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3月7日上午,叶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成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昆北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殷国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全宇、田清林、侯进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叶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叶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表决。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支持政府继续依法防控疫情,强化公民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结合本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作出这个决定。《决定》指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职责,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拿出过硬举措来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陈亚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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