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殺傷空腔對比
現代步槍的小口徑槍彈經常被渲染為“毒彈”、“炸子”,說捱上一槍不死也殘;但現代小口徑槍彈的主要殺傷機理——擊中人體以後,高速翻滾、破碎,在12.7毫米和14.5毫米的槍彈設計中,實際上都不會刻意考慮——因為沒有必要。
圖:美式5.56彈的明膠試驗
圖:就是因為總的殺傷動能不足,所以才要玩這麼多花俏
對於高速飛行的彈頭、彈片來說,這類高速投射物,隨著自身的體積重量和動能增長到一定程度後,對人體的破壞形式和能力就會完全不一樣。比如12.7的大口徑機槍子彈,在擊中人體以後,就會有較高的概率、在較大範圍內形成組織缺損。
更直白的一點說,之前的中小口徑機槍彈,殺傷效果是靠在人身上鑽洞、在洞裡打著滾前進,把遇到的肌肉、骨骼和器官全部攪爛;真正的大口徑槍彈、高動能的大破片,那是大力出奇跡,打著哪兒,就能把哪兒直接給打爛、撕開、掀飛一大塊的。
閱讀更多 候知健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