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正当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民警经过周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共参与9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涉案物品包括象牙、虎牙、狮牙、穿山甲爪等野生动物制品37件,作案范围涉及内蒙古、河南、河北、重庆等地。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部门在野生动物领域开展了专项严打行动,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苏尼特右旗森林公安局从源头切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途径,对辖区农贸市场、特产商店、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花鸟市场、生鲜禽类市场和宠物市场等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排查,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流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收购、加工、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就在这几天,苏尼特右旗森林公安局对额仁淖尔边境线上的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栖息繁衍地和迁徙通道等开展野外巡护、疫源疫病监测和拉网式排查中,发现了1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经民警精心喂养1周后放飞。苏尼特右旗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说:“我们要严密排查投毒、挂网、下夹、放套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源头管理,摸排掌握有价值的涉案线索,掌握好疫情防控点流动车辆动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朋友。”

  在专项严打行动中,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部门对辖区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在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增加巡护力量,开展纵深巡查。以新放置的猎网、猎具为重点进行倒追排查,对发现的老旧猎网、猎具进行及时清理,并对进入重点区域的人员及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检查,杜绝非法猎捕、运输野生动物现象的发生。

  与此同时,联合林草、市场监督部门检查野生动物养殖基地158处,为各类养殖加工场所登记建档,并要求各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一切经营活动,禁止外来人员接触、进入养殖区域,对养殖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锡林郭勒盟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共检查农(集)贸市场、肉食店铺等营业场所752处,重点排查销售、经营、加工无检疫证明和不明来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重点关注网络交易平台,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网上交易,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地方政务平台、机关公众平台、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加大疫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全民拒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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