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依然漫長——評點印度海軍新型中型水面艦(一)

印度海軍發展目標是必須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總體國防戰略和海上戰略發展規劃。自獨立以來,印度堅持成為“印度洋地區主要支配力量”,並最終成為“世界上舉足輕重的強國”,因此發展在印度洋地區的兵力投送能力和前沿存在能力,一直是印度軍事戰略的基本思路。

但受限於落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加之地區安全格局又受到鄰近大國的巨大影響,印度國家戰略和軍事戰略落實不足,潛在空間依然有限,但這更加刺激了印度保持並謀求加快發展海上力量。

前路依然漫長——評點印度海軍新型中型水面艦(一)

印度海洋戰略界定的海軍“完全控制區”,主要是6000多千米長的海岸線向外延伸500千米以內的海域,包括領海及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但“完全控制區”現已不作為未來發展重點。未來20年印度海洋戰略的重點,是針對整個印度洋區域內的重點海區和水道,按照印度自身海洋戰略的定義,這又被稱為“中等控制區,包括500~1000千米範圍內的海域。

對這一區域,印度將在未來謀求對其“完全控制”。所以,印度軍隊過去數十年一直堅持的“重點地區集中突破,其他地區消極防禦”策略,現在將逐步轉變為“快速機動、協同作戰,先敵進攻,爭取主動”的策略,並謀求“決戰遠海”的目標。該戰略的目標在於從根本上推進印度的國家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提升。

1、印度的未來海上戰略要點

(1)構建、有效使用和保持海基核力量,以充實印度整個核力量體系,此舉將顯著提升印度的國際地位。

(2)西部方向集中力量和資源,以便在未來可能爆發的印巴戰爭中對巴基斯坦海空力量構成明顯優勢,有能力在戰略性進攻中獲得勝利。

(3)在西部方向上必要時有能力掌握阿拉伯海其餘海區,尤其是波斯灣、霍爾木茲海峽、曼德海峽臨近的阿曼灣和亞丁灣制空和制海權,並有能力投送一定兵力,對該地區的海上航運通道、沿海石油產地建立有效軍事威懾。該能力將極大提升印度在世界政治和經濟事務中的話語權。

(4)東部方向上,在必要時有能力掌握安達曼海和孟加拉國臨近水域制空和制海權,並投送一定兵力。在一些時候有能力將作戰範圍拓展至南中國海。該能力將極大提升印度對於馬六甲海峽這一極其重要國際水道的實際影響力,藉以提升印度對整個印度洋地區的控制力與影響力,並極大加強世界事務中的話語權。

前路依然漫長——評點印度海軍新型中型水面艦(一)

(5)在南部和西南方向上,有能力在其他水域,如迪戈加西亞臨近水域、莫桑比克海峽、馬爾代夫和斯里蘭卡臨近水域爭奪制海權,並投送一定兵力。這一能力將切實提升印度軍隊對印度洋地區的掌控能力。

2、為有效實施以上戰略目標和任務,印度海軍未來編組力量的主要結構需求如下:

(1)印度海軍未來唯一戰略任務,是建設核維持最低限度的有效海基核威懾能力。在和平時期進行海上值班的海基核力量,故應包括1艘戰略核潛艇,即8-12枚戰略導彈的威懾能力。出現大規模危機徵兆時(巴基斯坦等周邊國家戰略方向上出現異動,或外來海軍大國大舉進入印度洋),在臨戰狀態下需要動員戰略核潛艇,準備實施核作戰任務。

(2)印度海軍主要戰役力量為航母戰鬥群。和平時期出現危機徵兆時,短時間內完成1個航母戰鬥群的備航、出動和展開,以對危機事態及時介入和處置,發揮印度軍事影響。在大規模戰爭爆發時,無論是保證對抗區外大國威懾,還是展開對巴基斯坦等周邊國家的大規模進攻作戰,應盡力動員2個航母戰鬥群參與作戰。

各航母戰鬥群應包括中型航空母艦1艘,防空驅逐艦至少2艘,反潛驅逐艦/大型護衛艦3-4艘。為保證每個航母戰鬥群持續作戰能力,應保證至少1艘大型補給艦妥善可用。印度以中型航母和攻擊核潛艇為核心的戰鬥群,在世界範圍內看體系較完整,作戰能力較強可發揮一定作用,作為印度海軍介入危機事態,以及參與大規模戰爭的主要力量。

該力量在近海地區(陸地濱海區域和海岸線外500千米範圍的海區)作戰尚可,在深水大洋區域作戰的能力依然比較有限,在印度洋範圍內還無法脫離陸地體系與海洋強國作戰。

前路依然漫長——評點印度海軍新型中型水面艦(一)

(3)在其他力量方面,和平時期在東部安達曼-尼科巴群島至孟加拉灣水域,以及西部巴基斯坦南方水域至霍爾姆茲海峽兩個重要戰略方向上,印度各希望保持1-2艘柴電攻擊潛艇、2-3艘常備主力水面艦艇(驅逐艦和大型護衛艦)及1-2架大型反潛巡邏機值班,未來希望保證有戰略核潛艇在航或在港。

在孟加拉灣和巴基斯坦南方水域,還應至少保證各2-3艘輕型護衛艦在淺水區值班。柴電潛艇主要承擔隱蔽抵近狀態下的偵察任務,以瞭解查明周邊武裝力量和敏感要點、航道、港口的情報信息。水面艦艇主要承擔威力顯示,以及在深水、淺水區域的常規監視和跟蹤任務。

如區外海軍大國艦隻或編隊進入印度洋,則應盡力從值班艦隻中抽調專門艦隻,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跟蹤和監視任務。同時在港其他艦隻應保持一定妥善率,以隨時補充值班艦隻力量,並準備應對不測事態。但是受到預算不足、軍政管理能力有限、艦艇裝備維護保障不力等主客觀因素限制,印度海軍持續保證區域前沿存在的能力還相當有限。

和平時期出現危機徵兆,或大規模戰爭爆發時,在主要方向上保證編組攻擊核潛艇,5-6艘常規潛艇,8-12架大型巡邏機以及2-3個水面作戰艦隻戰鬥群(各戰鬥群配備2-6艘不等的水面作戰艦隻,均不含航空母艦,編列艦艇數量視具體任務需求)。

以上兵力主要用於配合航母戰鬥群作戰,實施普查詳查、目標指示、警戒、前沿接觸、防空掩護、驅/反潛掩護等任務。另外也可能被單獨使用,在深水和淺水區域,用於遮斷重點水道、打擊和壓制敵方重點單位、要點、基地和設施,防禦己方重點單位、要點、基地和設施。但及至目前,印度海軍遂行戰爭準備的方向,依然侷限於印巴交界及鄰近海區以及孟加拉灣這兩個主要區域,在其他方向上還比較缺乏必須的戰場建設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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