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醫院降壓藥為啥每次只能開一個月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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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開具時間的長短主要依據《處方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是為規範處方管理,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根據《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麻精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而制定一部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應,由衛生部於2006年發佈,2007開始施行。

我國《處方管理辦法》規定,門診處方開具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註明理由,這裡所提到的慢性病就包括高血壓,為方便患者,節省醫療成本,門診患者開具降壓藥時可適當延長處方時間,一般醫生可開具14日用量,孫藥師在門診調劑時,也遇到過降壓藥開具1個月藥量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時,作為藥師我們會要求醫生在處方上註明理由,並簽字為證,這是因為,第一,1個月的藥量屬於長處方,涉及到醫保報銷,可能會出現醫保拒付等情況,第二,這樣開藥違反了《處方管理辦法》,屬於違法行為,醫生一定要註明合理的理由,藥師才能調劑藥品。

近些年來,天津衛生管理部門也頒佈了很多惠民政策,如《長處方管理規範》,《規範》規定慢性病患者可簽約基層醫療機構(一級醫院)家庭醫生,並可在所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具長處方,最長可開具1個月的藥量,此外,還有《14種特殊疾病保障用藥目錄》,如帕金森病、類風溼性關節炎、慢性乙肝、再生障礙性貧血等14種特殊疾病,可以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30天長處方,這些舉措不但保障了患者的用藥需求,而且提升了患者的就醫體驗。

總之,處方開具時間的長短應依循《處方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具有法律效應,門診處方一般不超過7日常用量,有特殊情況的患者最多延長至14天,如果開具1個月的降壓藥,需醫師註明理由,並簽字為證,以免醫保拒付或追究法律責任。天津已頒佈的《長處方管理規範》和《14種特殊疾病保障用藥目錄》,方便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一級醫院)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30天長處方,是很好的惠民政策。

參考文獻:

長處方管理規範(試行)


南開孫藥師


醫院裡藥品的開具是有很多相關規定的,常見的有《處方管理辦法》、醫保的相關規定、慢性病藥品開具報銷的相關規定,作為醫生只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開具,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可以防止藥品的毒副作用造成患者身體損害,二是節約社會資金,避免造成資金浪費,使醫保資金能惠及更多人,當然這樣的壞處就是增加了患者的不便,絕大數藥醫生只能開具三日量、七日量,慢性病藥品的開具目前醫保報銷規定只能開具一個月。


雲南四季都是春


本人是高血壓患者。一直服用降壓藥尼群地平。這藥相對便宜,到醫院去配,醫生根本不給你開。但到藥店用醫保卡購買也只可以買一瓶(約一個月的量)。藥店店員告訴我,如果自費購買,不受限制。


jianglin1948


一個月還嫌少?這已經是醫保允許開的最大的量了,要不你選擇自費?掛號費嫌貴你可以去掛便民門診的號呀,才兩塊錢。


傳閱中醫


每開一次都有診視費拾元,個人只要二元,但醫院掙多了去了。比藥店掙得多得不是一點點


風臨左岸71901607


高血壓建議從飲食治療入手,飲食治療可降血壓,減少藥物使用劑量,高血壓藥物損傷肝腎功能。


運動醫學碩士談瘦身


主要是牽扯到醫療報銷限制


Forbetter54736521


主要是控制醫保的費用開支


用戶2239070166058


醫保規定,不能開太多。


健康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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