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他媽媽腿受傷住院,男朋友叫我去醫院照顧他媽媽,我該去嗎?

尋找幸福的影子


每次看到頭條這種感情類問題,真心想說,朋友,你不孤單,好多人都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我跟前任交往,說好見家長時候,他媽突然住院了,也不是急病,老毛病了,就在我們說好去家裡一週前住院去了。我原本說的是去醫院看望也是一樣的,但是各種原因吧,就是最後沒見成,我也沒去醫院。後來,分手時候,我前任說,你當時要是跟我到醫院去照顧我媽,我肯定會更愛你的。我就呵呵了,從你的角度講,可能覺得沒啥問題,可是,朋友們,我當時連面都沒見過,素未謀面,沒見家長還是他爸,他媽,各種他們家的原因推三阻四導致沒法見家長的,我當時覺得真是不會尊重人,還讓我去醫院照顧你媽,憑什麼?

後來,等他媽痊癒出院,過了好幾個月以後再提見家長的事,他們家還是推三阻四,真心不是省油的燈,分手也一部分是他們家裡的原因吧。

這個事我覺得是要分情況的,做人是要以德報德,不是以德報怨,別人對你好你應該對別人好,不是說一味的討好別人。你跟男朋友交往只有二十天,講真,什麼都看不出來,看望可以,照顧不要。


恰逢其詩


才交往二十幾天,估計連雙方父母都沒見過面,沒有正式的確定下來。既然這樣,自己趕鴨子上架的舔著臉皮去照顧,我覺得未免太把自己不當回事了。這樣做的下場,只會是讓人覺得自己好欺負!

我覺得,這事兒,完全急不得。你現在是和你男朋友正在交往,而他的媽媽腿受傷住院了,作為你,確實是需要去趟醫院。但是,僅限買點東西過去看看而已。

不管你們倆將來是否能在一起,這麼做,是仁至義盡。他媽媽受傷,你盡到了一個晚輩該做的,過去看看。但是,你和他才交往二十幾天,他就開口讓你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就讓我有點看不懂了!

他,究竟把你當成什麼了呢?免費的保姆,還是可利用之物?可能是我這個人多心了,我怎就覺得他的動機不太純呢?

交往二十幾天的女朋友,就喊著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樣的男人,我覺得你也可以遠離了。

他家難道就沒人可以去照顧他媽媽嗎?他是他媽的兒子,他完全可以去啊?再不濟,請個護工在一邊照顧,不是也可以啊。幹嘛非得讓你拋下工作和自己的事情,去照顧他媽?

你信不信,你這次,一旦點頭同意了,以後你就等著悲劇吧!不僅是他,連帶著他媽媽,肯定都不會對你太高看的。畢竟,一個女孩,才交往了二十幾天,就可以放下身段去照顧還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準婆婆的人,這樣的女人,完全可以當保姆了!


幸福魚兒


應該去,我好朋友(女)跟他男朋友交往一週,男朋友媽媽走路摔倒了,骨折住院一個月,當時他男朋友正在事業發展期,經常出差,男朋友的姐姐懷孕需要休養,沒辦法只能讓我好朋友去幫忙照顧他媽媽。

我朋友想既然在一起了,以後就是一家人,照顧就照顧吧,反正自己平時工作也不忙,於是跟單位請了假就天天呆在醫院照顧他媽媽。他們一家人對我朋友印象非常好,也非常感激我朋友,他媽媽甚至私下跟他男朋友說,這姑娘不錯,以後跟人家好好交往,對人家好點,後來結婚了,他們家人對我朋友一直也很好,他老公事業做得越來越好,整天在外面忙工作,忙出差,很少照顧家裡,我朋友結婚後基本就不工作了,每天就是照顧孩子,照顧老人,典型的賢妻良母。

