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大宅门》里郑老屁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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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屁一个人一天就能吃五斤粮食,再加上他那一大家子。要不是有白老七,老屁一家子没一个能活下来。老屁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报恩,是白老七给了他一家子活路。中国人好面子!任何人你只要给足面子,他就拿你当朋友!郑老屁第一次见七爷就打架,还是老屁挑的事!最后虽说掉河里了,但七爷赔他几双鞋!一双两块!听老人讲当年一块大洋,可以买一头猪!

这件事够老屁吹一辈子的!(这好比你和马云打架,你揪马云一绺头发,马云把你打河里了,上来马云赔你一辆宝马)这面子给的足!后来话不下去了!找七爷二话没说留下!给面子!而且管饱!给七爷赶车,拉家常中途还把七爷扔车上,自己去喝酒!回来七爷只是打个哈哈!给面子!现在你把老板扔路上试试!最后带孙子找七爷安排工作,还自己挑话!七爷也爽快的应了!总知郑老屁在七爷面前,受到了足够的尊重!而且后辈有个体面的工作!没了后顾之忧,就是死了也值!郑老屁最后哭着吃大饼卷肉!不是身体难受!而是不舍得和感激!最后只能说郑老屁这辈子值!

白老七不应该是混混, 混混一般都指游手好闲, 偷鸡摸狗之辈 ,白老七跟老屁打了一架,两大人之间实打实 。他并未仗势欺人 ,白老七平生最恨男人掉泪, 当时老屁哭了 ,因为媳妇做的鞋被弄脏 。足以可见老屁是个重情义之人, 这一点白老七很欣赏 ,现实中大部分人对白老七都阿谀奉承更别提动手 ,突然遇上老屁这么敢跟他动手的也提起了对这个人的兴趣 ,留下老屁事是出于对他当时现状的同情, 老屁最后为博得老七开心 用以他自己的方式向白老七这个他敬重人报恩。

如果站在人性的角度,郑老屁是悲剧的。但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他也是幸运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白七爷是那个时代的好人。他的所为有血性,也有历史局限性。第一次吃几斤饼是真的饿了,肯定几天没有吃饭了,白老七要他吃一桌子菜,他拼命吃完,是为了以吃博得老七注意,他没有什么特长只有以吃博得关注,最后也活活撑死。

郑老屁应该知足,在那个年代,即使不被饿死,兵荒马乱的也不见得活下来,郑老屁临终前希望白景琦让郑三旦去柜上学徒,白景琦直接答应了,虽然后来郑老屁被撑死了,郑三旦后面还是学到了手艺,如果不是白景琦可能他还说不定怎么样呢?郑老屁,敢揪七姥爷一留头发,可见是脾气暴躁,有血性的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也不得不向悲惨的命运低头,学会卑躬屈膝。但他又是幸运的,能遇到七姥爷这样的人,让他全家得以在乱世得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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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技校毕业时候,找不到工作,就去星级酒店切墩打工,领班,经理……开始时候嘲笑我是农村来的,拿我开涮,农村怎么怎么的,人在屋檐下,而且那时没经历过社会候真穷,我只是一笑而,笑他浅薄,后来厨师长长拿我当普通孩子,每次他开小灶叫我去吃,他们嫉妒羡慕恨,再后来我离开了,我进入社会,买房买车取媳妇……这一路走来,我感觉我就是郑老屁,回家饿死,求人难,活人难,但是填饱肚子也真难,没办法为了生活,郑老屁理解生活难,而他儿子不懂只看见尊严,7爷只是浅薄而已,但是心好!……我清楚记得雨天有位政府人,家门口修路好多人帮忙,大多有求于人,这家人答谢,有个村里人去吃饭,席间,这家女孩说爸爸怎么还有鸡屁股,这位村里人说鸡屁股才好吃,然后就吃了,这女孩努嘴,而这位村里人只为一个证明,而他孩子读大学可以每年减免6000元,现在这家孩子法学硕士,他吃鸡屁股爸爸一脸自豪,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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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的主子是杨九红口中又爱又恨的活土匪白景琦。

活土匪的白景琦得意洋洋的杀人为乐者的招牌语就是: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白景琦有岳飞的才气,比岳飞还狡猾,白景琦的师父也是很难驯服的大内高手,师父说字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练的,师父才能与众不同。

将熊熊一窝,郑老屁的奇才就是和猪八戒一样能吃,白景琦看得上就是能人。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我所以有大患者,为我有身,为我无身,我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则可托天下。

