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毒犯连续朝警开了2枪 其中一颗子弹卡在车门 所幸无人员伤亡


宜兰毒犯连续朝警开了2枪 其中一颗子弹卡在车门 所幸无人员伤亡

▲林姓毒犯日前在路上遭警拦查,为规避查缉他连续朝警开了2枪,被依杀人未遂罪送办。(图/陈丰德翻摄)

徐恺昕/宜兰报道

林姓毒犯日前在路上遭警拦查,为规避查缉他连续朝警开了2枪,其中1颗子弹卡在巡逻车右侧车门,让值勤员警捏一把冷汗,所幸无人员伤亡。林男落网后警方依杀人未遂等罪将他移送法办,未料,宜兰地院审理时认为林男开枪只是想恫吓员警,并没有杀人意图,审结改用妨害公务、恐吓危害他人等罪判林男9年。

林男2018年9月26日凌晨乘坐颜姓男子驾驶的小客车遇警拦查,林男因通缉犯身份担心被抓,随即拿出枪枝朝警巡逻车开枪,第一枪刚好击中巡逻车右侧车门端板金,让值勤员警当场下出一身冷汗,经警持续紧追,林男又再开一枪想妨害公务执行,所幸无人伤亡。而警方在将林、颜2人缉捕归案后,依杀人未遂等罪将他们移送法办。

宜兰地院审理时,林男辩称因自己是通缉犯,不想被抓,开枪只是想吓阻警方不要继续追捕,又他当时是朝轮胎射击,并没有杀人犯意。对此法官也认为,假设林男真的有杀人犯意,当下应该就会连续击发,但他第一颗子弹停手后间隔一段时间才开第二枪,且当时距离警车也有一段距离,显然就只是希望警方不要再继续追捕,所以有关林男行为,仅算是妨害公务执行及恫吓他人生命、身体安全的手段,难认有杀人未遂罪嫌。

法官审结,林男持有毒品部分被依贩卖第二级毒品罪,共2罪,各判处1年10月;而非法持有枪枝则判处3年2月,得易服劳役40日;另杀人未遂则改依妨害公务、恐吓危害他人安全判处2年,加总以上有期徒刑部分应执行9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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