結婚大概四五年吧,突然有一天他老公跟她提出離婚,她很驚愕,但是沒辦法,她老公態度十分堅決,本以為她婆婆家人會為他說話,結果表態的時候就開始含糊其辭了,我朋友一怒之下離婚了,現在一個人帶著孩子,前夫每個月給孩子點撫養費基本不夠幹啥的,她找工作找不到理想的,自己想做生意也沒有那個能力,生活很無奈。

再後來他前夫生意失敗了,欠了很多錢,找她幫忙,她沒有理會,因為她知道,她在他們家人眼中,有用時是個好老婆好兒媳,沒有用時就是個陌生人!所以,不論結婚還是談戀愛,獲得對方尊重和愛戴,是靠你的自立自強,而不是討好對方。


段子哥哥


說個我的親身經歷,我前男友剛處沒多久,最多幾個月,他媽被他姑打的牙槽骨骨折了。住院,他讓我去伺候他媽,我那時候小也傻。就去了,他和他爸都在家待著,讓我去伺候他媽,下午去住的院,他和他爸就都走了,把我一個人放哪裡,連個坐的椅子都沒有,也不說給我租個躺椅什麼的,我現在想想難道叫我站一夜?我拿著我對象給我留下的錢去買了毛巾臉盆香皂什麼的又買了飯,晚上我就跟他媽擠一張病床委屈一夜,幸好他媽八十來斤,我九十多斤,病床還挺寬,他媽也不是身上骨折,只是牙槽骨骨折而已,好歹湊合到天亮,給他媽打了水洗了手洗了臉,到八點多了他媽也不張羅吃飯,隔壁床都吃完了我問他媽吃什麼他媽說不吃不餓。讓我把錢給她然後讓我去他家給他和他爸做飯去,我就跟個傻逼似的去他家了,後來出院的時候才知道他媽嫌棄我買飯花的錢多。那時候年齡小自己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懂得問問家人親戚朋友,就那麼傻傻的讓人家欺負


午夜夢迴159


我和老公在一起談戀愛四個月的時候,婆婆檢查出來肺癌晚期,醫生不建議做手術,就在當地市醫院保守治療,我老公當時開店生意很忙,公公在外地包活沒有脫開身回家,我小叔子還在上初一太小,實在沒有人能去醫院照顧,後來我建議轉回縣醫院,我每天上下班或者中途忙完了就去醫院幫忙照顧,其餘時間是老公舅媽在那裡看著,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會這樣做,我只想替他減輕一下壓力


圖圖的媽咪張小姐


不用去而且馬上分手,才認識二十幾天,會做人的男人絕不會好意思叫你去照顧他媽的。


一號141093220


我跟我老公交往的時候,我婆婆還不是住院一個月,我就帶了兩箱牛奶去看了一次,我媽去看望了一次,不必刻意去討好誰,越是討好越是被人看不起。我同事就是她前男友的媽車禍腿骨折了她去醫院照顧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她前男友劈腿,也沒人站出來幫她說句話。


喵_哆哩


不該去。


你們倆才交往二十幾天,你就去他媽媽面前忙前忙後的了。

人家媽媽怎麼想?“自己兒子剛談了個小姑娘,小姑娘就來照顧我。嗯,我兒子魅力真大。”

根本就不會覺得,你有多善良。只會覺得自己兒子魅力大,套住了你。

如果沒有良心的話,反而會指使你,不把你放在眼裡。

所以,姐妹,絕對不要去,以後倘若成為了一家人,有的是你去孝敬公婆的時間。但是現在不可以,這是現下必須不能放低的身架。


someone啊


你應該做的是遠離這個男的,不要傻了。一我就想問沒有你這個女朋友,他媽就在醫院自生自滅了嗎,才交往二十多天啊,姑娘,你是多巴著人家啊。見面都沒見面,第一面就是伺候他媽。虧你男朋友能想起來。我也是服氣了。正常的應該是提點水果禮物去醫院看望下,頂天了這是。


用戶7737775823068


奇怪,你不上班嗎?憑什麼你去照顧,20天!!!去個屁,買點水果去看看就行了,女人,別太上杆子討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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