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戰“疫”」非法買賣運輸穿山甲貓頭鷹,23人被公訴

2月28日,浙江省浦江縣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吳某、巫某等23人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吳某、巫某從廣東、廣西等地,非法收購穿山甲、貓頭鷹等大量野生動物及製品,而後運輸到金華、衢州等地,非法出售給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並從中獲利,陳某等人再層層轉售他人,涉案人數達23人。該案扣押活體穿山甲23只、冰凍穿山甲8只、冰凍熊掌4只、冰凍貓頭鷹1只、穿山甲鱗片3.67公斤。經鑑定,穿山甲、貓頭鷹等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扣押的活體穿山甲已移送相關野生動物救護中心。

浦江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吳某等人以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立案偵查。浦江縣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從上下家關係、轉賬記錄等方面偵查取證。根據現有證據,該院各辦案組梳理出涉案犯罪嫌疑人上下家關係,核查資金往來情況,認定各個犯罪嫌疑人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的只數,對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方面達成統一共識,最終依法作出起訴決定。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範躍紅 金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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