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陳國青銅器,品讀陳文化風韻(下)

六、陳地的地理位置與其發展

陳為原始氏族部落的名稱,起源於陝甘之交的岐山一帶(今陝西寶雞),與黃帝一族互相通婚。後隨黃帝族東遷於中原肥沃的平原——河南宛丘(今淮陽)。《左傳》昭公十七年:“陳,太昊之虛也。”太昊曾居過的地方,後來被西來的陳豐氏佔領。在黃帝族夏朝被東夷商朝所滅的時候,可能是風姓之陳奪取陳國之地(當為虞遂之後人)。周武王滅商之後,封虞思之後遏父之子媯滿於陳地,建立媯姓陳國,以奉舜帝之祀。《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子產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侍我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與其神明之後,以備三恪,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因時陳國本是中原列國中的大國之一,由於多次內亂及強國侵凌,國勢日益衰弱,公元前478年,楚惠王滅陳國,陳成為楚之陳縣。後為楚都,稱陳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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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地位於淮河支流汝潁水流域,是溝通中原與東部、南部地區的交通樞紐。這一重要的地理位置,使得陳在春秋時期漸受到列強的侵凌與蠶食。《左傳》載,位於楚、齊、鄭、宋、晉之間的陳多次捲入戰爭,或被大國欺凌,直至亡於楚。然而春秋時期的戰爭、盟會交流正促進了陳地的交通和發展。因位於各大國之間,往往須在敵對雙方周旋,所以應接往來,傳遞文書信息往往特別頻繁,郵驛制度也隨之發展起來。又據《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前546年,楚國令尹子木在宋都商丘與晉、宋等國諸侯代表會談過程中,“使馬白謁諸王”,向楚王緊急請示。馬白是高級官員乘坐的專車。據考證,楚國令尹子木所派高級官員,乘馬白從商丘出發,須向西經陳(淮陽)、頓(商水)、召陵(郾城東)、胡(郾城南),再經繒關(方城)、申(南陽)、鄧(湖北襄樊),南行至楚都郢(湖北江陵)。可見不僅陳地,整個江淮地區的交通已相對便利。

便利的交通為陳地的發展提供了條件。“楚之宛,陳……皆為天下名都……居五諸之衝,跨街衢之路也。” “陳在楚夏之交,通魚鹽之貨,其民多賈”;經濟作物也得到發展,“陳夏千畝漆”。可見陳地不僅是軍事重地,在戰國時期也是商業都會。

七、陳國曆史概述

西周時期陳國的歷史,文獻記載極為簡略,就所見銘文材料看,西周中晚期的銅器有四件,其中三件瀕及陳國與外族的婚姻關係,一件反映了陳侯嫁女於周王的史實,可略窺當時陳國與王室的關係和對外交往的某些跡象。

進入春秋以後,根據陳國內部情況以及外部形勢的發展、變化,其歷史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1.春秋早期的相對穩定時期 約當陳平公至桓公(即前770年——前707年)期間。

這一時期的前段,王室力量較強,諸侯之間侵伐不多,相對穩定。春秋初年,陳女厲媯、戴媯為衛莊公夫人,銅鼎中有陳侯為“□媯四母”所作的媵鼎,或與二女適衛有聯繫。此期後段,正當“鄭莊小霸”之時,而陳桓公卻“有寵於王”,並參與宋、蔡、衛等國伐鄭。《左傳》隱公六年載:“往歲,鄭伯請成於陳,陳侯不許”,因而“鄭伯侵陳,大獲。”此時陳敢於與鄭莊公抗衡,雖與周王室關係密切,得到支持,但本身亦當有一定的實力。魯隱公七年:“陳及鄭平”,次年即嫁女於鄭子忽(即鄭昭公),以結陳、鄭之好。此間銅器銘文有陳大夫原氏仲嫁女於淪和陳伯元與它國婚姻的記載,說明這時陳國的對外交往比較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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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國曆史的過渡、轉變時期 約當陳厲公至共公(前706——前614年)期間,其中以陳宣公為限分為前後兩段。

陳桓公死後,國內爭立,於是陳亂,內部動盪不安將近十年,至陳宣公即位後長期統治時,才逐漸穩定下來。這期間,楚文王“實縣申、息,朝陳、蔡,封畛於汝”,陳與楚國有了一定的依從關係。齊桓公霸業興起之後,陳國一直與齊結盟,先後七次參與齊桓公主持的北方諸侯盟會。齊桓公死後,陳仍“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可見陳、齊關係尚好。同時,陳也結好於魯國,並積極通過婚姻關係加強與王室的聯繫,廣結諸侯,記載表明:魯莊公十年(前684)或稍前,陳宣公先後嫁女於蔡侯、息侯為夫人;莊公十八年又嫁女為周惠王后;銅器有陳侯作孟姜媵簠;此陳侯當即陳宣公,姜姓女子出嫁,陳為之作器或另有女從媵,關係應不一般,孟姜或是齊女。這一階段,特別是陳宣公在位期間,正是齊桓公稱霸的盛世,在此形勢下陳國的政治、經濟較為穩定,對外聯繫亦較頻繁。

