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麼?

莫安奈


顯而易見,高育良有受賄和濫用職權。他這個級別的官員,小打小鬧的錯誤都不止於把他拉下水,在電視劇中趙瑞龍也說了,錢並不能打動高育良,只有高小鳳,高小鳳就是高育良的軟肋。英雄難過美人關,高育良淪陷就是從高小鳳開始的。

趙瑞龍的美食城嚴重損害了京州的生態壞境,這樣一個美食城不應該建起來。雖然後來高育良假惺惺的對侯亮平說,是當時自己目光短淺,沒看到生態發展的重要性,才會批了這個美食城。

實際情況是什麼,雖然劇中沒有明確交代。不知道是那個時候趙瑞龍就已經用高小鳳拿下高育良,還是在拿下之後批的美食城。有一點可以確定,既然高育良批了美食城,就一定拿到了錢。

那麼這就是受賄和濫用職權。就美食城這一件事暴露了高育良兩項行為不端。

在電視劇中,高育良相比於祁同偉、田國富,的確是更加潔身自好,一般人不會把他拉下馬的。也只有最後祁同偉敗了,高育良被牽扯出來,高小鳳出面交待一切,這才讓高育良露出馬腳。

假如祁同偉不倒,高育良還會隱藏的很好。直到隱藏人物高小鳳出面,才暴露高育良原來一直是人前人後兩幅面孔。

高小鳳本身就是汙點證人,她也算是趙瑞龍向高育良行賄的“工具”,包括兩個人那套別墅,應該也是趙瑞龍的。

香港2000萬的信託基金,假如沒有趙瑞龍在背後做推手、高育良做擔保,怎麼這麼多年這個信託基金還是這麼穩?行賄受賄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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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我看那麼多電視劇中,哪部最看得入迷,那肯定是《人民的名義》了。我記得當時看的時候是週一五期間,次日還要上班的,我竟然連續幾天看到凌晨三四點才強迫自己去睡覺。

走題了,抱歉。那麼高育良是怎麼被捕的原因是什麼呢?

一、受賄罪

高育良本人並沒有受賄,反而看上去是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好高官,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高小鳳兩姐妹的山水集團,是本片中最大的貪汙地方了,更是賣淫的地方。可是這關高育良什麼事呢?不要忘了,高育良與高小鳳,在香港註冊結婚了,高小鳳名下高達兩個億的別墅,是趙瑞龍給高小鳳的,但也屬於高育良的,這就是受賄。

二、濫用職權罪

濫用職權批覆美食城。美食城汙染問題,被多次舉報汙染環境,當地市政府卻沒辦法處理,一方面是有趙瑞龍作為後盾,另一方面是因為批覆這項目的人是高育良。高育良利用職權,給趙瑞龍披了這個帶有嚴重汙染環境的美食城,就是濫用了職權給社會造成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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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高育良(張志堅飾)犯罪事實應該不止2個,下面就結合片中劇情分析一下他五個犯罪事實。

向組織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

一開始趙瑞龍對無不良嗜好、克己奉公的高育良難以下手,畢竟“蒼蠅難叮無縫的蛋”,不斷碰壁的趙瑞龍終於發現他的突破口,一個“懂歷史”、“有才學”又“出淤泥而不染”的美麗女子出現了,這一發而不可收拾,竟然還和高小鳳結婚生子了。高育良和前妻吳惠芬不遺餘力的,在同事和學生面前曬“恩愛”秀“幸福”,可是在夜晚痛苦自知、互道晚安,各回自己的房間休息。隱瞞婚姻並沒有違犯國法卻違黨紀。

妻子的香港別墅和二億元信託基金均為高小琴贈送

事實上,高育良真正的法定妻子是高小鳳,在香港所住所用的奢華生活,僅高育良的微薄工資很難支撐,香港別墅和2億信託基金正是高小琴所贈,受賄已成事實,牢牢把高育良這顆大樹拉住了。

唆使肖剛玉汙諂候亮平;

為了消除侯亮平這個障礙,和肖鋼玉在澡堂泡澡,高玉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提醒肖鋼玉,綁架蔡成功的兒子威脅他舉報侯亮平。蔡成功無奈,就誣陷侯亮平和他開煤炭公司,受賄40萬元。還收受2箱茅臺酒、1箱中華煙。

而能證明侯亮平清白的兩個關鍵證人,就是蔡成功的會計和司機消失,其實當初是會計偷偷為侯亮平辦的銀行卡,是司機把侯亮平退回的茅臺酒和中華煙搬了回來。

高育良的人也在找他們殺人滅口。但卻先被陸亦可的法官母親查到線索,並讓陸亦可連夜去接這兩個證人。

用人不當,力推問題學生祁同偉;

對於學生祁同偉,不僅保養小三高小琴、受賄罪、故意殺人,縱犯外逃的主要罪行,高育良雖然不全部悉知、但也放縱並庇護。最重要的是在同一條船上,只能明知道不可謂,而不得不為。


