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601.5万!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公布的首个巨额罚款大案

原标题:罚款601.5万!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公布的首个巨额罚款大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一些企业和个人以身试法,希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捡漏”;但是很“遗憾”,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依然根据线索并不遗余力进行追踪调查,将其绳之以法!


罚款601.5万!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公布的首个巨额罚款大案


本刊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近日,其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过程中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依法查处了一起违反新《药品管理法》的案件。据我们了解,该案也是新《 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公布的第一个巨额罚款大案。

该案是天津市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杨某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陈大公路东滩头村口北侧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仓库存放了阿卡波糖片、阿莫西林胶囊等344批次药品,据了解,阿卡波糖片为处方药主要用于治疗Ⅱ型糖尿病,其不良反应包括 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而阿莫西林胶囊同样为处方药,为半合成广谱青霉素类药; 其不良反应过敏反应症状包括可能出现药物热、荨麻疹、皮疹 和哮喘等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本次共查处 货值金额40.1万元。

经过调查了解,当事人杨某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措施。当事人杨某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所指违法行为,即从事药品批发或零售活动,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查处 货值金额40.1万元;依据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该局决定对杨某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和货值金额15倍罚款60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因涉案情节较重,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再次正告: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已有一段时间,如果一些企业和个人要以身试法,市场监管部门将毫不姑息,罚到他痛,罚到他倾家荡产与坐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