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定不能未婚先同居”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個人的愛情和感情,縱觀全部人生就是虛幻。人和人在一起,好到一定階段就是戰鬥,打完就分,這個是基本規律,夫妻有婚紙,有孩子慎重離婚。同居就分了。大家折騰幾十年,換了多少人,學不會寬容,還是找不到合適的。老了,就沒勁折騰了。老了是伴。有個孩子是依靠。但是婚姻大事的,同居其實對男的無所謂。女的就掉價了,這個社會是男權的,大量資源在男的手裡。社會本身就不平等,女的也是喜歡依靠強者,強者不多,但是就有資格挑選。我說的不好聽,但是現實就是這樣。大家說說,純潔的姑娘和同居過的。好人家面對選擇,怎麼選。要誰。人們都是為了自己,咱們也就自私的說說,想進好人家,你該怎麼做。好人家可是不多的。但是實際是上女人可是一大把,一大把。


青春不會離去


我非常認同這個觀點。女人一定要自尊自重自愛。未婚之前千萬不要同居。

一,未婚同居,會給自己的身心受到傷害。一位朋友的女兒,和她談了半年的男友在一次約會時,倆人按耐不住內心的狂熱不小心同居了,過了一段時間,朋友的女兒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男友,誰知男友不冷不熱只撂了一句話:把他做了吧,我還沒準備好。然後就去外地了,從此再沒和她聯繫。朋友的女兒在媽媽的陪伴下去醫院做了人流。她的身心受到了嚴重傷害,到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三年多了,誰再給她想介紹對象,她都不搭理。把朋友愁的不知該怎麼做女兒才能好起來。所以,女人要自尊自愛,才會以免受到傷害。

二,未婚同居,男人和雙方家長都會覺得你輕浮,會輕視你。認為你就是個沒原則的人,甚至婚後不尊重你。我村子有個女人,就是和老公未婚同居的,婚後她的男人每天吃喝嫖賭,家裡的事他從不關心,女人實在撐不下去時,找他理論,男人不但不改自己的惡習,還揚言當初是你投懷送抱,現在我想幹啥就幹啥。女人心軟,看著未成年的孩子,只能默默流著淚承受。所以,女人一定要自重,男人才會尊重你。

婚姻是神聖的,希望男女都要自尊自愛,對家庭負責,對對方負責。


夏天的味道劉惠萍


老阿姨說一句!不要同居,不然虧的只有女人,從來沒見過哪個男人同居會虧本的,本人親身經歷,一起四年,同居兩年,傷了心,失了身,肚子還死過人。這等於嫁過了,明白嗎?除了沒有結婚證,你們肯定想說不是每個人都會跟我一樣,當然,祝你好運,但是現實就是百分之八十的女人都是不幸的,這代價太大了,除非你有百分百把握你們能走到最後!每個女孩同居前都是把他當做最後一個,都是會以為我們一起可以好好的走下去,但是現實啊!所以這種事要慎重慎重再慎重,你同居一次就等同於把你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脫了,你想再穿回來?比登天都難,保護好自己吧!


沒有太陽天也會亮


這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我個人不太贊同這個觀點。儘管在現實生活當中,我是一個禽獸不如的人,骨子裡面仍然很傳統。幾次情感經歷,交往了幾個月連手都沒拉過的經歷也有,即便第1次躺在床上相擁而睡,沒有發生任何關係的也有。所以有朋友戲稱我的這些經歷叫禽獸不如。我們從傳統觀念轉到了現代社會思維差別的容忍度仍然存在差別差異性,我們隨心而動,隨意而為,但絕不是隨便。

很多人就會覺得未婚先同居,女人吃虧,但是你細想一下,都是周瑜打黃蓋。感情經歷到同居,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的事情,與結婚證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考驗一段婚姻的和諧程度並不是以一紙婚書為標準的,也不是因為同居的關係而造成的。而是兩個人基於相同或者相似的價值觀能夠走到一起,朝著共同的目標而前行的相濡以沫的一生。任何事物都具有多面性,有利就有弊。都是成年人,利弊就不用去分析了。我想要說的是,愛就請深愛,以結婚為目的的去談戀愛同居,都是可以的。

像那種用身體用青春去換取自己奢望的東西,就不在我的討論之列了。作為一個有一定的道德規範的正常人來說,他必然會衡量考察對方是不是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才去考慮同居的問題。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奶奶經常說的那句話,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很多時候,我們是凡人,生在這個凡間,情到深處不自禁。做任何事情,可能需要一種謹慎的態度和心態,否則,後果很嚴重,結果很悲催,但那是你自己所做的選擇,也必須自己承擔!


