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準備流轉中,個別農戶趁機要價或無理取鬧,對這種行為你怎麼看?有什麼好的建議?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對不願流轉土地的農戶實行強制流轉土地是違法犯罪行為,流轉土地需農民自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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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流轉中出現的問題。

農民朋友,看好了,討論這題目是土地流轉,不是國家徵地。

徵地與土地流轉不是一回事。在土地流轉中,農民是把自已承包的土地轉租給流轉戶,不要一提到土地,就激動。

農民自已願意種地,就不會出現土地流轉,誰也沒有權利不讓你種地。土地流轉前題是農民不願意種地,想把土地租給別人,才出現土地流轉的。流轉土地的人也不都是大戶,包幾十畝的,佔絕對多數。大戶是有,但絕對是少數。一提到土地流轉,農民就說為了套取國家補貼,不是的。國家補貼目前是按地給,按土地畝數發放,流轉戶根本得不到。反爾是補貼給不種地,把田轉租給別人種的農民。

承包土地的流轉戶才是真正的事實農民,如非得說誰是地主,流轉戶不是地主,是你農民才是真正的地主,在土地流轉中,是農民收取地租,流轉戶交地租。農民朋友你好好想一想,你農民收著地租,卻高喊給你交地租的人是地主。農民朋友,這個當你冷靜下來,好好拍拍胸,拍拍頭,是不是有點不仗義。

土地流轉是雙方怎樣利用土地的共同生產經營問題。關於地租,是合同行為。但又是極特殊的合同,訂立合同就是考慮雙方的各自利潤,平等協商,農民認為自已種能掙錢,就不用向外出租,如果認為地租比自已種地高,就把地租出去。是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什麼土地到農民朋友手裡,就出現了這麼多的亂象。

地租的高與低,是由土地上產出的糧食為基礎的。也就是一畝地能出多少錢。扣除成本,人工,機械設備費用,能剩多少錢來交地租。如果一畝地能剩二百元,地租就要一百八,或高出地租,沒有人會包地的。現在有一種農民,自已到外面打工,種地自已都認為不如打工掙錢,想要把土地包出去,叫流轉戶僱工種地,還要高出土地自已種植的收益。想的是不是太美好了。是不是想坑流轉戶,現在的流轉戶大多都是新入農業這行的。沒有太多的實際經驗。結果流轉戶虧不起,跑了。土地撂荒了。

對農民有怎什麼好處。農民朋友要想清楚。對土地流轉中出現的釘子戶,他的做法是害農民自已,對流轉戶來說,賠錢不包就是了。又不是就你一家有土地。農民的土地包不出去,目前已成定局。因為目前沒有人願意種地,誰種都不掙錢。前期地租太高,直接影響了土地的出租。

這種農民土地出租釘子戶,如果這種事出現在解放前,人們會把這種人說他是惡霸地主,給他個釘子戶的美名已經是很寬容了。這種借包地鬧事的人,也是掃黑除惡嚴打的對象,是破壞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萬不可認為是經濟合同糾紛行為。請看看最高法,公安部發佈的十種掃黑除惡現象中就其中專有一條,關於在承包土地過程中借承包出租土地鬧事的解釋。


如魚得水286568400


為什麼當年會打地主分田地得到了大部分農村人贊成和擁護?為什麼很多專家與媒體動不動喜歡用“小農思想”去褒貶樸實的農村人?難道農村人真的是眼光短淺的無知者嗎?…事實上不論是現代,還是古代四大文明的興衰存亡,不但證明了中國農民的智慧,也證明了中國農民的長久眼光。

土地流轉雖說是一個“大趨勢”,但在這種土地被迫流轉的潮流中,並不缺乏智慧者與所謂潑皮者;而想要依靠土地流轉從事土地行業的開發者,也並不全是想要從事農業生產的,其中也包含了很多投機者!

我2010年在北京時,就見到過這樣的場景,有很多想要在北京郊區想要投資農業生產的人找不適合的土地,而閒置的很多土地或荒蕪、或被圈,還有釆沙的、填垃圾的…看著,有種說不出的無奈與心痛,這就是土地,已經變成了圈佔中的財富。

我是農村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沒有經歷過六十年代饑荒年代,但時常聽老人們說起過那個年代,吃糠咽菜只要能果腹的東西,幾乎都吃。八十年代分責任田、開三荒,只要是能種一窩豆的地方,沒有農村人去放棄,很多的好田地都是那時候一點一點集攢出來的,土地就是農村人的命根子啊!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傳承了五千年的傳統農耕文化,在這個時代終究已滿足不了農村人對生活的追求了。多元化的世界大格局也使得越來越多的國外農產品進入了國內市場,滿足了各個層面國人的需求…這就使得土地集中管理成為了新形發展需求,但無論是土地集中管理,還是土地流轉,其實都應該是一個自然的過程。所謂的個別農戶鬧事,也應該分清什麼原因?老弱病殘的農村無助者依然需要用土地來養活自己,而部分為了保全農耕土地流轉為非農業用地的智者,保護祖先留下的土地也並無過錯!

