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孤独流浪者21040367


这个"问题"有点"荒唐"与"讥讽\


喜205409161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学校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谁的时段谁来管。学生在学校里,学校就要承担管理的责任。学生出了校门,家长就要承担管理的责任。

孩子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近年来在孩子安全问题上,总是有人喜欢无限放大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只要孩子出点事,总是想着去找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却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就拿这个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来说,孩子在家里,监护人应该是家长,为何要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呢?为什么要把责任扯到学校身上去呢?

孩子安全,事大如天。学校和教师有教育、管理、告知的义务和责任。但是绝非不分时间、不分地点,都要学校和教师负责任。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没有边界,无限放大,自然导致一部分人在孩子安全问题上动不动就找学校找教师的麻烦。而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也是自我放大责任,为了防止学生出现安全问题,进行无缝隙管理。有些地区竟然让学校参与巡河巡海边,为什么偏偏要学校和教师干这样的工作呢?为什么不让家长来干呢?


三尺讲台一路行吟


不仅这件事学校要承担责任,所有考不上北大清华的学生,所有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学生,都应该起诉学校没有尽到责任。


落花流水1237


只要家长愿意找学校麻烦,那多得是理由,


学生海边掉水里溺水了,学校为什么不进行游泳教学?


学校教了游泳,还是出事了,学校为什么不普及游泳知识教育?


学校普及了,但周末出门还是出事了,学校为什么不普及个人安全教育?


......


这个怪循环很奇怪,家长总可以无条件找学校麻烦,让校长头疼无比。


也正因为家长爱找学校麻烦,学校的老师越来越“负责任”,不是对学生负责任,是对老师自己“负责任”


我读高中大学,班主任做什么首先考虑的就是“自己会不会担责”,导致学生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经常有种感觉:老师不是“老师”,是“安全代理人”,是“责任管理员”


回到主题,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你等着吧,家长迟早会找你,能赔一点是一点,闹一下就几千几万,零本万利,何乐而不为呢?


思想假Kyle


老师的责任无限大了。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出了事情,都会找到老师的身上。

国人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出了问题必须找到负责任的。学生即使在家里出了问题也会找到老师的责任。

如同老太摔倒了,找谁负责?谁扶了找谁负责。伤病者刚刚到医院就去世了,也要找人负责,就得医闹。

这些行为的成本低,不成功也不受法律制裁,使得无赖行为愈演愈烈。

学校是弱势,老师更是弱势。教育机构遇到这样的事情总是息事宁人,即使没有丝毫责任,也进行赔偿,以求快速平息。

道德环境就在这些问题上受到了污染。


晶湖


大海?!一定是大海吧?大海不应该不在每一寸海边布置观察哨、在孩子危急时刻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告急!

一致同意对大海追责!割让一大片海域赔偿“受害者”以平民愤!

大海后来去国际法庭申诉去了:要是遇到孩子家长是“巨婴”可让额咋办喔?[大金牙][鼾睡]



酣在小酒馆220


学生离校后发生的意外事故与校方无关。

这不是冷漠的答案,而是事实。

各校对学生安全及意外伤害这种重要的事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其中就有校内、校外事故承担责任的细则。

我们学校在开学不久,让学生将制度带回家,让家长细细阅读,无异议后签了字同意。班主任也进行了跟进,以电话沟通方式专门询问了家长,是否仔细看了细则,尤其是校内校外学生的安全问题,责任问题。

因为学生需要家校合一的教育。学生在校内,学校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并且解决校内存在的隐患,老师经常关注着他们,他们学习生活在安全的区域内。

可到了校外,家长有权进行监护,保障他们在校外的行为活动是安全……

让孩子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是每位家长和每所学校的初衷和愿望。


影像印象


周六周日是学校放假日,孩子平安到家,家长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在家长的监护下到海边游泳出事,家长就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没责任!家长挑理学校,分明是有目的的!讹钱!


我心飞翔152139287


周六学生溺水,责任在谁?

1、学校是孩子学习知识的地方,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学校不是孩子24小时的保镖,何况是周六休息时间?学校有责任在平时给学生灌输各种安全知识,但家长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就过了。

2、家长失去孩子痛心疾首之心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乱了心智,一味把责任推卸给学校,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Fun肆生活


学生周六海边游泳溺水死亡,要学校承担责任,理由是学校没有派教师海边巡查。可笑!孩子溺水死亡,谁都惋惜,谁都痛心,包括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每一个人!然而,家长的态度令人不解,家长对孩子溺亡的归因却令人遗憾!按家长的逻辑,孩子只要进学校念书,发生意外,学校都得承担责任。岂有此理!难道孩子在哪都要老师跟着?晚上睡觉发生意外也是老师的责任?显然是荒谬要求!

事实上,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转移到学校,学校要承担孩子在校的安全监护职责。除校内外,其它监护责任都由家长负责。显然这位家长的孩子发生这起意外死亡事故的责任,要由家长负责,而学校没有半点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包括禁止野浴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承担安全教育失职的责任,而不承担周六派教师到海边巡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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