駱正興945


大學剛畢業的表妹懷孕了,孩子是她的大學同班同學的,兩人剛剛同居不到半年。她把這件事告訴我的時候,我的建議是:打掉!不要!原因有三,


第一:你們剛剛畢業,工作不穩定經濟收入也不穩定,結婚生子過日子是需要有金錢做支撐的。


第二:剛畢業的三五年是事業打拼的關鍵時期,也是拉開差距的重要階段,錯過了就不會再有機會。


第三:奉子成婚,感情的真假深淺是需要劃個問號的。但表妹不聽,立馬結婚了,孩子快出生時就回老家歇業待產,因為婆婆不來大城市幫忙照顧。如果表妹和她老公一起回老家發展,兩人恩恩愛愛,在小城市一樣可以生活的很好。

但人就是這樣,一步走錯,滿盤皆輸。孩子不到兩歲時,兩人就離婚了,因為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感情基礎不穩定,兩地分居,都是加快這段婚姻解體的罪魁禍首。這兩年她除了生了個孩子一無所獲,離婚後婆家呆不得,孃家回不得,一個人帶著孩子又工作不得。眼看著同齡的同學朋友事業都多多少少有了起色,她卻如此狼狽,真是悔不當初。


表妹的故事代表了不少女孩子的人生境遇。婚前同居或婚前試愛是現在很多年輕人選擇的相處方式之一,很多人認為當兩個人的感情濃烈到一定程度或兩個人為了證明彼此深愛選擇同居是順理成章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如果是兩個人的共同決定共同意願那也無可厚非,畢竟選擇權是應該被尊重的。但是一旦同居,以一種類似婚姻過日子的形式接觸,兩個人的感情往哪個方向偏離就不可控了。更有甚者,有的男人抱著玩弄感情的態度花言巧語的騙取女孩子同居,最後再以不合適為由拋棄。


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對女孩子到底傷害有多大,除了兩個的感情是否是情深義切,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男人對此事的態度和處理方式。我們一起了解一下,聽到女朋友懷孕後,男人們一般會有哪幾種表現:第一種:“別怕,我們立馬結婚”這種男人應該是負責任的好男人形象代表了。

不推卸責任,不逃避現實,勇於承擔,遇到這樣的男人也算是一種難得的幸運了。那男人這樣表態後,是否就會順順利利的完婚生子呢,也不盡然,你們需要考慮男方家人對你們的戀愛是什麼態度?是否接受你們?婆家對兒子自然沒什麼意見,沒準還暗地裡驕傲自已的兒子有本事呢,但對未婚先孕的女孩子如何愛待?心裡是否會有其它什麼想法?你們結婚後住哪裡?在哪裡工作?孩子出生由誰來照看?經濟問題如何解決等等。


只要家人都接受,考慮好這些現實問題就可以了,也一樣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核心點是:上述問題都不是問題!第二種:“打掉,我們現在沒有條件要孩子”說出這句話的男人有兩種情況,第一:他根本不愛你,也根本沒有做好準備和你長長久久的走下去。第二:他愛你,但現在真的沒有能力。結婚很簡單,只要你不覺得委屈,閃婚,裸婚都可以。


但要孩子就不是那麼單純了,因為牽扯的問題太多了,吃穿用住教育陪伴,哪一樣不需要時間和金錢呢。殊不知,有多少人因為孩子改變了自已一生的命運。所以女人面臨的只有一種選擇就是打掉孩子,傷人傷心也傷身。經歷了這一次創傷之後,你們的感情是否會動搖,誰也不敢保證。


第三種:“那我們是要結婚嗎?我先問問家人吧”這種男人也不是不想負責任,但一般是不敢拿大主意。而且很大可能是家教嚴格父母比較權威。朋友小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男朋友告訴老媽女朋友懷孕了。老媽態度很強硬,結婚可以,彩禮嫁妝一樣沒有,自已看著辦。男朋友告訴她,可以結婚但婚後可能比較辛苦,沒有辦法辦婚禮沒有辦法給禮金也沒有人幫忙照顧孩子。小娜只有哭死的份兒!你說這婚怎麼結,困難重重。日後吃苦受委屈是肯定的了!


