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沿用去年不變!今年超生也能積分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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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直通車]導讀:定了!2017廣州積分入戶政策明確!沿用去年辦法!符合計生不再作為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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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政策明確

來源: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時間:2017-09-05

日前,經市政府批准,2017年積分制入戶政策繼續沿用原《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根據有關規定,今年積分制入戶不再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作為基本條件,並對選擇填報公共集體戶落戶地址方面作具體明確,將使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的來穗人員申請入戶廣州更加便捷。

結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調整,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變化要求,我市已不再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作為入戶我市前置條件。2017年積分制入戶也作出相應調整,不再需要提交計劃生育相關證明材料,積分制入戶的基本條件從原來的6個減至5個:①年齡不超過45週歲;②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③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⑤無違法犯罪記錄。來穗人員在“文化程度”、“技術能力”、“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社會服務”、“納稅”、“創新創業”、“職住區域”7個積分指標中累計

總積分達到60分即可提出入戶申請,並將繼續按照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辦理居住證時間長短來排名

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規範優化戶籍制度,切實發揮公共集體戶對落戶地址的“兜底”功能,我市對公共集體戶的服務對象和管理規定進行了明確和完善。今年積分制入戶對申請人的落戶地址選擇填報順序進行了調整,具體為:首先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產權並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如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單位集體戶、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或居住證所在地所屬的公共集體戶登記入戶。

(來穗宣)

政策已公佈!具體申報時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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