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男子无证“酒驾”报废车 被行拘5日、罚款3900元

自贡男子无证“酒驾”报废车 被行拘5日、罚款3900元

陈某某被罚款3900元、行政拘留5日

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11日讯 (荣霞 记者 徐昭磊)“无证驾驶、酒驾,开的还是报废车。”近日,自贡沿滩公安交警大队挡获了一辆涉嫌多项违法的两轮摩托车,当事人陈某某被罚款3900元、行政拘留5日。

1月8日中午,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园富路28公里处设卡检查,严查涉酒、涉牌类交通违法行为。13时2分,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由富全镇街方向驶来的川CJ**79普通二轮摩托车时,驾车人陈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且疑似“酒驾”。 经查,陈某某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车。随即,民警依法向陈某某开具了法律文书,扣留了陈某某所驾车辆,告知其立即到沿滩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证,陈某某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该二轮摩托车是两三年前为便于出行在当地购买的二手车,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其当天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饭后驾车到富全街上购物返回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陈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和懊悔,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无证酒驾报废车”一案依法处以了合并罚款39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沿滩交警提醒,新上户的二、三轮摩托车前4年内检验周期为“2年一审”、4年后检验周期为“1年一审”;须按期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如若连续超过3个检验周期都未检验,其机动车状态就会自动调整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凡未按期检验的机动车都不能再继续上路行驶。(沿滩公安交警大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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