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到底是大家共有,还是属于最上面一家私人的?

过眼云烟流水去


小区楼顶当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业主专用的套内使用空间外,以及政府已经界定为市政设施的以外,其余部分的所有权均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这些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分别计算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房屋产权证里的公摊面积,如:楼宇大堂、楼梯、电梯、走廊、过道、外墙立面、房顶、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生活热水锅炉等;

第二类、没有列入公摊面积,但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因为土地使用费是小区全体购房业主缴纳的),如:小区内的甬道、绿地、花园、广场、地上停车位、自行车房、地下室、楼宇地基、围墙等;

第三类、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各项服务的商用配套设施(这些建筑附属物的土地有些是政府划拨的、有些是开发商自己缴纳了土地使用费的),如:小区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地下汽车库、锅炉房、会所等;

第四类、在我国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中,城市基础建设形成的不动产,如:小区内的人防工程、市政管线、配电室、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等。

所以楼宇的房顶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谁都可以用,并不是最上面的一家私人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都会在楼顶晒被子、种菜、溜狗、做运动什么的,可以说是大家的一个活动配套场所,如果有人私自占据,可以要求物业出面协调,把地方还给大家。


牛犇自媒体


当年买的七楼就是顶楼,买的时候开发商己明确告知顶楼属于消防通道不能关门,另外就是只有五年的保质期,五年后发生漏水现象就不在维护范围,我家的顶楼属于七楼业主管理,住了10年后发现隔热层己经是风化+老化+渗漏了,所以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隔热层掀翻重做二次防水,没有要同一幢的业主们凑钱(2万多),我个人觉得既然楼顶是自己的地方维护当然是自己掏钱,所以一直到现在其他的业主也没上来养花种菜养狗,我倒是搭了一个80平方的不锈钢棚架种了几棵爬滕植物,还有楼顶天气好晒被子晒鱼干晒腊肉也是很不错的,晚上淋花散步也挺舒服的,多了一个大空间,所以什么申请维护基金的和我没关系,自己住的舒服花点钱维护好了也是自己的😂😂😂


賊愛羅漢魚


这个问题一定要回答一下。

我们的楼房是多层楼房,最高是六层,一梯两户的设计,所以每个单元都有12户人家。楼房是省直机关宿舍,所以建成时就集体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当然是都放在了楼顶上。上水管和下水管道都从厕所里往下走。

最初几年大家相安无事,但是十几年后有的人卖掉房子搬走了,新住户成了邻居,陆陆续续的拥有更迭。而楼顶的太阳能却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多问题,有的就开始跑水了。

我家是四楼,所以四楼以下的管道都从我家厕所通过。突然有一天二楼的管子漏水了,但是管子漏水的接头却在五楼,于是我家成了水帘洞,三楼也找上来了。最后二楼从外面自己走了管子。

现在又从一楼和二楼的管子顺着漏水到我家,但是影响不大,于是我们跟一楼说了,她们说上去看了不是他家的,二楼说我家上水管从外面走,也不是我家的。于是我们赶紧上去看看我们的是不是漏水,也没有。后来见到六楼的住户,她们说家里水帘洞一样,肯定是楼顶上谁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坏了,但是找了好久都找不不到主人,三楼不用太阳能热水器,五楼没有住人,有可能是其他单元的,只看到上面天天有个水坑往下渗水,反正也只是租住的,家具啥的也不是自己的,主要厕所也没啥,就这样吧。

他曾经问过物业,也没有回话,估计谁也懒得管,索性自己也不在去想,一是太阳能是谁的谁去修理,另外楼顶明显防水层做的不好,否则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公用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出还是业主们摊分钱呢?没谁愿意找这个麻烦。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住顶楼。最近自己花钱把楼顶和露台做了防水,用维修基金太麻烦要单元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要已经明显漏水,施工单位要有什么等级资质,要物业安排施工方。我自己找人正铺雨虹防水花了4000,要是物业安排得要6-10万块。对了维修基金还得社区物管科审批通过才行。所以顶楼漏水还是自己搞把,再没漏的时候提前做防水。


猪头3032


属于上面私人的,有一朋友往顶层做防水时,要求底层的住户拿线,没人给,自己全款做的防水,后来在上面做了个微型农场,底层住户眼红又来要地方,朋友说做防水时你们干吗了?要地方可以拿十倍的💰,别的免谈,后来闹到上面也不了了之。


北方老头常大昊


老亮了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小区楼顶是一定是属于公共空间,但是实际情况来看最终都很容易成为顶层住户的个人空间。

有利用价值时的楼顶

有些年轻喜欢买顶层,有两个原因是比较主要的,其一是顶层便宜,其二是顶层提供更多的空间。

由于居住在顶层的用户去到顶层最方便,所以他们去的次数肯定也是最多的,久而久之顶层就成了他们的私人空间。

出了问题的楼顶

很多人不喜欢买顶层,除了顶层更冷或更热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顶层容易漏水。当楼顶出现漏水又没办法启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时候,顶层的住户肯定会希望大家凑钱来分摊维修的费用。

但是,在真正想要凑钱的时候很难把其他住户的钱凑上,因为顶楼漏雨对他们没有影响,而且他们认为顶层和他们没有关系。

楼顶到底属于谁

实际上楼顶属于共有部分,因为他们建筑的必要组成部分,所以顶楼归大家共有,每个住户都有顶楼的使用权和维护维修的责任。举个列子,如果顶楼属于顶层的人,那么其它楼层的人就没有任何权利去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另外,也正是由于顶楼属于共有,所以顶楼的修为才能启用物业维修基金。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去争夺楼顶的使用权,一般情况楼顶的通道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不是谁都能随便上去的,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老亮说房


一、顶楼属于谁?

