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棄我不是處女,真可笑”


“嫌棄我不是處女,真可笑”

現在這個時代跟以前封建時候早就不一樣了,現在人們的思想開明瞭,對女性也沒有那些“三從四德”的要求,男女兩人之間相處也變得更加平等一些。

封建社會,婚前如果發生性行為,這個女孩基本上一輩子就毀了,被貼上“不正經”的標籤,而現在男女更加平等一些,男人可以有婚前性行為,女人也可以有。周香,大學的時候談了一個男朋友,兩個人愛情長跑7年,大二在一起,大學畢業後堅持了4年,本來是奔著結婚去的,結果還是因為各種現實原因,分開了。

周香其實是個保守的女孩,當初在大城市打拼,為了省錢跟男朋友住在一起,都是瞞著父母的。

後來始終沒有定下來,周香選擇回到自己家所在的縣級市,通過相親認識了楊過(化名),兩個人在相親的時候,楊過問到了這個問題,周香很坦然地說了:我和前男友同居過,本來是打算結婚的,你如果介意,就算了。

他沒有正面回答,但是後來通知媒人說很中意,兩個就一起交往了,相親交往,目的很簡單了,就是奔著結婚去的。

相處了半年,就已經談婚論嫁了,一次因為一個小矛盾,兩個人產生了分歧。

楊過張口甩出一句:“你都不是處女了,我就是個接盤的,你憑什麼這麼理直氣壯?”

周香當時就氣到說不出話來,轉身走了,取消了婚禮,單方面宣佈分手。

她在朋友圈發了一個狀態,對固定人可見,內容是:嫌棄我不是處女,真可笑。

楊過緊接著就做了長評:我自認為很優秀,我甚至都沒有談過戀愛,我心裡當然不平衡,我覺得婚前發生性行為的女性都不檢點……

周香直接拉黑了他。女人婚前性行為到底應該不應該?

婚前性行為,沒有什麼不妥,但是要有前提,女性一定要到足夠獨立,有足夠的思維能力,到了一定的年齡之後,才可以發生相關行為,這是對自己負責。

周香和前男友本來在大城市共同打拼,發生關係很正常,兩個人本來就是奔著結婚去的。

不過,一些年齡過小的女孩子,十八九歲就和男孩子發生關係,實在是不應該,女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除非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否則還是要懂得自尊自重。

不想要孩子,就要做到防護措施

對於一些思想和經濟足夠獨立的女性來說,婚前和男朋友同居很正常,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不想要孩子,就必須要做好防護措施。

一旦因為意外懷孕,要去做人工流產,就會涉及到傷害自己了。

女性到任何時候都要知道一點:發生相關行為,對男性並沒有什麼損失,但是一旦發生意外,女性很受傷害,不僅是在心理還是身體上。

在避孕方面,儘量不要使用藥物避孕,因為長期服用藥物,會對女性的子宮造成一定的損傷,最好是物理避孕,對身體不會造成什麼損害。

你們️什麼樣的觀點,可以下方留言和評論,謝謝你們可以讀完我的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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