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防疫药品扩大产能 提高疫区药品保供能力

央广网石家庄1月31日消息(记者王志达)记者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提高疫区药品保障和供应能力,河北省药监局批准疫区急需药物扩大产能,全力以赴推动解决防疫用药供给不足问题。

据悉,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推荐用药,连花清瘟胶囊和连花清瘟颗粒市场需求剧增。石家庄药企虽然满负荷不间断生产,但仍供不应求。在紧急抢产情况下,其中药材前处理加工能力不足,成为影响产品生产量的主要因素,蜜麻黄、大黄、甘草、炒苦杏仁、广藿香、红景天六个品种的前处理加工产能目前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

本着保障疫情期间防疫药品供应的原则,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事特办,在充分调研药企生产情况后,同意其在抢产期间委托子公司进行中药材前处理加工,使其中药材日处理加工能力增加16吨,日产量提高1100万粒。

此外,盐酸阿比多尔被上海市、重庆市、贵州省、河南省等多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首批药品储备清单”,但因原料药供应不足导致生产受限。河北省药监局组织药品监管人员、药品注册人员、技术审批专家、药品检验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帮助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由应急审批组专人负责对接,化药监管处深入企业,对企业开展点对点技术帮扶及政策法规指导。在收到药企送检的使用新原料药生产的盐酸阿比多尔胶囊样品后,河北省药品检验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检验通道,并简化送检程序、加班加点进行检验。经过不间断检验检测,在确认使用新原料药生产的盐酸阿比多尔胶囊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后,河北省药监局即时批准药企增加原料药供应商补充申请,使得盐酸阿比多尔胶囊每天制剂产量可达100万粒,大大增加了保障临床抗病毒药品供应能力。

河北省药监局要求,企业在最大程度保障疫情所需药品生产的同时,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为防疫工作有效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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