家居问题,雷雷帮你解答,整个小区所有的地方是业主朋友们共同的财产,准确的来说也是每一位业主都付了金钱的,当然是属于大家共有。商品房楼顶天台属于该住宅楼栋所有业主的公共使用设施。顶楼业主独占,属于违法行为。阁楼的房顶属于住户共同共有,如果损坏由住户共同承担修理费用。

二、如果有人霸占楼顶做自己的私人领地,该怎么办?

行为人擅自占用业主共有部分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相邻关系人使用共有部分时超过合理使用限度的,其他共有权人无论是否对其有消极影响,均有权请求使用人停止使用行为,如拆除建筑或恢复原状等。

原、被告所有的房屋系相邻关系,被告修建花坛、水池等建筑物及种植各类种植物所占用的屋顶,属于包括原、被告在内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被告在无证据证明其取得案涉屋顶使用权的情况下,

擅自在该屋顶修建花坛、水池等建筑物及种植各类种植物,超出了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范围,且可能与原告的房屋漏水存在关联。原告作为共有权人之一,有权请求被告排除妨害并恢复原状。


一杯清茶加红豆


  首先,这个问题涉及到的问题一般是能上人的平屋顶的矛盾。其他坡屋顶、不上人的屋顶一般不存在这种权属使用争议问题。

  其次,这种争议矛盾比较普遍,大部分小区有这种争议,争议的关键问题就是屋顶使用权属不明晰或不合法。

  最后,我们再来看屋顶到底归谁用。

  根据房产相关测绘及公摊、公用面积等规则,没另行约定的情况子下,一般默认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对公用有另行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所以,归谁所有,邀看合同。同时不仅仅看顶楼住户的,有的开发商仅对顶楼住户约定屋顶归顶楼用,并未对整栋业主进行同样的约定,造成的矛盾是比较多的!

  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屋顶无其他用途,建议可以考虑给顶楼使用,这样的话,屋顶漏水再也不会出现“维修签字难,用时归大家”的尴尬局面。

  小区楼顶到底是大家共有还是属于最上面一家私人的?

  

  笔者认为商品房为不动产, 商品房楼顶作为房屋的一部分, 应该归全体业主所共有。

  

  首先、当一幢商品房被不同的人分别购买时, 该商品房楼顶的所有权并不属于顶层房屋的所有人专有, 而应当属于该商品房建筑物各单元所有人共有,对屋顶屋面的使用、收益由全体建筑物所有人共同决定。

  其次、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和《物权法》第六章规定,楼顶的所有权应归业主共同享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没有约定其归属时,应推定为业主共有,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结构上的法定共有部分。屋顶平台不得单独登记为一项独立的不动产,留给开发商自己,或作为买卖标的物出售于他人,只能公摊到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面积中,归业主共有。

  

  第三、在实践中 ,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将整幢商品房分单元出售后,声称仍保留并享有对商品房屋顶的使用 、收益权或者将加盖露台作为购买商品房屋顶优惠条件 ,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的 。

  第四、对楼顶的使用,应按照《最高法院解释》第7 条规定和《物权法》第 76 条第 1 款第(7)项的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经其他业主同意,并按约定向共有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五、商品房屋顶的所有权是全体业主所共有, 未经全体业主同意, 不能为顶层所有权人专有 ,其在屋顶的加盖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更是属于违法建筑,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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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769288457696924


小区楼顶属于全体业主还是顶楼业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开发商建造房屋时对于楼顶的规划是如何设计的。

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工程规划当中就规划了楼顶有露台等建筑并且获得审批那么将这部分建筑物或卖或送给顶层业主应该属于顶层业主。

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工程规划当中并没有对楼顶进行规划只是顶层业主自发的行为,对楼顶进行建造凉亭、房屋就属于是违建,并且楼顶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主要还是看楼顶建筑属于规划外还是规划内,规划内的建设有其自身的产权证明,可以确定归属,而规划外的建筑没有产权证明属于开发商或顶楼业主私自建造的建筑属于违建。


东友律师团


这个没有疑问,楼顶归全体住户所有。上年有一楼顶被一家开发利用,一个举报电话,马上来人警告,恢复原样。我们来拆除那你得掏钱了。这户人家乘乖地执行警告,自己拆除。

我们小区已经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这个时侯搞烧烤,就是上楼顶,看着光景,烟也不影响谁。AA制。

傍晚,暮色苍茫,哈啤酒吃烧烤,观日落,会来事的人想占用,得耍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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