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對於幾百萬平方公里的國土,要以比較高的效率、比較合理的成本進行管理,當然需要劃分一定層級行政區,而在歷史上,不是一開始就有行政區和行政區劃,分封制逐步瓦解的過程,也是行政區逐漸成型的過程,而我國曆史上第一個行政區意義上的縣,出自楚國。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且不說堯舜禹時代,即使到了夏商周也還沒有進行行政區劃,由於生產力、交通、通信的落後,那時候實行的是分封制,由共主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前朝遺民分封領地,共主接受他們的納貢,卻不管理他們的內部事務;按商、周的規矩,一個諸侯國兼併其他小諸侯國時,可以把其國君放逐或殺掉,卻不能把國滅掉,得重新立一個國君,即《論語·堯曰》所言的“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而不是設立行政區。

“縣”從哪裡來

周採取分封制管理國家,周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分封士,士則把土地分給平民和奴隸,到了基層已不需要一層層向上負責,直到東周前仍然有“興以滅,繼以絕”的規矩。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雖然西周時中原地區就出現了縣,不過當時的縣不等於後來的縣,而指郊外地區,“縣”即“懸”,被解釋為“懸”,有懸掛之意,是懸在城邦之外、懸在諸侯國邊緣的區域,而沒有行政區的含義。

熊通(即楚武王)從侄子手中奪下楚國君位,成為楚君不足三年,就向江漢平原西部用兵,滅了權國(今湖北宜昌當陽市至荊門市區一帶),但他並沒有對權國“繼以絕”,而是設置了縣,任命叔叔鬥緡為權縣尹,後來鬥緡恃勢發動權國遺民叛亂,熊通派兵鎮壓並處死鬥緡。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但經過這事,熊通並沒有廢掉縣,把權國遺民遷於那處(今湖北沙洋境內一帶),改派閻敖為縣尹治理,往後楚國每滅掉一個諸侯國,就把其公族遷到其他地方進行監管,在該諸侯國故地設置縣,因俗以治。

權縣的設置,開創了以縣來治理地方的先例,這是春秋時期最早設縣的行政體制改革,權縣則被史家稱為春秋第一縣,其長官稱縣尹,由楚君任命,不得世襲,縣的賦稅由楚國朝廷掌控,縣尹不得留為自己所有,這在我國行政區劃史上有非凡的意義。

從分封到設郡縣

周天子名存實亡,分封制也逐漸瓦解,到了戰國時期,大諸侯國兼併小諸侯國時,不再分封功臣子弟,不再立新國君,而在新增加的土地設縣,任命中樞官員去直接管理,雖然縣位於諸侯國邊緣,但這片土地的所有權繫於國君或中樞手中。

不久之後,郡也出現了,但早先郡和縣是並列的,它們還不存在層級關係,沒有郡管縣制度,越往後縣、郡越來越多,因為原來國君或中樞間接統治、分封的地方,如果其君位後繼無人或犯了點錯誤就趁機取消,設置縣或郡。

戰國中後期,小諸侯國基本上被兼併殆盡,七大諸侯國基本設置了縣、郡,伴隨著他們的國土面積增加,逐漸形成了郡下有縣的方法,這也就是郡縣制的由來,秦國統一六國後,實行中央集權的秦朝將郡管縣的制度推廣到全國。

較穩定的“縣”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六國,國土空前廣袤,實行郡縣制管理地方,對六國原來的郡、縣進行調整,規範化,郡裡設郡守、郡尉、監御史分掌行政、兵事、監察職責,每個郡下面有若干個縣。

秦朝那時設立的縣,有相當一部分以後名字都沒改過,有的甚至縣治都沒遷移過,說明當時設的一些縣很符合地方管理的需要,大小、幅度也差不多,所以縣比較穩定;從秦朝開始,但凡大的王朝,必定設立一定層級的行政區,其中均有縣這一級。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西漢承秦制,郡或國之下有縣;東漢,州下為郡,郡下設縣;隋朝,隋文帝罷天下郡,以州領縣,大業年間曾改州為郡,以郡統縣;唐朝,初期以州統縣,安史之亂後道(方鎮)領州,州統縣,(其中天寶、至德年間改州為郡,以郡統縣)。

