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孙杨进行检测的几人是否具有必备的相关资质,若没有资质仍然去检测出于什么目的?

该用户长的很丑


当然不具备资质,即使是警察执法也要先出示证件吧!何况是检测运动员尿样这么严谨的事。孙杨的做法没错,工作人员不出示能证明身份的资质,谁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况且其中一人还说是孙杨的粉丝,只出示身份证有什么权利取样。飞行药检是随机行为,工作人员不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就是工作失误,孙杨拒绝是孙杨的权力!设想一下,如果药检样本被有心之人带走,在中间做手脚的话,孙杨更是百口莫辩!

孙杨动了人家的蛋糕;

男子游泳一直是欧美人统治项目,孙杨的出现打破了格局,所以孙杨早已是人家的眼中钉。另外国际反兴奋剂组织一直盯住孙杨不放,也是为了给自己挽回颜面,因为去年国际泳联已经裁决采样无效,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权威已经动摇,所以起诉到国家仲裁法庭已经不仅仅是维权,同时还有复仇的意味。

孙杨不提供药检没错,但是是否存在“暴力抗检”是关键!

本次仲裁法庭的裁决根据主要是“暴力抗检”问题,如国际反兴奋剂组织所称,如果孙杨用暴力方式破坏已经提供的检测样本,那么孙杨的麻烦就会非常大。工作人员资质不全不提供药检,不会被禁赛八年,但是如果用暴力的方式,那么就好比场上殴打裁判一样,孙杨的职业生涯很难延续。而且国际仲裁法庭的权威性非常高,内部的仲裁员都是法学资深专家,在之前仲裁法庭宣判的结果中,翻案率只有7%。

您有什么不同见解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留言,说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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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之一:验血官,很多人望文生义,其实验血官并不检测运动员的血,而只是抽取血样。只要是护士,能找到你的静脉,扎针抽血即可。误解之二:验尿官同理,验尿官并不验尿,而只是监督运动员把尿排到指定容器中,任何视力正常智力正常的与运动员同一性别的人都可胜任。这个团队只要主检查官持有授权书即可。


看什么看就是说你哩


不管国际上什么机构,那怕是联合国的规定,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因为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任何机构不能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而中国法律规定要从事釆血扎针的工作则必须要有护土资格证书,釆血官是中国人,应识知道这些规定,她是明知故犯,监管机构应调销她在中国釆血的资格并处于罚款,不能因她是国际机构的人就对她网开一面,那将置我国法律法规于何地及主权在那?


范坪张


杨小姐心里很清楚,带这两个人肯定激怒孙及其团队,没想到还真心想事成。反兴奋剂组织为什么必须告孙,因杨小姐所有证据均不利于孙,这就是计划好的,至于说后续,杨小姐明年或后年肯定移民某发达国家,对了还有一笔数目不菲的奖金,国都敢卖拿这点钱也应该,祝杨小姐好运,不过小心一点为好,因为这样的人在人生中特别爱出意外。孙先生应该多读一点书,祝孙先生一路走好。


用户4013931924780


那当然不具备了,根据孙杨律师的辩护,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医护人员不得异地行医,简单的说就是上海的护士到杭州抽血是违法的!这里请划重点,一会要考的。所以这就说明,抽血这个行为是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资质人员进行的,孙杨一方有权不交出血样,并进行销毁。第二,这个被临时找来监督孙杨尿尿的人只是一个建筑工人,没有持有看人尿尿的资质证书,孙杨一方有理由怀疑,这个人的专业技能无法胜任监督他人尿尿这项需要极高的技术才能完成的工作,由此,孙杨砸毁血样,抗拒检查是完全合理合法的!!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正在支援武汉,@武汉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给他们办了武汉本地的医疗资格证吗?别让我们的医护人员冒着违法的风险支援你们哦


说话比较直不爱听就删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和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能否公开明确的回答几个问题:一、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是否需要取得资质认证?需要什么资质认证?二、有没有关于采样的技术规范?采样的过程是否需要符合规范?三、如果血检官尿检官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培训,没有资质认证。采样过程不符合规范。这样的兴奋剂检测是否符合规则?是否有效?

我想现在有很多人对这几个问题感兴趣,想得到明确的答案。WADA是否可以公开明确的答复这几个问题?


海不扬波C


第一,这只是取样并非检测,这个过程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证明尿液是运动员的然后进行封存好,因此,这个过程只要一个人有证即可,也很合理,这也是全世界都已经认可了的,否则也不会有几千几万次的实行了,也不是你想临时取消这个规定就可以取消的,更不能临时的质疑而拒绝取样!否则也不会能有一次能取样成功了。

第二,孙是在认可取样,跟团队通电话后,毁坏样品的,所以,他们的通话内容很重要,想查真相,去电信公司查查他们的通话记录。。。


一剑人生走天涯


[捂脸][捂脸]这个事从结论上来说就是国际组织派一个他自认为有资质检测的人去做一件在国内没资质不允许的抽血检测,国内叫停了这次检测,但是国际组织说我在国际有权做这个事情,你国内不配合就是暴力抗检,我特么要告你,问国内怎么办[捂脸][捂脸][捂脸]。


高山仰望晴空


很多人错误地理解了西方的“程序违法”这个规则。即当执法方有程序违法的时候,被执法方也应该配合执法,而不是因为程序违法来抗拒执法。事后可以利用“程序违法”申诉,即使执法方取得了确凿的证据,也可以判定无效。\r

复盘著名的“辛普森案”、“周立波案”,都是人赃并获,然而最后都因为程序违法,而无罪释放。也就是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任何证据都是无效的。CAS现任中国籍仲裁员吴炜也用白俄罗斯链球选手的案例也很好地解释了这个规则。


知之吾五


在WADA的规则中有一条,运动员“因病服药”不被处罚。那么,美国有多少人“因病服药”呢?据媒体报道,2015年,美国申请豁免的运动员高达653人,通过申请的402人(同年俄罗斯只通过了20人),英国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的运动员中就有53人是被豁免的。这也就是说,哪怕这些运动员被查到服药了,他们也可以“合法参赛”,因为他们“因病服药”,WADA把他们给豁免了,由此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游泳运动员都有“哮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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