郑老屁当英雄崇拜的白景琦宠爱自己,郑老屁如同武将张飞一样与景琦形影不离,近朱者赤,郑老屁为主子可以舍身忘死。

以道佐人主者,不可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无伐,果而不得已,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白景琦是由来一声笑,情开两扇门大大咧咧的活土匪,还把郑老屁当成昔日好汉,白景琦吃不了饭,还想重温郑老屁举九鼎一样吃饭的壮举,郑老屁给撑死。

白景琦在大宅门对不起就是两个人,愿意为白景琦付出生命的杨九红孤零零死得像菩萨,另一个就是亦友亦忠仆的郑老屁。

郑老屁的后代就不干了,文革里为郑老屁报仇,批斗白景琦。

这子孙不义之举是让郑老屁泉下伤心的。

这活土匪一样光明磊落的白景琦越不像话,器重的是背叛自己的太监管家。白景琦是好汉做事好汉当,目中无人。

白景琦年老得了老年痴呆症,跟着这样亦正亦邪的白景琦,也是郑老屁逃不掉的这铁骨敲起来铮铮的响人杰地灵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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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的扮演者:赵小锐老师,天人合一的表演,扮演老屁挺绝,超赞。

人物性格贴合环境看,比较有意思,说到郑老屁的命运,那一定得结合七爷来聊,三个点:

1.桥头赶车,偶遇七爷,脾气犯冲跟七爷打架,揪了七爷几綹头发,被七爷一个别脚摔给扔到了河里,挺大个爷们儿,被打没事,鞋湿了,丢了一只,就哭了……直爽子性格,跟七爷对脾气,七爷见不得他哭,让他去内联升买鞋,挂账到百草厅,通过和内联升掌柜交谈,得知七爷身份,也因此和七爷产生了联系;




2.连年战争,食不果腹,到了无以为生的地步,于是借感谢之意,投奔七爷,这回老屁吃了二斤饼一斤肉,这都多少年没吃过这些好东西,可给老屁爽坏了……



3.这之后老屁共出现过两次吃大饼卷肉,一次是七爷被关静山抓进监狱时,在门口送七爷;一次是为了孙子的营生活计来求七爷,希望七爷照顾,为讨七爷高兴,一时吃撑,没缓过来,驾鹤西了去……


老屁是时代洪流中的普通民众,没有啥技术,但有一把子力气,性格朴实,真诚,但脾气够冲,也就是遇到了七爷这种对性格的人物,他是幸运的,否则流落街头,流离失散是大概率事件;

老屁又是聪明的,善于抓住唯一的契机,大着胆子来投奔七爷,在底层生活久了,人性的算计多少是有的,没办法得想办法,要么一家老小几张嘴都靠自己养活!即便到最后咱也不好说,老屁是不是拿自己年迈的身体给七爷又打了张感情牌,于情于理吧,反正给自己孙子又求得了一份工作,至于解放后,其孙子对七爷所宣泄的仇恨和报复,那是后话。

整体说,老屁这个人物是讨喜的,很多人喜欢这个角色,也许更多的是能看到底层的心酸,执着的善良和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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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宅门》剧中演绎的郑老屁是乡下穷苦人家,出来要饭,在天桥碰到白七爷,还和白老七干了一架,白老七在北京有名的混混,只有他打别人的份,还没吃过被人打的滋味,被郑老屁暴揍了一顿,郑老屁也得以结识了白老七,白老七还给老屁买了几双鞋,一双鞋2个大洋,老屁根本就没穿过这样好的鞋。

接着老屁就投奔了白家,在第一次的时候,一斤肉好几斤饼,这饭量,一下惊呆了白家大院的下人们,成为了白家下人茶饭后闲话,郑老屁待在马房,其实也就是马夫,赶马车、喂牲口,郑老屁很知足,因为能在白家吃饱饭。

一次白老七很生气,一大桌子菜,没人吃,感觉很浪费,就让家人喊来郑老屁,看看什么叫吃饭,丫鬟们也是捉弄郑老屁,给取来一个大盆,老屁二话没说,端盘进盆,一口气吃完一桌子饭,白家的小孩们都看呆了。

