親之後,因為相親這種形式的目的是很明確的,就是為了將來結婚。所以,相親之後仍然表達好感的,當然就是有繼續發現下去的意思。所以說這一類男人是心知肚明的,他們之所以不主動,那就是有一些不同的背後原因了。有一些人,是真的用意不純,或者說居心不良。這些男人實際上是把這個對自己有意的女孩當做了“愛情備胎”。他們多半對這個女孩的條件感到一般,可以接受但是有更好的當然就放棄這個。所以他們可能就去追求自己心儀的女性,如果成了就放棄這個“備胎”。如果不成再接受這份感情,讓“備胎”轉正。畢竟找一個自己愛的人更有成就感,而接受一個愛自己的人就有點“沒勁”了。另一些男人則不同,他們並不是有什麼其他心思,他們就是人比較木訥,或者說對感情毫無經驗。這種人不懂得如何主動,不懂得如何主動“追”,所以才成了被動接受。還有些人是太好面子,說白了就是比女性更矜持。他們認為“你約我我就出來,你不約我我怕主動約你遭到拒絕。”這樣當然就不會主動了。更有一些人,這些人雖然用心不是多麼險惡,但是也比較有心計。在他們看來,不主動反倒是一種主動,如果太主動了自己就失去了主動權,反倒處處受制於人。一旦自己特主動,那麼女方就認為自己非常喜歡她,這樣就容易趾高氣揚。還是自己高調一點,等著對方放低姿態吧,將來總能壓對方一頭。

談戀愛,女方可以不可以主動?男方為什麼會不主動?

那麼,談戀愛時女方可以不可以主動呢?我的觀點是可以。女方主動並不等於就不矜持,也不等於就丟面子,更不等於就喪失了主動權和地位。實際上,如果能把握好主動的原則,再加上一定的方式方法,那麼女方主動的態度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謂“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這就說明了女方主動的成功率更高的現象。的確如此,就拿我剛才分析的那些男性情況來說。對於那些不知道你已經喜歡上他的男人來說,你要是不主動,對方怎麼能知道呢?這樣還等著對方主動,豈不是等著天上掉餡餅一樣?太不現實。這種情況下,女方的主動哪怕只是開一個頭就好,能讓對方明白自己有機會,也許事情就好辦多了。這樣的主動,其實毫無損失可言。

對於那些用意不純,把女方當做愛情備胎的人來說呢?我認為女方主動也可以早點識破這個現象。畢竟不接觸就沒有了解,只要接觸的多了,女方就可以從對方的言談中瞭解到對方的心態。畢竟,一個男性如果性取向是異性戀的話,就應該在和女性密切接觸後做出自己的選擇,是繼續還是分手。這實際上也和對付那些想佔據主動權的男人一樣,女方如果主動一點,控制自己的行為方式,那麼不會丟臉,反而可以儘快瞭解到對方的真實目的。至於對那些缺乏感情經驗,比較木訥的人來說,女方主動就更好了,完全可以起到感情中的推動作用。實際上這樣的過程下來,男方就會很高興的接受一切,而且接受女方的主動地位,反倒對女方的未來有利。所以說,戀愛中女方主動是完全可以的,既不丟人,也可以對全局做到很好的把握,更能讓自己心裡有數。

談戀愛,女方可以不可以主動?男方為什麼會不主動?

如果戀愛中女方不主動呢?那結果就不大好了:完全不知情的男人,肯定會無視女方的存在,女方只能是打掉牙往肚裡咽。想拿女方當愛情備胎的男人,那才是正中下懷。你不主動我還能多拖延時間呢,這時候我就能腳踩幾隻船,來個全面撒網重點捕撈啦!而那些木訥和沒有經驗的男人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乾著急,到頭來也可能錯過一段好姻緣的。

記住,女性不僅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力,更有追求自己幸福的責任。所以,女孩們就主動一點吧,這才是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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