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被感染,算工伤吗?怎么办?

用户7197684149935


每天上班量体温,为员工提供每天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与手套,每天几次公共区域的消毒…

如果都是安政府要求的流程走的万一感染上也不算工伤



贰尺九


我是素煮妇,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关于复工被感染,算工伤吗?我的观点是

一,上班途中感染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需要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步行,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进行规定,所以说如果上班途中感染不算工伤。

二,上班期间感染

从现在报道的新闻来看,有的是因为在餐厅吃饭,接触到新冠肺炎的同事感染,加上各地相继出现了停留15秒或者30秒被感染的情况,说明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性非常强!现在企业复工需要员工佩戴口罩,酒精等防护措施,如果在办公室厂房等公共区域被换疾病的同事感染的话,并不符合当前法律规定的工商条件,因此也不属于工伤!

在这个特殊时期中,小型企业承受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如果不及时开工企业面临的房租员工的工资,银行的贷款,还有店铺等各种的支出,不断的消耗着,在这种情况下,复工冒着极大的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是我全部的观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素煮妇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刚好与我的岗位对口.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日表示,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有了明确安排。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

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消除广大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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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受到伤害。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情给予不同的赔付。

一般来说工伤的认定结果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判断的,通常有以下几种结果:

1.确定是工伤的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那么是可以赔的(例如高空作业不幸发生事故);

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加班的时候不幸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医闹事故等);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的(长时间在地下工作的职工可能会有肺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包括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发生意外的)。

2.视同为工伤的

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岗位上,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获得理赔(比如过劳死);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消防员救火不幸烧伤);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能算是工伤的

职工因为故意犯罪发生的意外事故是不能算工伤的;

职工因为醉酒或者吸毒发生的意外事故同样不能算工伤;

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也不是工伤。

二、上班路上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算是工伤吗

上班路上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算不算是工伤主要还是看情况考虑,如果是医护行业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时候,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都是被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不是从事医护行业的,那么在上班期间,职工不幸感染了新冠病毒,是很难认定为工伤的,原因如下:

目前根据国家规定,如果是非医护人员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并且能算是工伤的,那么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工作场所存在新冠病毒;

第二,在工作场所感染病毒,而非地铁、公交、商场或者其他地方

但想要满足这两项很难,新冠病毒无影无形,还有潜伏期,所以很难认定职工是在哪里被感染上的,所以说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


锐文心语


大家好,我是四哥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感谢大家的阅读,谢谢






广西四哥视觉界


复工被感染,算工伤吗?

新肺疫情的恐惧已经成为过去,迫于国家经济压力和家庭经济压力,国家先允许部分产业复工,同时打工者们也跃跃欲动,于是,路上的车多了,打工者纷纷办理健康通行证走上复工之路。

但同时也会出现一个棘手的问题,打工者们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就会造成人员聚集,相互感染成为潜在的隐患,到底该怎么办?

许多单位对于回厂人员先采取了隔离14天后的措施,也有部分单位直接上岗,但不允许职工外出厂房等于集体隔离。

能避免一切感染吗?万一有一个职工复工后出现新肺症状怎么办?谁也不能一句话否定。

那么,真正感染了算不算工伤?其一,国家有规定,感染者除去医保和个人其他商业保险外,剩余部分医疗支出由财政负担,也就是医疗费你不用担心了。其二,既然复工了,就说明你是在单位上班,单位应该承担你在患病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和误工费,大疫当前,方显单位和领导们的高风亮节。

所以,复工被感染,应该算工伤。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法律知识浅薄,不当之处请谅解。





魏宗营


复工感染,算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认定为工伤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除此之外,个别地方也表示,如果能证明感染新冠肺炎确实和工作有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大部分地方规定,一般员工不能构成工伤,除非员工是在从事本单位防疫工作期间感染的。

1、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2、传递纸质文件要消毒,人员相隔一米以上;

3、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尤其要消毒;

4、开会后桌椅要消毒,最好开不见面的视频会议。

5、用餐不要面对面,少交谈距离保持一米以上。

以上就是:复工后有员工确诊怎么处理 员工复工后感染谁负责相关介绍。请大家继续关注


小菥


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复工被感染算工伤吗?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除了上述人员外,复工被感染,应该不算工伤。

《关于应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该通知中明确,在新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特殊的政策。

同时,人社部于本月21日表示,如果不是从事新型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为什么除医护等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不能认定工伤?

什么是工伤:

首先我们来学习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下列情形,也可以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总结

通过上述对工伤的学习了解后,如果职工在复工期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人社部关于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是出于在疫情抗击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人员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并不能对所有的职工普遍适用。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每日讲法


复工被感染,要看被感染的具体时间,

上班的工作期间,还有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以工伤的判定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应该做类比推理,

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隔壁小沙同学


【案例】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职工720人,北京子公司127人。受疫情影响,该公司资金链出现巨大压力,其财务部门提出拟通过变更工资支付日缓解资金压力。无独有偶,还有一些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选择降低员工薪酬。

【释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但是,无故拖欠工资不等于延迟发放工资,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延迟发放工资,但要与职工协商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在本案中,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黄新发律师根据公司实际,通过公司技术部门设计线上调查问卷发放给员工填写提交的方式,快速与几百名员工达成了变更劳动合同延期发放工资的协议,留存了员工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电子证据,依法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的资金困难。

【案例】某互联网公司职员李某于2月5日从黑龙江返京,2月10日至13日到公司上班。2月13日,李某出现咽痛、腹泻等症状,随后于2月19日被确诊,致82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释法】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进行细化,明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而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的普通劳动者在普通工作场合或搭乘交通工具上下班途中感染上新冠肺炎的,一般而言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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