郑老屁家乡受灾,老屁又一次带着他孙子投奔白七爷,白老七和郑老屁的关系很铁,老屁也想着让老七高兴,又表演吃饭,结果撑死了。

在那个年代,一个大宅门的老爷和一个马房的马夫能有这么深的友谊,在当时根本是不可能的,白七爷喜欢郑老屁的直爽,痛快,从来没有瞧不起郑老屁,

郑老屁经常说,白七爷给他面子,他就让白七爷高兴,按照当时的看法,郑老屁也想让自己的子孙在白家学个手艺,不饿肚子,郑老屁的命运是个悲剧,但是活的很值得。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到之处,还请指正,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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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正是代表现在众多的普通人,本来没什么本事和长处,正巧有能吃饭的长处,而老爷正好喜欢看人吃饭,这就给了郑老屁往上爬的机会,他的一生也是在死死的抓住这个机会,因为他知道他没了老爷这个后台就可能在家里饿死,他最后也是为了最后讨好老爷而被撑死,这也是我们现在人的悲哀,为了讨好上等人而在努力卖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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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他是可悲的,但他自己看自己绝对是不枉此生——这辈子值了,甚至觉得他的命运是值的!

我们看他的可悲之处

1.出场时的“目中无人”:第一次出来便和七爷摔了一跤,原以为能胜出谁知被摔下河里;

2.进大宅门后的欢喜:总会因为自己跟白七爷摔过跟头就觉得自己也了不起;

3.为博君一笑而撑死:这个是常人认为他最可悲之处。为了让他的好朋友、贵人一笑,硬生生地吃下那么多馒头,最后死撑到被撑死。


自己看自己的不枉此生

1.“得一知己足以”,但对穷人而言(单凭名字就是很实在、出身可怜的),更难得的是能够结实到愿意提携自己的贵人,这一点郑老屁比其他人都幸运。因为认识了白七爷,老屁可以“登堂入室”,再也不用过穷苦的日子;

2.“臣为君死”,死也是值得的!对白七爷而言,他可能把郑老屁当成兄弟;但对郑老屁自己而言,他更多地把白七爷当成“命运的主宰”,于是他在最后舍命博得主子一笑,哪怕他是送了命也是心甘情愿的。


不要觉得剧中的郑老屁有被戏谑的成分,其实是生存在那个时代的一个刻写。《大宅门》是国剧中非常值得看的,每个人物都刻画的很到位,值得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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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一个最底层的体力劳动者,靠吃播表演取悦白景琦老板,得到一份司机的工作。后来因为想把孙子送进制药厂做职业经理人,表演吃播把自己撑死了,得到老板的体恤和补偿,孙子如愿进入白领阶层,摆脱了体力劳动者的命运。

郑老屁的遭遇揭示了体力劳动者超越自己命运的艰辛和惨烈,代价高昂。凭借着惊人的运气和对老板人品和心理的把握,一举成功。模仿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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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门》里的大财主和农民郑老屁在大街上因为过路而出手。当白七爷牵着马车在路上遇到对面来的农民郑老屁时,白七爷嘿嘿两声说让让,对于当时的年代,谁都不认识郑老屁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苦的精神。只是让白七爷让,在当时年代有钱就更是啥也不怕,于是就上演了在大路上大打出手的一幕。郑老屁牵着七爷的马就往后赶,这时激怒了人称活土匪的白七爷,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大财主白七爷被农民郑老屁拽下一缕头发,白七爷使了个鹞子翻身把郑老屁扔到了桥下河里,弄得一身水和泥,还把老婆新给做的布鞋弄得污泥浊水。

白七爷虽然被郑老屁揪下一缕头发吃了亏,但他也是堂堂男子汉,对于敢和自己叫板的郑老屁也有一种敬佩,自己本来就有不畏强权反抗命运的性格,遇到郑老屁看到自己。

当郑老屁提着自己的鞋上岸后哭着说自己媳妇做的新鞋被弄脏了,七爷也感到愧疚,随即就带着他到京城最好的鞋铺买鞋,当郑老屁在鞋铺知道白七爷的身份后,有一种羡慕和愧疚心情,让郑老屁从此认识白七爷。

当几年以后郑老屁家中遇灾,来投奔白七爷时,听到郑老屁的哭诉,这个每天锦衣玉食的白七爷心里有种不好受的感觉,随即收留了他。但郑老屁特别能吃,这也反应了当时社会穷苦人的悲惨命运。

这个人物充分展现了劳苦大众对生命的渴望,虽然他认识了白七爷,但当时还有许多像郑老屁一样的人在社会的最底层受着艰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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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人绝对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贫苦农民。

从他出厂驾车且脾气极差且胆子够大来看,应该是乡下恶霸,欺压乡里的那种。后来装作可怜寻差事是另话。

后来饥荒的时候俩闺女饿死了就剩一儿子?死的这么巧很可能也是有问题的,就算不是主动饿死闺女,至少也在食物分配上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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