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夫妻共同購買了一套房,首付是孃家給的,但是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離婚怎麼分?

嫦鵝一號


你家這種操作太讓人不能理解了!孃家的首付還寫男方的名字!簡直就是無法理解!怪不得要離婚啊!從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男方根本不愛女方啊!既然離婚了,那該有的財產肯定要拿回來了!打官司找律師千萬不要在退縮了!


小鹿之家1


這個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雖然首付是孃家付的,但是登記在男方名下,這個一般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這個法律依據主要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當然,你也可能說這個是對個人的贈與。但是,這裡的房產已經登記在男方名下,這個行為基本是認可房產贈與男方,若是不贈與男方,是不可能登記在男方名下。

當然,你還可能說這是父母款項借給雙方購房。但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特殊關係,你或父母若是沒有辦法舉證證明存在借貸關係,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

所以,本案應當屬於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那跟一般的共同財產分割並無差異。要麼一方拿房,另一方拿錢;要麼雙方都不要房產,拍賣變現款項分割。如果不存在多分或少分情形,原則上一人一半。


葉律師


您好!

這種情況下,在沒有其他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按照各自佔有的份額比例進行分割。關於特殊情況,後續解釋。

以下從產權的歸屬、如何分割、有哪些特殊情況等三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產權歸屬的判定

題主這種情況,屬於女方父母出首付、登記男方名字的情況。這種情況雖然不常見,但是也是現實存在的,例如女方在當地沒有購房資格。

這種情況下,視同為女方的父母,對自己女兒和丈夫雙方的贈與。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第二十二條中有相應的解釋說明: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登記為另一方的名字,即可視同為是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一旦離婚,對方是有權利分割房產的。

如何進行分割?

題主的問題,涉及到各自在房產中的份額、以及如何分割的問題。

1.房產的份額。因為登記為一方名字,因此,在房產證的登記上,肯定是丈夫的名字、而且產權份額是100%。

但是即便這樣,從產權歸屬上我們又談到,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房產的份額按照各自1/2進行分配。

2.分割方式。

房子處於抵押狀態(貸款買房),登記人又是男方,就意味著男方是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主體(至少是主貸人)。如果離婚、涉及到房產分割,多數情況下:

(1)要看貸款銀行是否同意變更還貸人。作為抵押權人,是有權利決定是否更換償貸人的。如果不同意,在分割的時候,要麼房產歸男方,要麼一次性把貸款還完,再根據夫妻之間的商定決定房子歸屬。

(2)各自分割的份額。包括房產的一半兒、婚內已償還貸款的一半兒,以及相應的增值部分。前提是,婚內用於償還貸款的錢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有哪些特殊情況?

以上說明,均是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

如果女方父母幫助支付的首付款,有特殊說明,房產的分割會涉及到另外的情形:

  • 借款。如果有明確的“借據”,說明父母當初支付的首付是借給孩子的,可以視為是女兒及其丈夫承擔的債務。如果涉及到婚變,這部分債務是要共同償還的——把“借”的錢償還給女方父母。

  • 贈與說明。如果父母有明確的贈與聲明,包括贈與給女兒個人,或者有條件贈與(例如,不能因為男方過程導致離婚),一旦女兒離婚,男方也得不到房產。


一紙家書


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中的一方父母為雙方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你父母出的首付,是對你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夫妻的共同收入,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一旦要離婚析產,我個人認為,象買房首付,是大的款項,應該視為父母對女兒的專門贈與,雖未明確表示,但誰都明白,如果不是女兒,不可能出首付;在處置房產時,應該考慮這一情況。我相信,男方不會斤斤計較。


江曉01


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均分,即一方分有房屋,並給付另一方房屋價格一半的對價。

首先來看該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財產?

題主所述夫妻共同買房,說明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婚後雙方共同出資取得的財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該房屋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

首付系婚後孃家所給,是一種贈與行為。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是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應該視為贈與雙方。

因此,在房屋份額的構成中,男女雙方是等額的。即非按份共有,而屬於共同共有。也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儘管房屋所有人登記為男方,但這是因為他是戶主,是共有人的代表。所以在離婚時,該房屋按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由一方享有所有權,並給付另一方一半對價。


法律人5524


婚後買的都屬於夫妻財產,首先,婚後貸款賣房,肯定是兩個人名,除非你倆沒領證!其次,若婚後買房,倆人要離婚,女方有證明這套房子是女方出資買的話,走訴訟還是有希望的! 就算想離婚後想改名也挺困難!必須把貸款還清才可以改名!事比較繁瑣!要麼就是在離婚前,把房子賣掉!


老石vlog


如果有佐證材料,比如,借條或電子轉賬憑據或刷卡憑據等都屬於有效,可通過法院認定父母贈予女兒。否則,只能認定夫妻共有財產。


菸民43


現在的人,都把錢看的比什麼都重!什麼親情愛情友情都不值一提!所以,既然沒結婚就想到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就不應該在經濟上裝渾和!


用戶3488695773185


女兒給孃家父母打借條,註明借款原因,保留轉賬憑證還能掰扯掰扯,如果沒有那就平分吧。


孤獨的御兔


分什麼?孃家的錢出首付寫男人名字不是明擺著送給他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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