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蟲”當年這一腳 讓自己損失了大約150萬美元

1997年1月17日NBA常規賽芝加哥公牛客場挑戰明尼蘇達森林狼,公牛隊球員丹尼斯·羅德曼在籃下爭搶籃板球時被森林狼球員凱文·加內特擠到場邊,下落過程中羅德曼不小心踩到了場外的一名攝像師,隨後,羅德曼的舉動震驚了在場的所有球員和觀眾,氣急敗壞的羅德曼還沒站起身就照著這位攝像師的腿部猛踹了一腳,並且嘴裡還吐著髒話。

“大蟲”當年這一腳 讓自己損失了大約150萬美元

裁判見狀趕緊將兩人分開,緩過味來的羅德曼似乎覺得自己的做法確實有些過分,便主動上前跟這位記者道了歉,說道:“對不起,我踢了你”不過對方並沒有接受他的道歉,而是讓羅德曼趕快走開。賽後這個事件很快成為各大電視臺的頭條新聞,羅德曼成為大家批評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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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位名叫Eugene Amos的攝像師也將羅德曼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以輕罪攻擊指控判處羅德曼拿出20萬美元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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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聯盟還向羅德曼開出了禁賽11場罰款25000美元的處罰決定,這也是勞資談判協議後聯盟開出的最高罰款。根據羅德曼當賽季900萬美元的年薪計算,這一腳讓他付出了大約150萬美元,可謂是代價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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