未婚同居會讓女人陷入一種極其被動的境界,孃家人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這種情況,即感到憤怒又覺得的丟人,還會有一種吃啞巴虧的苦楚。嫁吧,有點不甘心,不嫁吧,更痛苦。而且這時女人們那顆母親的感性情懷和那種母愛的本性就會氾濫,感覺孩子總是無辜,不能這麼輕易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還會想,女人早晚都要生孩子的,如果打掉身體會受到傷害,自已也不完整了以後更沒有議價的資本了。所有這些想法都會讓女人們根本無暇顧及感情本身這件事,兩個人是否真的相愛是否真的合適,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但往往都是捨本求末,最後一敗塗地。戀愛是甜蜜的,但過日子是雞毛蒜皮的瑣碎疊加在一起的。當感情的新鮮被消耗殆盡的時候,厭倦就會接踵而來。當然,如果兩個人發生不合適,及時分手也算是一種止損,不至於等到結婚後再離婚鬧的傷筋動骨。但前提是,女孩子做好心理準備,傷心又傷身自已是否承受的起。


所以,綜上所述:對於女人們來說,開放不代表可以隨心所欲無可顧忌,在任何時候女人們都要學會保護自已,一紙婚約尚不能完全護得了自已周全,那婚前同居,未婚先孕,又何來保障呢,所以奉勸未婚同居的女孩子們一定要三思,不要盲從,不要聽信男人說愛他就給他的說詞,慎重的考慮清楚後果,這真的關乎到你一輩子的幸福。


情感大保健


“是我負了你,你和他還好吧”離開後跟她說的第一句話

“是我對不起你”她哭泣著......

“沒錯,口罩是我郵寄給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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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有資格回答你這個問題的,類似的故事我也算是經歷過吧,我是尊重她的,當然這也失去了她,當然還得看你自己的想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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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到深圳出差了”終於我還是給她發了一條信息,當年是我負了她,內心久久的不能平靜......

由於工作的原因,又一次坐上了南下的列車,又是一次漫長的旅行,路上我翻開手機,最先想到的就是給她發個信息,當從微信中找到她的那一刻,我還是猶豫了......

畢業那年,也許你跟我一樣懷著一個大城市的夢想,隻身一人來到大城市。那一年,因為有個不屈服的心,曾經滿城市的跑,只為拿到一個去大城市的offer,就這樣,還算可以,我們才能相遇。記得遇到她的時候,是她給我們做培訓,由於當時公司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女生不能穿裙子或者短褲上班,培訓完還聽她跟別人在吐槽這個事情,由於剛畢業,對這些職場氣質女生很是崇拜,其時在北方那種超短褲短裙還是很盛行的,所以印象還算深刻吧。第二次再遇到她是一個週末,跟朋友一起去天河城,雖說這也是南方的大都市,與火辣的北方相比,倒是卻有不同,這邊的女生感覺皮膚生的嬌嫩溫潤,當然那些穿著拖鞋背心閒逛的隱形土豪除外。那天,我們遇到她時,她正在試一套裙子,當我們走近時,她問我們怎麼樣,就這樣被我們幾個誇的她面色微紅,於是乎我們拿著手機拍了幾張照片跑掉了。

相識很平淡,雖已過3載,卻讓人記憶猶新。猶記得那天下午,我們回到住處,拿著手機給她發一些有的沒的信息。就這樣也算是認識了吧,廣州的天氣很熱,但不管走到哪裡,似乎喜茶都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這一年,我畢業,24歲,我不知道在這樣的城市,有多少已經24歲的年前小夥子已經做到了經理或者更高級別,與之相匹配的便是高薪。而這也便是我向往的目標。相同的,看起來如職場精英的靚仔靚女們,也便是我們的奮鬥目標。看到她的日子,的確很陽光,即使有時候很沮喪,也要儘量表現的像個man,現在想想她的存在可能只是為了我更好的成長吧,那些年的確很懵懂,懵懂的沒有來得及體會,更沒有轟轟烈烈的告別......