亂用職權,為趙瑞龍批美食城項目

高育良在做市委書記的時候,為了擠走李達康以及討好時任省委書記趙立春,和趙瑞龍簽定了美食城項目,這個項目讓呂州百姓苦不堪言,雖然最後還是被拆除了,但是傷痕註定無法抹去,百姓的心裡肯定會有芥蒂,作為決策者而言,高育良不可能置身事外。

撰文不易,手留餘香~


江洲古巷柳絮飄


縱觀整部劇,高育良之所以倒臺並不是因為受賄和作風問題,他之所以倒臺還是因為站隊問題,站錯了隊伍。

劇中從趙立春被調任北京任副國級領導人就看出來了,先把他搬離重要位置,其次先調任嫉惡如仇的田國富任漢東省紀委書記,再調任沙瑞金任省委書記,這些都是北京對趙立春勢力的佈局,侯亮平再調任漢東則是沙瑞金的手段,藉助侯亮平妻子的背景,以及他是高育良生的身份。

高育良身為一個副部級高官,不可能因為這點小小的作風問題就徹底倒下,而且不管是田國富還是沙瑞金,他們都沒有權利對一個副部級高官調查,都要經過中央批准的,主要還是中央對趙立春派系清洗,而高育良不過是壓死趙立春這匹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

先從大風廠事件牽扯出高小琴和高育良學生祁同偉,再深挖到趙立春兒子趙瑞龍,這其中像陳清泉,劉新建,他們都脫不了干係,最後再通過高育良鎖定趙立春。





一生不羈sky


高育良是個成功的法學教授,教出了:陳陽、陳海、鍾小艾、侯亮平、祁同偉這一批漢東大學法律系優秀學生,雖然祁同偉由英雄成為十惡不赦的犯罪團伙的幕後操縱者,但也不失他當初上學的努力,才會有這樣一個士途之路。而高育良更是遊走在法律周邊的知識淵博教授、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由於自己法律知識的深奧,始終踩著法律邊緣做事,但他忽視了一點,“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個規律,不知不覺地踩著地雷往前走,犯了錯誤還不知錯在哪裡。1、最主要的違規違紀就在於,他利用職務之便,與私營公司老闆妹妹高小鳳產生私情,到隱瞞離婚史與高小鳳結婚生子和高小鳳私收一套別墅都與他有直接的關係,他作為一名市委書記,雖然不收受賄賂,但他也是收受了性賄賂,這就是他犯罪的根源;2、靠著父親起家的趙瑞龍,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誘逼時任市委書記高育良違反原則將一處山水風景名勝區位置,批給趙瑞龍建了一個美食城,汙染了湖水,給當地環保帶來了巨大的損壞,這就是他的第二個違規違紀批地;3、自私地提拔自己的學生、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又在省委常委會上極力推薦為副省級幹部人選,明顯地顯現出拉山頭、搞幫派,不管人品好壞,一味著堅持自己的錯誤思想,不思悔改是他違規違紀的又一錯誤;4、當他知道祁同偉持有山水集團股份和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幕後操縱者時,還是以護小雞的方式保護祁同偉,支持無中生有的舉報案,拿下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侯亮平等,併為形成有計劃、有預謀的犯罪集團推波助瀾,等違規違紀又是他留下的痕跡。所以說,官高權重的省委副書記高育良,用自己的兩面人的手段,欺騙組織、隱瞞離婚與結婚史;間接接受高檔別墅等等,罪不可恕,等待他的就是人民的審判和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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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檢委國家監察委,對原漢東省委副書記,原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審查。 經查,高育良身為黨的高級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罔顧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和組織原則,提拔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幹部,長期搞政治攀附,搞權色交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商業利益,指使下屬捏造偽證攻擊其他幹部。 高育良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且在黨的高壓反腐態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高育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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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麼這個問題,其實在完整的看過這部的人應該都注意到了。

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裡面,高育良在他擔任呂州市委書記時,在和趙瑞龍的所謂的生意上,他就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為自已,為他人謀利益。就憑這一條就已經構成職務犯罪,受賄罪。而且趙瑞龍把高小鳳安排介紹給高育良,這些與高育良擔任的職務能夠批地給趙瑞龍做生意,有著因果關係。所以,在法律上就構成犯罪,受賄罪。

後來高育良始終再以一個錯誤去堵上一個的錯誤,用他自己的話是身不由己,但是每一步都丟掉了黨性原則。就算他沒有和高小鳳結婚,就高小鳳的事實,按照黨章、黨紀,也是要開除黨籍,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祁同偉向高育良坦白談話後,此後的高育良選擇了孤注一擲,干預檢察機關正常辦理案件等等事項。此時他這個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的行為,就不是在指導公檢法工作,而是濫用職權,濫用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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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貪汙受賄的量刑:

