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領導到靈川縣檢察院檢查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工作


3月9日,為進一步落實監管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檢察院候天良副檢察長、第三檢察部唐昊主任、蔣船副主任一行,到靈川檢察院就監所部門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的檢察工作進行檢查。靈川縣檢察院檢察長曾秀維、副檢察長秦慶宏與監所科全體幹警參與座談。

市檢察院領導到靈川縣檢察院檢查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工作


座談會上,秦慶宏副檢察長就該院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履職情況做了彙報。

唐昊主任對該院監所部門幹警在疫情期間認真履職提出了要求:1、要嚴格按照最高檢、最高檢第五廳、區院第三部的相關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期間檢察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好檢察職責;2、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檢察工作要做好記錄,做到踏石有印、抓石留痕;3、檢察監督工作要積極主動,把工作部署落實得更實、更細。

候天良副檢察長在聽取彙報後對靈川縣檢察院的工作提出要求:1、疫情期間的工作要按照最高檢及相關業務部門的流程要求辦理。2、加強疫情期間對監管場所的監督工作;要與監管場所加強工作聯繫機制,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與檢察監督工作同步進行;3、強化幹警責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監管場所安全監督,確保監管場所疫情防控萬無一失。

曾秀維檢察長最後指出,本院監所幹警要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上級文件精神,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檢察監督工作。同時依法積極履職,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實際行動體現疫情防控工作的成效。

^ù�F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