我鼓起勇氣告訴她,我已經在去深圳的路上了。過了武漢,眼前景象已不再是北方的枯燥,看著長江上往來的船隻,讓我想起我們一起在南沙的日子。長這麼大,的確,我確實沒見過大世面,也很想看一看大海。在跟她偶然的交談中,她記下了,所以那年春天,她約了幾個朋友一起,我們一起去了拜了媽祖許了願。她很調皮,帶著幾個情侶我們是從後山翻過去的,後山如此淒涼,如果不是後來到了景區根本不相信有這麼美麗的地方,路上聽她講著陰森的荒山故事,大家越走越近,可以感覺到她的手越拉越緊,但卻依舊描繪的有聲有色,再加上山上陣陣烏鴉叫聲還有不知什麼年代的舊衣服和土房子,我都差點相信了,接下來的到了景區的過程並不如你想的那麼浪漫,在山頂放眼望去,確實挺美的,,只怪當時太年輕,只顧著玩了,風景太美,忘了欣賞身邊的人了,只顧著拍照了,翻開那時的照片,感覺,嗯,還是挺養眼的,大家依舊那麼清新可愛,幹勁十足。我說沒有見過海邊的螃蟹,她告訴我,海邊會有螃蟹,於是我跟著她捉了好多小螃蟹,翻開一個個小石頭,找到他們的巢穴,最後為了可憐他們,我們又把他們放生了,並對著大海許了願,迎著海風親吻了她的額頭,那一天,我們玩到很晚,她讓我送她回家,我就送她到家的路口,轉身就離開了,現在想想真的挺可惜的,太年輕了,可轉念一想想,似乎又很矛盾,在這個浮華的世界,愛一個人,真心地愛一個人是守護,可能現在的我是做不到了,那理智而又單純的愛情似乎又是那麼遙遠。

雖然她給我們培訓,但也不過是比我們早一年,除了勤奮精幹之外,年齡卻還比我還小一歲,所以在後來做工作稍有起色之後,跟她也算是同事了,並無頭銜之分。因為年齡相仿,地域不同,所以更多的話題可以聊的。她說她喜歡北方的天氣,喜歡下雪的日子,我說有機會一定帶她享受一下大北方的雪,她說她想去北京去看看,我說可以,到時候一起,她說她想去看看北方的高山,我說可以,帶你一起去......

是我,負了她,不是我承諾要娶她,而是我當年一去不回的時候,卻沒有顧及她的感受,愛她,就尊重她,或許是因為家庭,那就不能傷害她,我的離開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她是一個溫柔的潮汕姑娘,良好的家教總讓人感覺到溫暖和賢惠,在一起的日子,總能感覺到她的溫暖,從一杯杯水,到隔幾天都會有她自己做的驚喜,悄悄地給你,而這種稍縱即逝的日子,就定格在了那個秋天。比起戀人,我們更像是朋友,好像是這個花花世界的一道清流,相戀的日子總是短暫,我們都很珍惜這段日子。也許你根本不信兩個戀人人經常一起相約讀書,看電影,討論經典和哲學,工作中的熱血似乎在生活中也能重燃。我們走訪每一處古樸的地方,拍照做筆錄,一起驚歎,一起惋惜,彷彿與這個繁華的都市格格不入,春天賞花看海,夏天讀書品茶,秋天到公園看樹,一起探討南北方的差異。這樣的生活並不影響我們在公司的工作,她依舊是那麼精幹,而我依舊是那樣的雷厲風行。

那一天還是到來了,種種原因,我們還是要分開了,我回了北方,她回了潮汕。做不了戀人,那我們就做朋友,怪就怪兩個太理智的人走到一起,總不想傷害對方,總希望對方過得很好。想都沒想到,最後一次見面,最後一次告別竟然會是在星巴克。太理智的人在一起,總會假裝一切相安無事,那天是在越秀公園,我們走了很久都不願離去,聊了很多,話語間我們只說從畢業到現在,還沒去過星巴克,於是一杯星巴克的時間便是最後的告別。倘若那時再勇敢一些,倘若,那時不那麼理智,也許,我們會更好吧。

廣州的秋天雖然已是深秋,卻也難掩夏日的酷熱。那天我們在星巴克依舊在聊著手中的咖啡。她說這裡的咖啡不苦,以後再也不會來了,長在南國的榕樹可能只能長在南國。我沒有多說什麼,因為那個下午,我不想再徒增悲傷,我告訴她,我在大榕樹旁許了願,若干年後我會再回來,希望你幸福...那天晚上,我就離開了,我怕我會後悔,我怕我會不捨,我不知道,我離開後她過得怎麼樣,但我知道我們一起的日子都很溫暖,相愛而沒有同居,我還是我,她還是她,或許你不能理解這麼純粹的感情,也許就是這麼純粹的感情,才成為彼此第一份難忘的感情吧。

“我們可以見一面嗎?”當列車到達深圳北站時候,我發現了這樣一條信息,我不知是應該高興,還是應該哭泣。我們的青春,曾經就這樣,錯過......


