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富豪”謊稱代買3M口罩 詐騙愛心人士17萬獲刑

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第五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公佈了冒充“歸國富豪”謊稱能代買“3M”口罩的顏某詐騙案。

“歸國富豪”謊稱代買3M口罩 詐騙愛心人士17萬獲刑

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系統訊問犯罪嫌疑人顏某。

2017年,被害人魯某某曾將房屋短租給回國暫住的被告人顏某,兩人結識並加為微信好友。雖然顏某在國內和美國均沒有固定工作及收入,但是經常往返中國和美國,對外聲稱自己是從美國回來的富商,吹噓自己及家庭的經濟實力,“自己開慈善公司,父親開運輸公司,母親開公司賣維密胸罩,收入過億”,“家裡有專機”、“在美國關係很厲害”等。在與魯某某聊天過程中,顏某甚至吹噓,2月24、25日要去西班牙參加會議、2月26日要去舊金山參加兩個大的會議、5月要去白宮開會、6月要去西雅圖開會等。魯某某發朋友圈介紹房地產融資項目,顏某表示很有興趣,並聲稱能搞得定摩根大通的資金。長此以來 ,魯某某認為顏某是有錢人,能搞得定事情。

2020年1月下旬,被害人魯某某有意購買一批防疫口罩進行捐贈,並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求購口罩信息。被告人顏某通過微信聯繫魯某某,謊稱其在美國有大量3M品牌N95口罩貨源,可包機運輸回國。魯某某信以為真,並與顏某約定以人民幣166萬餘元的價格購買2700箱(每箱40只)3M品牌N95口罩。1月29日至2月1日,魯某某陸續向顏某支付人民幣16萬元,併為顏某購買一部蘋果手機(價值人民幣12699元)作為“定金”。2月3日,顏某謊稱該批口罩已運抵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讓魯某某繼續支付尾款。魯某某詢問運輸航班號,顏某拒絕提供,讓魯某某懷疑自己被騙。2月10日,魯某某至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區分局虹橋派出所報案。

公安機關於2月11日以涉嫌詐騙罪對顏某立案偵查,並在顏某暫住地將其抓獲。經查,顏某在收取人民幣16萬元“定金”後揮霍殆盡,查獲其購買的鑽戒、遊戲機等物。2月12日,公安機關對顏某刑事拘留。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派檢察官提前介入,並於2月14日對顏某批准逮捕。2月17日,公安機關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閔行區檢察院協同公安機關繼續調查取證,並對部分案件證據開展自行偵查工作。顏某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均拒不供認犯罪事實,而是提出許多極具“迷惑性”的辯解。針對顏某有口罩貨源的辯解,辦案機關通過調取其聯繫上家的微信信息,證實顏某隻是詢問貨源,並沒有訂購行為,且與上家素不相識;針對顏某有發貨行為的辯解,辦案機關通過在DHL官網查詢運輸單號,證實顏某僅有下單、並沒有實際發出口罩;針對顏某資金實力雄厚的辯解,辦案機關查詢其銀行賬戶,對顏某母親及妻子電話詢問並錄音,證實其虛構身份與經濟實力。據此逐一排除顏某的辯解,案件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同時,在認定既遂事實的基礎上,追加認定被告人顏某詐騙人民幣140餘萬元未遂的情節,對被告人犯罪行為全面準確評價,並在後續判決中被法院採納。

“歸國富豪”謊稱代買3M口罩 詐騙愛心人士17萬獲刑

3月3日,上海市閔行區法院運用遠程庭審系統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2月19日,閔行區檢察院以被告人顏某構成詐騙罪向閔行區法院提起公訴。3月3日,閔行區法院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公訴人通過訊問被告人、詢問被害人、出示書證、播放錄音等多種方式,充分展示與定罪量刑相關的事實和證據,拆穿被告人供述不實部分,揭露其詐騙犯罪的本質,同時做到釋法與明理相結合,讓原本不認罪的被告人經過庭審教育最終認罪,並當庭表示願意退賠違法所得。法院經審理,當庭對被告人顏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顏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