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顺昌县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顺昌县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政办〔2020〕12号)、《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顺政综〔2020〕6号)精神,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打通企业疫情防控难、复工复产用工难、交通物流难、供应链协同配套难、市场拓展难等“五难”操作链,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打通“疫情防控难”操作链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尽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物资,最大限度帮助企业降低疫情影响。

(一)落实分区分级防控

结合我县实际,实施“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督促企业细化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通过安排错峰上下班、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

对需要配置临时集中观察场所的,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安置房、廉租房或指定酒店,期间所产生费用的50%由财政承担,同时鼓励酒店给予让利。

用好“八闽健康码”,卫生健康部门组建医疗卫生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对省外非疫情高发地区的返岗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无异常者可上岗,但仍需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措施,避免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支持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高管、核心技术骨干等人员开展病毒核酸检测,检测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支持防疫物资生产

实施“一企一策、一日一调度”,实行干部驻企,支持企业新建投产或转产防疫物资,及时兑现有关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做好防疫物资动态调配

多渠道采购防疫物资,有效解决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需求。通过掌上南平APP以“网上预约、摇号抽取”等方式,向社会投放市民所需的口罩等防护物资,有效缓解防疫物资紧缺矛盾,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二、打通“企业用工难”操作链

全面落实防疫期间各项复工稳岗政策,为企业招工引工稳工提供全方位服务,有效保障企业和项目用工需求。

(一)实施线上招聘员工

人社部门要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常态化线上招聘,充分利用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分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就业信息,力争全县有需求的规上企业100%上线发布。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就业微信平台网上注册,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寻找合适岗位进行网上匹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鼓励点对点专车接回员工

对来源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采用包车(含动车、飞机)、拼车等“点对点”方式接回,并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2020年3月5日前通过铁路、客运汽车方式来顺的企业员工,车票费(含包车费)给予50—100%补贴;对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来顺的企业员工,车票费(含包车费)给予50%补贴。对于自驾来顺的企业员工,2020年3月5日前到达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或客运汽车标准给予50—100%补贴;2020年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来顺的,给予50%补贴。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

(三)鼓励就近就地招录员工

为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非本企业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可按实际引进人数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有求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首次在生产性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给予个人6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落实稳岗政策留住员工

对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新引进劳动力的(含用工调剂,根据参保情况和工资流水界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0元/人的用工服务奖补。同时,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三、打通“交通物流难”操作链

坚持公路交通“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确保货物运输通畅和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一)严禁违规设卡阻路

做好已取消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查验点后续工作,确保畅通和行车安全。对农村公路查验点取消工作进行“回头看”,严禁违规设卡变相阻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恢复客运服务

全县城市公交、县际及农村客运班线、出租车(网约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按省上统一部署,有序恢复省际客运班线。实施差异化客座率管控,做好客运乘车安全。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重点保障货运畅通

严格落实应急运输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及时进场入村。对货运车辆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确保货物运输“零阻碍”。优化城区货车通行管理,减少限行区域,缩短限行时间,延长进城期限。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四、打通“供应链协同配套难”操作链

打通产业链生产供应各环节壁垒,加快推动龙头企业和协作配套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尽快达产满产。

(一)鼓励产业链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对辖区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南平市内协作配套,按新增协作配套产品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机器换工”等技术改造,按项目建设期内所购置设备中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设备购置金额按10%给予补助,其余设备购置金额按5%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二)创新产业链企业生产问题反馈渠道

对接南平市政府“两单”平台,建立对企业复工复产问题的接办、转办、督办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和高效运行机制。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工信局负责把企业反映问题分解到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高质高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工信局

(三)搭建产业链企业信息共享平台

搭建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信息平台,发布龙头企业产品需求目录、协作配套企业产品推介目录,发布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销售和转让产品等信息,打通供应链信息渠道。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打通“市场拓展难”操作链

坚持内外需并重,采取互采互用、组织参展、线上线下联通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一)拓展地产名优产品市场

积极宣传推广南平市发布的我县地产名优产品目录相关产品,鼓励引导我县企业、项目建设互采互用本地名优产品。对参与县外、境外公开招投标开拓市场的,且符合奖补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项目,按公开招投标中标合同金额3%—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二)用好“武夷山水”品牌平台

积极举办“武夷山水”品牌专场推介活动,推介我县各类优质产品,把握疫情结束后消费回暖时机,组织企业参加2020年春季广交会等国内外各类展会,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拓宽电商自媒体应用渠道

鼓励限上零售企业自营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交易,对2020年上半年单季网络交易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或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以上,按季度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四)促进限上商贸企业稳定增长

鼓励企业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对达到限上商贸企业规模且2020年上半年申报入统成功的,每家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限上企业给予增量补助,对2020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同比增长的企业,每增长3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开拓国际市场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有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的出口企业,联合出口信保在合理缓交保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完成出口订单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文书,稳住国外市场。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争取省级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贸促会、财政局

本细则执行至疫情结束。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其他政策已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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