此期後段,即陳穆公和共公時期,隨著齊桓公之死,中原失去霸主,楚國趁機北上,與宋襄公爭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載:“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取焦、夷,城頓而還”。陳國東南要邑為楚佔有。《左傳•僖公二十五年》載:前635年,楚包圍陳國,然後將頓國國君頓子護送到新邑,使頓國復國。頓國背叛陳國,陳討頓,頓被迫南遷,後楚國藉此出面干預攻打陳國,將頓國故地據為己有,然後安排逃亡到楚國的頓子南遷另建頓。僖公二十七年,陳參與楚師圍宋,次年又參加楚、晉城濮之戰而遭到失敗;城濮之戰後,楚勢受挫,晉文公霸業興起,陳又轉而附晉,參加了以晉為盟主的一系列會盟和軍事行動。魯文公九年(前618年)夏“楚伐陳,克壺丘”,“秋,楚公子朱自東夷伐陳,陳人敗之,獲公子北茷陳懼乃及楚平。”陳國夾處兩大勢力之間,時受侵伐,朝晉墓楚,以求生存,獨立地位日漸削弱,然此時還能敗楚公子朱,說明仍具有一定實力。

3.陳國曆史的衰亡時期 即從陳靈公至湣公(前613年——前478年)。這期間,陳國先後經歷三次大的戰亂和滅國之禍,其後雖又復國續祀,然每況愈下,最終為楚所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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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613年,陳靈公繼位後,君臣淫亂,不理朝綱,以致國內大亂。魯宣公十一年(前598年),楚莊王趁機伐陳而滅之為縣,後因申叔時的勸告,楚莊王“乃復封陳”。經過這次大的起伏,陳國實地大為削弱,比後百餘年間,除了楚於鄢陵戰敗,陳一度從晉之外,長期從屬於楚,同時又倍受敵方勢力晉、吳的侵伐。

《春秋大事年表》載:“頓子迫於陳,自頓南徙,故曰南頓。”頓國自商水南遷至今項城南頓。南頓國實際上是楚國扶立的,故事事依附於楚。《左傳•襄公四年》:“楚人使頓國間陳而侵伐之,故陳人圍頓。”前568年,楚國教唆頓國佔空子攻打陳國,因此陳國軍隊包圍了頓國。

《左傳•昭公四年》載:“楚子、蔡子、陳侯、許男、頓子、鬍子、沈子、淮夷伐吳。”前538年,楚率領一干淮上小國伐吳,其中就包括頓國。頓國本就弱小,再經兵亂折騰,可憐的頓國已消耗得差不多了。《左傳•定公十四年》:“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好。二月,楚滅頓。”前496年,頓國國君牂想要事奉晉國,背叛楚國以斷絕與陳國的友好。二月,楚國滅亡頓國,國土劃入楚國版圖。

魯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陳慶寅、慶虎作亂,引起國人憤怒,群起而攻殺二慶,內亂才得以平定。襄公二十四年,陳隨楚伐鄭,鄭人怨之;次年,鄭子展、子產率車七百乘伐陳,攻入陳都,陳之君臣出逃求成,因鄭師主動撤出,陳哀公才得以歸國。

魯襄公三十年,鄭子產使陳,回鄭後對其大夫講:“陳,亡國也,不可與也,聚禾粟,繕城廓,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政多門,以介於大國,能無亡乎?”可見陳國內外交困的景狀。

前534年,陳國又因爭立之事發生一起大的內亂,楚靈王使公子棄疾滅陳為縣,“使穿封戍為陳公”,五年後,楚平王奇得王位,為收買人心,再次使陳復國,悼太子之子吳歸於陳。經過這次大的反覆,陳國完全喪失了自主地位,只是名存實亡了。

吳師入郢之役,吳召陳懷公,懷公因擔心楚人報復而辭吳。魯哀公元年(前494年),陳因參與楚師圍蔡而受到吳兵的征伐。哀公六年,吳師再次伐陳。魯哀公十六年,陳因楚白公之亂“恃其聚而侵楚”,次年,楚武城尹公孫朝取陳麥而圍陳。此時,吳為越所困,無力救陳,七月“楚公孫朝帥師滅陳。”時為哀公十七年(前4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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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陳國文化管窺