因此問題主,個別農戶鬧事鬧的是什麼事?流轉的土地又用於什麼生產?只有找到了源頭,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畢竟土地是農村人的命根子。



鼓山老馬


俗話說,龍生九子,各有不同。

首先,如果我們從法律上來講,土地流轉的權利在擁有土地承包確權的農戶手中,是否流轉,以多少的價位流轉,其自身有決定權,誰也無法干涉,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如果流轉土地時覺得要價高,則雙方可以不達成流轉協議,完完全全是一種商業行為。

所以,從法律流程上來講,擁有土地流轉權的農戶沒錯。

但我們也知道,由於土地流轉大部分是成片流轉承包,這樣利於規模化種植管理,利於大型機械作業,有時候我們去流轉土地時,確實會碰到一些“釘子戶”,在周邊土地都同意流轉的背景下,就是咬緊牙關不鬆口,但這裡面也是有區別的:

如果說,他自己種植的耕地種植收益高,或者說前期一直是生物施肥,地力培養很壯,提價要求是合理的,或者說他的這塊地種的是特殊的經濟作物,而且收益很好,不同意流轉也是情有可原——針對這種情況,其實雙方都是講理的,完全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還有一種那就是要高價錢,那就只能協商——俗話說,和氣生財,受點委屈能種上地就行了。


每日糧油


你這個問題問的就不正,流轉是要農民的自願。弄清楚是農民的自願。什麼是農民趁機要價和無理取鬧?你這是本末倒置,用心不良。


用戶9910025960912


土地流轉中,確實有少數人趁機要價和無理取鬧,但也有一些耕種小農戶,每年土地收益很好,捨不得轉出去,我家嫂子就是這樣!

嫂子家有10畝多地,其中7畝多地專門種糧食,另外兩畝多地種些時令農產品,大哥在村裡村外幹些泥瓦活,閒時在家幫嫂子一把。聽嫂子說,前年兩畝多地種甜瓜和早白菜,淨賺了一萬多元,去年種草莓淨賺了兩萬元左右。嫂子很能幹,除種地外每年養幾頭大肥豬和幾十只雞鴨,去年正趕上肉價上漲,來家裡收豬的販子踏破門坎,四頭豬賣了三頭,討價還價也狠賺了一筆。今年初大哥來電話,說村裡幾個承包大戶要轉他家的地,每畝租金是5百元,嫂子捨不得轉出去,經詢問是村裡幾個種植大戶跟市場簽了大宗合同,為這事我特此回去了一趟,經協商每畝以6百元成交,另外留下兩畝多地讓嫂子自已經營。

我勸嫂子今天以養豬為主,兩畝多地以種時鮮農產品為主,細算下來應該比去年收入還要好,就這樣,嫂子家的七畝多地已轉出去了!


雨花石284479641


是,確實有這樣的農民,誰說也不聽,相示有意鬧黃這個承包事情!實在讓人沒辦法,打不得罵不得,只能作細緻工作。別無它法,但總會有辦法!

太多的承包者不守信用,幹不到三年二年,單方面毀合同,退合同,逼著農民降承包費,甚至有不辭而別!鬧的農民雞飛蛋打,地界搞亂了,原設施也毀壞了,破壞了地形地貌!給農民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又怎麼說?!所以說任何時候要問為什麼,也許有的農民看透了承包商不可信任!有意而為,也有的和村官勾搭各得利益,騙取農民,有人看破也是可能的!總之事關土地流轉,內中太多讓人不放心!這裡有太多的農民吃了虧,上了當!投訴無門!找誰誰不管,農民太弱了,不得不防!所以不要忙目批評那些有不同意見的人。細心聽聽他們意見,可能減少農民的損失!!


和平2018


土地確權的個人,那麼在這合同期內土地就是確權人的。國家徵用和土地流轉是不同的性質,那麼題主所說的問題成不成立呢?顯然不成立,我自己的承包地你要包,那麼就要用價格說話。價格是雙方互相協定的,不能說別人的地我多少錢承包的,你的地我也要這個價承包。或者我給你置換,是給你面子。你包地的目的是什麼?給村民發福利嗎?你包地為了賺錢,怎麼別人也想多賺錢就成了漫天要價了?不和你置換就成了胡攪蠻纏了?你怎麼不去找北京有樓房的人,和他換房子,或者承包他的房子?我也想在村裡包幾十畝地,主要地角人家不同意,我就不包了。人家要多少錢,包不包都是人家的權利。不存在別的問題,也別說農民難纏之類的話。希望題主三思後行。


天高雲淡風輕水柔


我就是種植大戶,這種人在農村很多,經歷了很多這種事。比如你流轉一方土地,他的土地剛好就在你中間,如果不收他的土地,基本上很難管理,大型設備不能使用。哪怕就是用優厚的條件和他調換他也不同意,倒不是他有什麼好的項目或者更大的利益,有的只是找你麻煩,顯自己本事而已,有的人真的沒那麼好。沒有什麼好辦法,也不能強制,只能讓村裡做他工作,這樣只能讓覺得自己地就是寶貝,氣焰更囂張,一般結果都是放哪不收,時間久點他自己就沒勁了!


新鄉瑞豐農場


只要公平,公正沒有人會無理取鬧。現在都是村幹部一級負責土地丈量、結賬及各種拆遷補助發放,權力很大,一碗水端不平,百姓心裡都有桿秤,就會使有的群眾吃虧,當然工作不好開展。

什麼時候村幹部能有一顆公心,不偏不向,一把尺子量到底,哪個再有意見他沒話說!

所以,建議國家還是在徵遷、土地入股、補償上交由鎮級以上機構來完成,保證平等對待,不留私心,因為村幹部離村民太近,與有的人熟識,親戚朋友多,難免公平。取消村級幹部,對解決現在農村各種問題應更順利,更公正,各項政策落實才能更快推進,減少腐敗及不平等現象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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