在職官員受賄一萬~三萬,特殊情況的三年以下;三萬~二十萬,三年以下;二十萬~三百萬,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三百萬以上的,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

高小鳳收趙瑞龍一套別墅,是趙瑞龍在高育良幫忙批呂州的地後,送的謝禮,送給情婦和送給本人,本質上都是受賄。這套別墅估價400萬的話,可以適用最後一條,判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同時還要考慮濫用職權罪的量刑。

香港基金的2億,高育良知情(法律上未必能夠界定)但未參與,個人認為未構成受賄罪。但山水莊園的崛起過程中,高育良參與了多少,或者說高小琴是否利用了高育良的名號,以及高育良是否知道這一點,可能也構成了濫用職權罪。

非法律系學生的個人理解,歡迎糾正。


小妹視野


高宇良被判刑肯定是應該的。

首先,作為一名高級幹部,搞小情人絕對是不能允許的。那麼作為省級領導,高宇良自然也知道找小情人的後果,所以呢他就自作聰明的跟高小鳳領了結婚證,這麼一領證呢,恰恰讓收了別人豪宅的事坐實了證據。如果高宇良不辦結婚證呢?他也跑不了。大領導既然已經不喜歡他了,在這個體制內也就混不下去了。

其實,還有一個人不應該逍遙法外,這絕對是人民的名義裡面的敗筆。這個人就是高宇良的前妻--吳老師。

我國的法律有規定,公民都有協助國家機關調查的義務,知情不報也是犯罪。吳老師作為高宇良名義上的妻子,而且還生活在一塊,雖然實際上已經離婚,但名義上對外還是一家。她對高宇良的所作所為是非常清楚的,竟然好幾年沒有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還處處替高宇良故意隱瞞,這事如果放在普通老百姓身上,早把你撂拘留所了,而這個吳老師在高宇良事發後居然還可以全身而退,毫髮無損且明目張膽的到了國外,實在是想不通。


白酒有黑幕


高玉良作為省委副書記,他的得力干將就是祁同偉,而祁同偉作為他的學生,也一直是以高育良馬首是瞻。

但是呢,在實際的生活以及工作當中,祁同偉並不是說事事都把高育良放在第1位,實際上很多事情呢,都是由他自主去決定的。但是他做的好多事往往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呢,給高育良惹來了不少麻煩。



比如說,沙瑞金剛調來漢中的第1天,因為他打聽到陳岩石和沙瑞金的關係非同一般。於是呢,就跑去給陳岩石鋤了一天的地,當天剛好碰到沙瑞金去探望陳岩石,可以說沙瑞金對祁同偉這個行為是非常厭惡的。


另外還有就是像李達康說的去給上任老書記胡立春哭墳的事件,種種事件表明了祁同偉這個人做事格局不大。並且非常容易被這個腐敗分子侵入。


後來他和高小琴發展成為情人關係,兩個人一起開辦了山水集團,同時在裡面設立的高檔會所,腐蝕拉攏了一大批幹部,其中高玉良也成為他的常客。

而高育良真正被判刑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呂州的美食城,而是因為他和高小琴的妹妹高小鳳發展成為情人關係。那在這個過程中間,高玉良的原配夫人一直為了能繼續享受到這個高官所給他帶來的這種地位和目光,就接受了這樣的結果,就是離婚不離家。外人看來兩個人是還在一塊兒的,實際上到了晚上以後兩個人是分房睡的。


由於高小鳳和高玉良是在香港註冊領的結婚證,高玉良以為這是在大陸以外註冊的沒有觸犯法律,實際上高小鳳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收錢人的角色,他接受了祁同偉送給他的2000萬並且還有在香港的各種高檔別墅,以及裝修傢俱之類。這間接的構成的犯罪。


可以這麼說,高玉良的那個犯法行為和祁同偉是分不開的,同時祁同偉又是他著力培養的這個親信幹部。其中有一個非常印象深刻的場景,就是沙瑞金到任的第1天召開的這個擴大會議,那麼在這個會議上面就討論這個人事任免問題。

其中就有關於祁同偉的任命,按說公安廳廳長一般都要兼任副省長,但是呢,其中祁同偉的任命就被沙瑞金給壓了下來,這說明關於祁同偉的問題肯定是已經有人向上層進行了舉報。所以說,沙瑞金需要進一步的核實瞭解情況。這種情況下相信高玉良已經有所察覺祁同偉可能是要暴露了,


那麼在這個會議以後,高玉良基本上就非常低調了,並且一直在提醒齊同偉,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所作所為,不要一步一步向火坑裡面邁。但是由於前期入坑太深,祁同偉在享受這個權利帶給他無限風光的同時,根本就收不住手,同時周邊的人不允許他收手。所以高玉良這個人和祁同偉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兩個人是榮辱與共的關係,高育良的入刑,祁同偉對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主要就是這個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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