陳地周代考古有淮陽平糧臺、馬鞍冢兩處遺址,均為東周墓葬,墓葬類型屬楚系,但是受中原文化影響頗深。

1.中原文化影響

陳地受中原葬玉文化影響較深,木質樂器發現較少,新出有陶樂器。淮陽馬鞍冢楚墓室系夯土版築,器物組合多玉器,陶禮器組合鼎、簋,與其臨近中原這一獨特的地方位置有關。此外,陶器多罐則受淮河地區影響。

人殉習俗,本源自中原地區,是商周以來的傳統,廣泛存在於東周各諸侯國。春秋以後逐漸減少,而豫南地區春秋時期盛行,至戰國中期陳地仍存在。春秋晚期,江陵等地出現以木俑代替人殉,淮河上游地區木俑見於戰國中期,中原地區東周墓則少見木偏。隨葬器物組合方面,春秋時期,大中型墓以青銅器、玉石料器為主,小型墓以陶器為主,與中原地區相似。

2.楚文化影響

楚系方國墓葬中型墓隨葬有陶器,為地方文化特色,戰國時期,大中型楚墓多隨葬大量漆器、陶器,與江陵地區相同,此外,此地楚墓隨葬兵器,雖不及江陵地區盛行,但與中原地區相比則過之。

目前所見陳國銅器資料表明,西周中晚期,陳國銅器的基本組合為鼎、簋、壺等器物,呈現出中原姬周文化的典型特徵。器物開了制、花紋以及銘文風格亦相一致,這與虞氏長期在中原地區活動,周初以來一直與姬周王室聯盟通婚的史實相印證。進入春秋以後,陳國銅器中簋類器物較少見,而西周時期作為簋類輔助器物的簠,則甚為盛行,似有取簋而代之的趨勢。禮器組合中,這種由簠代簋的趨勢,反映了東周禮器變化中明顯的過渡特徵,對其後楚文化禮器組合中簠器具有重要地位當有一定的影響。

3.銅器銘文中所見陳國婚嫁

陳國有銘銅器中,有十件反映了陳國前後七次嫁女於他國的史實,其中兩次嫁女於周天子,一次嫁女於淪(頓),另四次不明夫國為誰。據《左傳》載,春秋時期陳先後六次嫁女於他國,所適分別是衛、鄭、蔡、息、周、魯,夫方皆為周王室及其宗枝。陳國娶婦的情況,銘文有兩起,一為曹女,另一起不明何國,但都是姬姓女子。《左傳》魯莊公二十三年載:“陳厲公,蔡出也”;莊公十九年載衛女適陳,魯女從媵;昭公八年載陳哀公娶鄭姬,三次均是姬姓女子。綜銅器銘文和文獻材料而言,陳國嫁女可考者十二起(其中周惠王娶陳媯,銅器、文獻相合,故而合一。另十一起中可能還有重合者,因無確據,暫作分開處理)。夫國較明確者八起,都是姬姓,另四起適於姬姓之國的可能性亦很大。娶媳婦共六次,毫無例外的都是姬姓女子(參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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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見,兩週時期姬媯兩姓世為姻親,幾無例外,這與《詩經•陳風》:“豈其取妻,必齊之姜;……豈其取妻,必宋之子”;“彼美叔姫,可與晤歌;……彼美叔姬,可與晤語;……彼美叔姬,可與晤言”的記載是一致的。陳國與姬姓諸國的婚姻關係,表明陳與姬姓諸國有特殊的關係,同時也反映了陳國文化的基本形態。但是春秋後期已無陳與姬姓諸國的婚姻聯繫,可見楚對陳國的影響已逐漸加大,同時也表明經歷連年的戰爭,陳國的地位急劇衰落。陳國對外婚姻關係的認識,對我們進一步探討周代各族之間的婚姻形態和文化習俗提供了一個較為明確的借鑑。

九、陳地風俗物產

《詩經》裡有《陳風》十章,專敘陳國的風俗情況。《陳風•宛丘》陳大夫在宛丘之下及去宛丘的路上擊鼓舞蹈,寒暑不斷,可見宛丘成為陳國臣民的聚樂之地。《陳風•東門之池》所載東門之池也是男女幽會之地。《陳風》中出現的陳國物產有枌、栩、楊、梅、椒、麻、蒲、苕、荷、菡萏等。

十、陳國的疆土和城邑

關於陳國的地望,《漢書•地理志》:“故國,舜後,胡公所封,為楚所滅。”漢晉設陳縣,唐宋時為陳州宛丘縣,明初廢宛丘入陳州,清雍正間,又於此設淮寧縣,升為陳州府,府、縣並治陳城故地,即河南淮陽縣。唐宋及卜明清文獻也都說當時的陳州宛丘縣或淮寧縣即古陳國所在,與漢晉學者看法一致。

