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交警大队:向“报废车”重拳出击

农安交警大队:向“报废车”重拳出击

11月26日10时许,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伏龙泉中队兰警官带领协警3人,在伏龙泉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3DW**号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检查时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王某涉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吊销、报废车强制报废的处罚。

农安交警大队:向“报废车”重拳出击

11月26日,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伏龙泉中队兰警官带领协警3人,在伏龙泉巡逻时,发现一辆吉JP78**号小型货车有违法行为,检查时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沈某涉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吊销、报废车强制报废的处罚。

农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一)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二)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
(三)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
(四)报废车辆后遗症状多,社会矛盾复杂。

农安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要充分认识到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的危害性,请报废车车主们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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