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征地批文,还想征我的地?

如今国家正处于高度发展期,架桥修路可以说是一件比较普通的事情了,而修路便需要土地,这些土地往往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这个时候肯定需要征收土地修路,而同时村委会或者镇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就会来和我们商量具体的补偿方案,那么这个过程中到底是国家在征收土地,还是当地行政机关在征收土地呢?

没有征地批文,还想征我的地?

通常情况下,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发展的需要,其中还是有许多非常严格的程序,行政机关需要根据征收土地的规模来进行上报,得到批准之后才可以往下征收土地,所以在征地过程中,村委会与镇行政机关实施征地工作的他们并没有权利说是哪一块土地要征收。

可是实际过程中有许多不懂得行政机关机制的百姓,一遇到当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征地就非常的害怕,听到他们说如果今天不给我们征收,就会采取强硬措施,大部分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和他们妥协。

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说,当地行政机关说要征收就能征收,那岂不是一个笑话?实际上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多道程序才能在最后获得批准,那么都有哪些程序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首先是谁可以申报征收土地?

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在我国土地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国有土地,而另一种便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是说像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征收,那么简单上理解就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为国家,而在变成国家所有的同时,肯定会对这些土地进行一系列的补偿。

对于有权利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区行政机关和县行政机关才有权利对农村土地进行一次性的征收,而想征地也要经过多道严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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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谁来批准征收土地?

在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还是比较严格的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并且说明了可以将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机关,必须是从国务院到省到自治区直辖市,而这个过程中省行政机关的审批权限当然也有限制,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则需要由国务院来进行审批。

首先是征收基本的耕地农田,省级行政机关没有权利进行审批,需要交由国务院。

其次征收的耕地农田如果超过了35公顷,那么必须由国务院来进行审批。

最后征收的土地如果不属于耕地的农田,而属于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也应该由国务院继续审批。

没有征地批文,还想征我的地?

在征地经过审批之后,国土资源部门或者省级的相关部门会发放相应的征地文件,这个过程中制定文件会直接发放到县行政机关,而到县行政机关拿到征地文件之后,才可以展开具体的征集工作。

那么为什么审批流程会这么严格与繁复呢?其实就是为了保证被征地人的自身利益,如果是违法的征地,那对于被征地的人来讲是没有什么益处的。

在此要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行政机关征地,我们可以向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出示征地文件,若是没有文件的,那就属于违反法律的,可以拒绝。拒绝之后如果对方还要强行征地,就可以委托律师来介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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