據杜預《春秋釋例》,陳國除國都陳城以外,還有焦、夷、壺丘、辰陵、鳴鹿等城邑。清人又以“厥貉”補入。弄清這些城邑的位置,可使我們瞭解陳國疆土的大致範圍。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楚子王帥師伐陳“遂取焦、夷”,杜預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西晉譙縣即今安徽亳州,城父縣故城在今渦河南岸,亳州東南約七、八十里處,即明清城父集一帶。二邑均位於陳城以東一、二百里處,為陳國東部要邑。

《左傳》文公九年“夏,楚侵陳,克壺丘”,杜預注:“壺丘,陳邑”,未言所在,可見杜預已不能確知了。然《水經注•汝水注》則雲壺丘在汝水南岸,薄溪水以西,即今河南新蔡與息縣之間,後人多以此說。今按,陳國在今淮陽,若以壺丘在新蔡、息縣一帶,其間不僅有穎、汝二水,且還有頓、項、沈、蔡數國相隔,陳不可能遠越此諸國境而在新蔡以南修築城邑,《水經注》此說實未可信。清代學者顧棟高、高士奇不以《水經注》為本,而推定壺丘在“陳州府南境”,即淮陽以南的穎水兩岸地帶,較為合理。

《左傳》文公十年,“陳侯、鄭伯會楚子於息。冬,遂及蔡侯於厥貉,將以伐宋。”厥貉,杜預無注,唐宋學者亦未言其所在,《春秋大事年表》等清人著作列為陳地,雲在清代陳州府項城界。從當時形勢分析,楚穆王先於息會陳侯。鄭伯,再於厥貉會蔡侯以伐宋,則厥貉當在由息去宋途中,應在陳國東南或東部的河南項城、沈丘至鄲城一帶,位於焦、夷二邑以西。

魯宣公十一年夏“楚子、陳侯、鄭伯盟於辰陵”,杜預曰:“辰陵,陳地,潁川長平縣東南有辰亭。”而《水經注•洧水注》卻認為:“洧水又東南逕辰亭東……今此城在長平城西北,長平城在東南,或杜氏之謬、傳寫之誤耳。”今按:古長平城,唐初的《括地誌》雲“在陳州宛丘縣西六十六里”,即今河南西華縣東北一二十里處。《太平寰宇記》、《春秋大事年表》等並依杜注將辰陵定在陳州西南四十里,楊守敬《水經注疏》則從《水經注》之說,定辰陵於今西華縣西北不遠處。結合當時楚伐鄭然後與陳、鄭盟於辰陵的形勢來看,西華縣西北說似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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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成公十六年“諸侯之師侵陳,至鳴鹿。”杜預注:“陳國武平縣西南有鹿邑”,晉武平縣西北四十里,而位於武平故城西南的鹿邑,春秋之鳴鹿,當不出今河南鹿邑縣以西的試量至辛集鄉一帶,約在陳城東北六十里。

綜上所述,春秋中期以前,陳國疆土東至今安徽亳州、渦陽一帶,南達潁水與頓、項、養、胡等國為鄰,西至今西華縣以西與許國相望,北約在扶溝、太康一線與鄭、宋相交。春秋中期以後,陳國境土漸為列強蠶食,日漸縮小,最終為楚兼併,成為楚國疆土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過對陳國銅器及其歷史地理與文化的全面分析,使我們更進一步地認識到,作為周室姻親同盟而受封於淮北地區,潁水中游,起著扺御蠻夷、屏藩周室的重要作用,其不僅具有較高的政治地位,而且具有深厚、進步的經濟、文化水平。實物資料和文化記載表明:整個西周時期至春秋早中期,陳國的政治形態和文化面貌與周王室有著高度的一致性,實為周王室政治體制和文化面貌的一脈相承。春秋早期以後,隨著周王室的衰落和周邊列強的逐漸興起,為爭奪中原霸主相繼展開了一系列軍事擴張和激烈爭戰,陳國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先進的經濟、文化基礎,成為列強重點爭奪的對象,不斷受到侵凌與蠶食,國力日益削弱,以至最終為楚所並,地入楚境,人為楚民。然而從歷史角度看,作為一種進步的文化因素,並不因陳國的滅亡而終止,而是匯入了多元楚文化的共同體之中,成為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楚文化的形成與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陳國深厚的經濟基礎,亦不斷為楚人繼承和吸收,對楚國在黃淮地區的全面發展,以及後來成為其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和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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