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慈善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按照捐贈單位和個人意向,結合鄭州市防控疫情相關單位提供的信息,鄭州慈善總會已向社會發布4個公告,使用善款4427.533017萬元,物資價值454.626191萬元。
3月8日,鄭州慈善總會就使用社會捐贈款第五批414.258552萬元、物資價值943.061327萬元情況繼續發佈第5號公告。
公告如下:
支持鄭州市疫情防控購買所需物資保障使用327.566552萬元,支持醫院疫情防控20萬元,合計347.566552萬元。
根據捐贈人意願定向使用社會捐贈款66.692萬元。
根據捐贈人定向和社會需求使用物資價值943.061327萬元。
上述資金和物資務必須儘快全部用於防控疫情工作,不得挪用、留滯、轉借等。否則,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鄭州慈善總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會依法依規依程序公開透明使用社會捐贈款物,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慈善公益報社 武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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