宋朝,形成路-州(府、軍、監)-縣(軍、監)三級建制;元朝,形成行省-路-州、府-縣四級建制,其中面積廣大的行省還下設宣慰司、肅政廉訪使司;明朝,形成布政使司(實質為省)-府、直隸州-縣、屬州三級制;清朝,劃前朝的兩京十三布政使司為十八省,省下設道、府(州)、縣,此外在其他地方設將軍轄區、辦事大臣轄區,因俗而治,後來還在新開發地區設廳。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在沒有機械動力交通、快捷通訊手段的古代,要保證政令上通下達,就要在行政區層級上想辦法,如果行政區範圍太大,成本就提高了,效率就降低了,對行政區分層級管理的目的就在此,因此很多縣非常穩定,在當時生產條件、技術手段下,縣最適合實際情況,縣正好,而更高一級的行政區經常不穩定。

從省管縣到市管縣

民國初年,把府廢掉後,重新劃立道區,由道管縣,這時候信息傳遞比之前更方便,發達地區已經普遍使用電報,信息傳播速度加快,加上交通方面的變革式發展,鐵路、公路越來越多,人員來往、上通下達更加容易,道對縣的管理減弱,地方的權力往縣集中,所以道就被廢了。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不久後在省下設行政督察區,由省政府派出行政督察專員協調縣,行政督察專員的辦事機構稱為行政督察專員行署,是省政府派出機構,但行政督察專員不是縣長官的上級,只是省政府授權他們協調縣的相關事務,這樣縣就不必什麼事都跑到省城彙報、辦理了,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快了辦事速度、降低了成本。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新中國成立後,借鑑了行政督察區的辦法,在省下設立專區,由專員協調若干個縣,辦事的機構稱專員公署,也是由省政府派出,專區並非實的行政區,而是虛化的,是省政府派出的機構,所以沒有人代會,還不能開人代會;六七十年代,專區逐漸改為地區,同樣的,地區也是虛的,沒有人代會,本質上還是省政府派出機構,這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省-縣-鄉三級建制,也即省管縣,但同時又規定“較大的市”可以開人代會。

改革開放後,為了推動經濟發展,地區由虛變實,有的則變成地級市,它們與“較大的市”一樣,也逐漸有了人代會,市管縣的辦法快速推廣,目的是希望市的財力、資源與管理帶動縣的發展,所以後來全國很多地方出現了撤地建市,地級市、地區都變為實體了,有人代會、政協、市委,凡是省上有的機構,地級市都有對應的設置。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現在絕大部分的縣由地級市管,有些縣級市由省政府委託地級市代管,市管縣制度基本確立,不過縣和縣級市還保留著一定的自主權,特別是土地,一旦改成區就完全變成地級市的了,但憲法是省-縣-鄉三級建制,當然有“較大的市”的規定。

湖北的地級市

設立行政區與分封諸侯國有本質區別,行政區的出現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結果,而對行政區進行分層級管理,目的就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管理廣袤的國土;當下,與憲法中省-縣-鄉三級建制不同的是,現實中縣級上面有地級市,本意是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出現省-地-縣-鄉的情況。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湖北是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地處今湖北當陽市一帶的權國,被楚君熊通滅了之後,出現了“縣”的設置,故權縣被史家稱為春秋第一縣;今天的湖北,既有市管縣,還留有省管縣,省直轄的行政單位共17個,其省會武漢,其行政級別為副省級,但在行政區劃上仍為地級市。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湖北的地級行政區共13個,他們是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荊州市、黃岡市、孝感市、荊門市、十堰市、黃石市、咸寧市、隨州市、鄂州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除了武漢只有市轄區,11個市基本上由市轄區、縣及縣級市(包括代管)組成,恩施州則由縣級市和縣組成。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湖北的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共4個,他們是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和神農架林區,直轄於湖北省,由湖北省直接領導和管理,而不歸於任何地級市管轄或代管,他們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等方面與地級行政區享有相同的待遇,可以說是省管縣的保留和發展,類似縣級行政區目前僅分佈於湖北、河南、海南和新疆等省區。

行政區意義上“縣”的誕生地,湖北有多少個地級市?

綜上,湖北有12個地級市、1個少數民族自治州、3個省直轄縣級市、1個省直轄縣級林區,如果看省轄市,那麼湖北省就有15個省轄市,只不過分地級、縣級罷了。

歷朝歷代,任何區劃制度,從建立到以後都有變化的過程,存在著一定的規律可循,它們的誕生、發展、變化,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所以無論是郡管縣、還是州領縣,無論是省管縣、還是市管縣,以高效率、低成本、合情理的方法對行政區分層級,是對廣袤國土進行更好管理的探索和追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