花開那年我還在


現在這個社會,有了對象不同居會被大家笑的,說你不正經,不是個好孩子!

我和對象同居一年多了,未來的婆婆公公,每天都樂,給錢,給做好吃好喝。

我和對象被子不疊,屋子不收拾,每天樂哈。

同居了,才是一家人。也是最受歡迎的人。你不同居說你有病,十有八九吹燈!


一杯仙


其實這個問題是一個偽命題。感情,是人天性與生俱來的。婚姻,是為了社會穩定而設定的一種特定的社會契約關係,與道德無關,與感情有關。有的人看到這裡希望不要誤解我說這個話的初衷,以為我是耍流氓。事實是,其實有很多很多事實的夫妻,是根本沒有結婚證的,特別是在過去五六十年代出生的那一代人,包括我父母,我老婆的父母,都沒有結婚證的,一掛爆竹,一床新棉被,一桌簡單的酒菜,幾個要好的鄰居朋友,就這樣在一起了。這裡提的這個問題,你也可以說你對,我不反對。但其實在每個人最最深處的最真實的內心底,我想問一句,感情在,人在,哪裡不是家?怎麼住又有什麼關係?感情沒了,人在,有一張契約,貌合神離,又有何意義?

當然,理想的狀態是:一切美滿,彼此成全,你想結婚,我們就結婚,你想得到大家的祝福,那就去獲得大家的祝福。在感情的前提下,這些都是小事。

我想,住不住在一起,這看個人的感覺,當然還有造化,不是所有人遇到的都是好人,也不可能都是人渣。

平心而論,正經的人婚前住一起,如果最後不能在一起,當然相對來說女孩子吃虧一些,所以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情況,看人,看你們如何經營,但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少一點悲劇,多一點平安喜樂!


龍裕州


試婚沒什麼錯,戀愛只是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適合不適合一起生活和戀愛是兩碼事。我和老婆就是先同居又結婚的。彩禮沒要,我倆商量著來的,結婚的問題現在不再是兩個家族的事了,那是農耕時代,現在更多的是兩個人把關係處理好。老婆現在有點覺醒了,說當初對我那麼好,我每年給她點錢,她就很感激。哈哈。


洲洲悟聯


女人,一定不能未婚先同居,我非常的認同這個觀點,這不僅只是道德的問題,還是社會的問題,更是女性終生幸不幸福的大問題。

我來說一下我親外甥女的事情,她們交往不到半年就同居了,懷孕兩個月時急促的把婚事辦了,婚後一年開始出現吵吵鬧鬧,這也算是正常的,慢慢的她發現丈夫不僅愛說謊話,還有點小偷小摸的毛病,家裡日用品好多都是他在超市當庫管員給弄回來的,一年換三次工作,大到摩托車,箱酒,小到洗衣粉,並經常在外打架鬥毆每次回來一臉的奸笑,有一次他看到外甥女買衣服和男老闆有說有笑的,當晚他怒氣衝衝的警告外甥女不許和男人多說話,漸漸的他倆生氣,打架越來越多,期間有多少次打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並威脅道“你要是敢給我離婚,先殺光你全家,我說到絕對能辦到。”我家到他家不到400米,才開始她倆生氣就去勸勸,時間長了叫我們不要亂管閒事,否則就是給自己找事,可憐的二姨姐只有這一個女兒,現在白髮蒼蒼,面容憔悴老兩口終日唉聲嘆氣。

當你對他沒達到絕對的瞭解,最好不要同居,現實中結了離,離了結到最後傷害的不是男人,那些未婚先同居的人要麼最後在一起,要麼分道揚鑣,拿婚姻當兒戲,拿終生大事當試婚,一個女人如果二婚,三婚你再結婚男人會對你真心嗎?二婚,三婚的男人只要有錢照樣能娶到沒結過婚女人,社會很現實,做為女人把自己交給他時不要就憑簡單的瞭解就同居,沒有了底線將來你就沒有了底氣。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畫虎畫皮難畫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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